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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姑娘又或者是小伙子,又无论他们心情多复杂,只要吃上饭,心情总会好些。
小五摘下了骑手头盔,扎上了自己被捂潮的头,送到电子厂的这单恰巧是他今天中午接的最后一单。
他在龙门送外卖,并不是为了赚钱。
最近小抢劫案多,能一案成名的机会反而少了。他想扬名,可他是人,他得吃饭。
那天晚上,雪下的很大,文人看了雪,一定会吟诗一。可是对于一个急于成名的人来说,是绝没有这种闲情雅致的。
小五想看到的,是自己一枪惊天,伤了某位为富不仁的奸商或者击败高级资深干员后全身而退,登上龙门各大刊物的头条,而不是如今报纸和电视上不断滚动的大雪警告。
他望向窗外的雪,喃喃自语道:“风六十,西北风,能见度二十米,不适宜狙击。”
特子说道:“你职业病犯了,这么想打枪?赶紧回去导一管吧。”
小五道:“特哥,你觉得我和蕾缪乐如果真搏命的话,谁更强?”
杯中的酒已喝了大半,特子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你们都是拉特兰人,我不希望你们搏命。”
小五道:“我如果搬去工厂,她一定会揍我的。”
“她不会的。”特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眼角,“我这双慧眼,一眼就能识别拜金幕刃和烂库当,蕾缪乐是我见过最好的女人之一。”
小五笑道:“特哥你还真喜欢她啊?”
特子道:“我喜欢她喜欢得疯,喜欢得要命,喜欢得说不出口,只能默默地在被子里导管子。上一次这么动心,是在炎国的山林里,上上次还是我刚上大学那年。”
小五忍不住问道:“难道蕾小姐并不是特哥的初恋?”
特子摆摆手,眼睛眺望着远方,叹息着道:“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他忽又话锋一转,对小五喝道:“把你的铳给我一把。”
小五问:“哪一把?”
“最强的那把。”
一把通体黑的大口径连铳,被扔到了特子的面前。特子握着这把枪,激动地眼里放光:“这就是我当初起名,命名为‘铁’的这把铳,当真是大杀器,如果有这把枪加持,灭掉几个小队也不在话下。”
小五道:“可惜它太旧了。”
特子从桌旁上抽出一张餐巾纸,蘸了一点水,仔细地擦着枪身,又用肩膀抵住枪托,指向天花板瞄准,看了许久,说道:“能杀人的枪,不分新旧。小五,你现在还对杀人感到抵触吗?”
小五惊奇地现,当特子提到“杀人”两个字的时候,自己竟奇迹般地没有反胃。上一次作,大概是在绝谷作画之前,想必是那次聚会后,他已打开了心结。
他锤了锤自己的肩头,说道:“好多了,我现在的应激症差不多已经痊愈,可是想成名的毛病还是改不了。”
特子听完咯咯地笑了:“这个病啊,可能只有一种治法。”
小五问道:“哪种?”
特子道:“泰拉大6弱肉强食,强者凌驾于弱者之上,本就没有公理可言,要想成名的话,那就在龙门找个合适的人,开上一枪,狠狠地成一次名。”
“我给你推荐几个合适的人选,方便你找他们决斗。”
小五道:“特哥你说,我听着。”
特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其一,便是堕天使莫斯提马一路,包括莫斯提马本人,外加监视者菲亚梅塔和小莫的那位女徒弟,前两者你若是能击败,不仅能名扬龙门,甚至能名扬拉特兰。不过那位女徒弟嘛,你需要等她背后的人出现。”
小五道:“背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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