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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有信心做好,當一隻技藝高的、真正的「變色龍」。變色龍能根據周圍的環境迅改變自己的模樣,成為得以生存下去的「適者」,世界上還有比它更聰明的動物嗎?
扯遠了。
原諒我今天如此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後語,我一般是個說話很有邏輯的人。我只是太興奮了。你有所不知,今早睜眼看見手機倒計時軟體上的數字變為零,我高興得幾乎是一瞬間便從床上跳了起來。
這一天的到來,我已經盼了將近一年。
第2章第一章來聽聽看,一個孤兒的自白(下)
今天是我出發去洛杉磯的日子。
要坐輪渡去香港搭乘飛機,我起了個大早,準備悄悄打車去深圳灣口岸。誰想到,一打開門,卻見養父夏浚譯已經坐在客廳里他的茶桌後面自斟自飲。他用一隻畫著遠山圖的白瓷小茶杯喝著工夫茶,燒水壺裡的水只剩了個底,看樣子是已經泡了好幾輪了。
我對上他的眼神,儘量不讓自己的雀躍太過明顯——還要仰仗他給錢呢,怎麼說也不能在此刻砸了飯碗。
「我走了。」我禮節性地說道,他低下頭去繼續泡茶,沒有回答。
我推著三十二寸的大箱子,背著一個銀色的小背包,大步流星地出了門。
從第一天來到夏家開始,十四年過去了,我和夏浚譯之間的關係逐年變得愈發複雜。關上厚重的桃花心木大門時,我從門縫裡看見陽光照射在他的發尖,幾縷銀絲反射出刺目的光芒。他也老了。雖然他仍然如以往那般強健和俊朗,頭髮茂密、肌肉結實,但時光的流逝不會輕易放過任何一個人。
除了李菲菲。她總會讓我想起那句很俗的話,「歲月不敗美人」。她白皙的臉龐仍然爛漫得如同我剛見到她那天一般,眼周淺淺的笑紋昭示著她從未被生活虧待過的幸運;瞳仁依舊明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星,淺粉的嘴唇還是那麼飽滿圓潤,噘嘴撒嬌時血液在唇心凝聚成勒杜鵑花瓣的顏色,嬌艷欲滴;她年過四十,竟沒有什麼白頭髮,略略幾根也在第一時間便被染成了煙黑色,發量比街上隨便一個二十歲姑娘的都多。
不過,她每天無所事事,最大的任務就是呵護她的外貌。任何人花和她一樣多的時間和金錢去保養自己,都能久葆青春,和她一樣身上永遠散發著淡淡的薰衣草香味。
我坐上計程車,沒有回頭看一眼——這個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我沒有一絲留戀。
平心而論,李菲菲是盡到了養母的責任的。她本不喜歡都市,覺得詩人就要過在山林里隱居的生活,所以之前和夏浚譯一直住在靠山的別墅里。但因為我要上學,她竟主動提議搬來深圳南山的中心區。夏浚譯的公司在紅樹灣,他在海灣附近買了一套一百八十平的大平層,開始了我們「三口之家」的日子。他上班開車五分鐘,我上學步行十分鐘,這套房子對我們兩個來說極其便利,對於李菲菲卻不盡然。
「鬧市里來來往往都是人,竟比在山裡一個人也沒有,更顯寂寥。」她偶爾拾起寫詩的愛好,曾經寫過那麼一句,又寫不下去了。她略帶幽怨地看著我,說,都是因為你要上學,我們才迫不得已要離開那山間別墅;來到這有人煙的地方,靈感都消散了。
以前也沒見你寫出個什麼名堂。我心裡暗暗想著,但這話是絕對不能說出口的。我紅起眼圈,張開小小的手臂抱住她單瘦的肩膀,囁喏道,媽媽為我犧牲了這麼多,長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媽媽。
李菲菲心思單純,我簡單的一句話,就讓她的臉上又重浮現了那種不諳世事的笑容。再之後,她發現了市中心的好處,每天逛街、做臉、美甲、下午茶……玩得不亦樂乎,便再也不提在山中作詩的茬了。李菲菲的人生就是這樣,當她有一絲煩惱的時候,便立馬會有更多的快樂將其掩蓋,好像上天生怕委屈了她。
早上的深圳一如既往地堵車,司機繞路,經過了我本科的學校。說來好笑,這所學校離我家開車不過二十分鐘的距離,是我高考發揮失常的後果。我恨這所學校,更恨高考那天嚴重痛經的自己。如果不是來到了離夏家這麼近的大學,我一早便能逃離夏浚譯了,也不至於生出那種事端來——又扯遠了,今天是開心的日子,先不聊敗興的事。
打開微信,毫不意外地有幾十條來自同學們的微信,都在祝我一路平安,叮囑我之後要多聯繫。這些人很可笑,我根本連一個要走了的朋友圈都沒發,他們卻主動記得我是今天離開,他們自己的人生黯淡無光,便時時刻刻惦記著關注我的生活。在我用假惺惺的不舍話語群發回復他們時,的士路過了我開告別派對的那家酒吧。想起那天的風光和熱鬧,我的心情愈發明媚。
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我輕描淡寫地發了一條朋友圈,內心的澎湃和激動只留給自己品嘗。因為出國的決定事發突然,雖然托福分數和績點都很高,但我沒時間去認真準備作品集。我沒好高騖遠地申請什麼好學校,只是選了一所百分百能進的野雞大學。但無所謂——我的目標不是讀個多有含金量的碩士,我只是要離開夏浚譯,越遠越好,最好能到他永遠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
結局是我做到了。於是我在學校對面的酒吧里攢了一個局,喝酒慶祝,騙一眾來賓我是因為考上了「夢校」才那麼開心的。在被一個不識相的學弟質疑說這所學校並不怎麼樣,為什麼我那麼喜歡它的時候,我還神秘地笑笑說不要人云亦云,要多去深入了解,自己喜歡、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那幫天真的同學都露出佩服的神色——夏知瀾家境好、相貌好,卻不是養在籠子裡的金絲雀,而是一個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張的人。還有比這更完美的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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