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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草原惊魂三(第2页)

庄睿将心一横,把车窗放下一条缝隙,直接将五六冲锋枪的枪管伸进了一条狼的嘴中,狠狠的扣下了扳机,那条狼的头盖直接被巨大的冲击力掀开,整个狼身也向后飞出四五米远,一丝鲜血从车窗外溅到了庄睿脸上。

清脆的枪声在大草原上远远的传开,原本围在越野车四周的狼群,也惊慌失措的四散逃进草丛,只不过并没有逃远,依然紧盯着已经无法开动的沙漠王子越野车。

车里实在是太冷了,秦萱冰穿着厚厚的大衣,都已经在瑟瑟抖了,再等一会的话,恐怕两人都要生病。

“萱冰,你拿着这把枪,咱们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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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开了一枪之后的庄睿,此时只感觉到浑身热血沸腾,也没有去擦脸上的狼血,而是抓起身边的酒瓶子,“咕咚咕咚”连灌了两大口老酒,趁着酒气上涌时,一把脱下了有些臃肿的大衣,把枪交给了秦萱冰,自己顺手拿起刚才清理枯草所用的开山刀。

“周大哥,把车开过来,我们下车了。”

庄睿扔掉对讲机,一把将车门推开,手里横握着开山刀,走下了越野车。

秦萱冰此刻却是有些愣,她从来没有想到过,看上去一直文质彬彬的庄睿,居然有如此热血的一面,刚才的庄睿让她几乎有些不认识了,面色狰狞,脸上还带有鲜血的模样,却让秦萱冰心中充满了安全感,四周的狼群似乎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秦萱冰的父母,都在其家族公司里担任着很重要的职务,从秦萱冰懂事的时候,就很难见到父母一面,大多都是保姆陪着她,有时候跟在爷爷的身边,这让她从小就有一种很不安全的感觉,有时候常常会想,是不是父母抛弃了她。

这使得秦萱冰很小就学会了自我保护,也对人产生了一种近乎本能的防备心理,已经二十三岁的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是基于这种心理,但是刚才看到庄睿的举动后,她心里面的一块坚冰好像融化了,就连秦萱冰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面前这个貌不出众的男人,在此刻悄悄的进入到她的心扉。

此时悍马车也掉头向庄睿所在的沙漠王子冲了过来,明亮的大灯强光,将庄睿身周照射的有如白昼,庄睿清晰的看到,三条瘦骨嶙嶙的饿狼,从前右左三个方向扑了过来。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更何况庄睿骨子里还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庄睿从小可以说是一个好学生,那是因为他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很好,但是庄睿绝对不是一个好孩子,要论调皮捣蛋,他比刘川更要胜之,只是他一向喜欢用脑子解决问题,不过小时候也没少打过架,把庄睿招惹急了,他可是敢下死手。

他们上初中的时候,有次在校外被几个小痞子拦住,要收保护费,有个小痞子为了显示威风,上来就给了庄睿一巴掌,这下可是把庄睿惹火了,从地上捡起块砖头,对着那人的脑袋就砸了下去,那些小混混平时也就是依仗人多,欺负下学生,看到见血了,就都四散跑开了,庄睿如此还不罢休,愣是追了两条街,又拍倒了两个人才被刘川拉住,当时庄睿表现出来的狠劲,让刘川都有些后怕。

后来处理这件事情的刘川他爸,说了庄睿这么一句话:“这小子有血性,是条汉子。”

“来吧!”

看着扑上来的三条饿狼,庄睿面上毫无惧色,此时他心中的血性全被激出来了,沸腾的热血让庄睿忘记了恐惧,面对呈品字形扑上来的三条饿狼,庄睿不退反进,对着中间的那条狼迎了上去。

从小养过狗的庄睿,对狼的习性很熟悉,人们对狼有句评价“铜头铁尾豆腐腰”,只有攻击到狼最脆弱的腰部和喉部要害,才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庄睿向前冲出的身体只是虚晃一枪,就在那头饿狼跳起的时候,他猛的顿住了脚步,右手所持的开山刀平平的在自己胸前划过,锋利的刀刃将那只狼的整个喉部都割开了,激溅而出的狼血,瞬间喷了庄睿一脸。

嘴里一股腥臭的味道差点让庄睿吐了出来,不过他的动作并没有因此而变的停顿,由于前冲的身体,让左右方向的狼都扑空了,庄睿借着挥刀斩狼的惯性,身体转了个半圆,正好对着左边一只狼的腰部,右脚狠狠的踢了出去。

庄睿脚上穿的是刘川搞到的高帮警靴,靴底是大颗粒的防滑耐磨的高强度橡胶,靴头和靴尾是牛皮加硬定型并且夹带一层钢板,这一脚踢出,就像是一记重锤般,狠狠的砸在了狼腰上,那条饿狼口中顿时出“呜咽”声趴下了身子,在地上不停的翻滚着。

只不过左边那扑上来的那条狼,庄睿再也无法避过了,面对着已经扑至半空的那条狼,庄睿只能抬起左臂挡了一下,只感觉到左臂微微一麻,紧接着一股剧烈的撕裂感从手臂上传出,锋利的狼牙已然穿破了庄睿身上的衣服,整只狼身吊在了庄睿的左臂上。

“妈的,去死!”

口里出一声低吼,庄睿顾不上左臂传来的钻心痛楚,右手的开山刀直接当成匕用了,对着柔软的狼腹捅了进去,锋利的刀刃瞬间将那条狼的肚子切开了,足有一米余长的开山刀,又从狼的背部穿了出去。

“给我开!!!”

庄睿大喝一声,将全身力气都用在了右手上,猛力一挥,将那条狼举到半空之中,从腹部到两腿之间,来了个开膛破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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