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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艳见状,也不多说了,反正给林家制造点麻烦就行了。
而且她还有一个想法呢。
到时候还要这人配合。
也别怪她狠心,谁让林晓冬出风头的。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以后还不是得配个癞蛤蟆?
……
林晓冬手脚麻溜的弄了一篓子猪草,送去了养殖场。
养殖场的养殖员是林晓冬堂叔家的闺女林雪梅,当初两家是一起逃荒过来的。在这村里关系也十分亲。
见晓冬干活利索,还夸了一句,“不愧是晓冬,干活就是利索。”
林晓冬笑着将猪草倒在猪圈里,看猪吃的高高兴兴的,她凑过来道,“姐,活干完了,我能不能歇歇?”
林雪梅好奇道,“你这还是第一次啊。以前那次不是埋头苦干?”
那是咱傻啊。林晓冬想着。
她道,“不是的,我有些东西想去公社买。就女孩子用的那些……”
说着不好意思的低头。
“那个快来了?”
“嗯。”
林雪梅道,“那你去吧,待会问起来我就说你去打猪草了。反正你今天干活利索,没咋耽误。”
“好了,谢谢姐。你可别和我家里人说。免得回去又唠叨。”
林雪梅笑道,“行,我谁也不说。”
林晓冬放下背篓就跑了。
身后林雪梅还叮嘱她早点回来。在路上遇着那些小混子就赶紧走,特别是沈癞子这些人。
她回回头招手,“知道啦。”
肯定早点回来啊,就是去打听消息而已。
林晓冬当然不是去公社了,她是去隔壁的沈家庄生产队。
因为她和沈沛在一起之后,才知道沈沛原来和她家离得特别近,两个生产队是临近的。
当然,即便如此,如果不常常出门的青年男女,也可能一辈子都不认识。
林晓冬觉得自己和沈沛大概是特别的缘分。
路上,她就把自己那干活的外套脱了,穿着一身碎格子衬衣和蓝色裤子。虽然很土。但是在这个时候还是很符合审美的。
她幻想着见到人该咋说。毕竟现在还不认识呢。
她也不知道沈沛当初喜欢她哪一点,不过她觉得大概率是一见钟情。所以对自己这张脸还是很有信心的。
“也不知道沈沛这会儿长什么样子,年轻的时候肯定很英俊,一表人才。他谈吐得体,说不定现在在念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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