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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台詞實在是普通,然而女主角在演繹的時候,在這句話的結尾加了一點點拖長的尾音。「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呀……」她說道,站在昏黃燈光下的瘦削身板讓人心疼,最後的拖音之後又是一個哽咽的吞音,聽得我心狠狠地揪了一下。那一刻,我原本對英梨的愚蠢的厭惡轉化成為了對父權社會下受壓迫的女性的憐惜,腦子裡的英梨和蔣傑已不再是我和趙存暉,轉而切切實實地變成了演員的模樣。
好的演員和導演竟能重塑角色在作者心中的形象。
太奇妙了。
我沉浸在台上的人的表演中,此時手機震了一下,約莫是伊維塔來問我彩排看得如何了。她喜歡無時不刻保持和我的聯繫,分享生活中每一個時刻的每一個感想,說實話,我並不介意,反而覺得有人關心的感覺還不錯。只要她不是非要看我寫的東西或者問我太接近靈魂深處的問題,我都對和她之間的互動還算是樂在其中。
我將手機亮度調到最暗,打算拍一張舞台的照片發給她。就在我準備發送的時候,才發現,這條簡訊並非來自伊維塔。
簡訊來自一個陌生的號碼,寫著:我和菲菲要結婚了,秧秧,我認為有必要讓你從我這裡知道。希望我們能得到你的祝福。
我的手腳頓時冰冷,看向台上,劇場的燈恰巧暗了下去。一股寒意從我的心底升起,好似吐著信子的巨蟒一般,要將我吞噬殆盡。
第34章第二十二章酒醉與哀愁
我已經很久沒有獨自喝過酒了。
酒精對我來說是一個危險的存在,我深知自己容易失控,不知不覺便會喝多,而喝多了之後生出的事端又是需要在清醒的時候付出代價去解決的。
有別人在的時候,我還能控制一下,那是我體內的表演人格在作祟,需要保持在別人面前的形象和人設。但是,獨自喝酒的我就沒有這種顧慮了。雖然我明白一個人喝酒比有別人陪更加危險,按說來應該更加控制自己不要喝多的。我的理智了解這個道理,但身體並不願意接受。每次獨自出去喝酒,我都會喝得酩酊大醉。我思考過,這是不是意味著在我心裡,在別人面前失去我的人設面具,是比獨自一人出事死亡更加可怖的事情。
本科時我偶爾會坐車去羅湖蹦迪,那裡離學校很遠,不會被熟人認出來。我將自己打扮成看不出是夏知瀾的模樣,和白石洲路邊站街待客的女人們別無二致,那是我對長時間壓抑自己所造成的苦悶的發泄,也是對我假造出來完美生活的諷刺。
每一次我都會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在附近的小旅館裡睡下。第二天,我在縈繞著煙味、枕頭泛黃的破旅店裡醒來,吃一頓平時控制飲食不能吃的油膩外賣,在水管極有可能被人拿去灌過腸的生鏽淋浴下洗完澡,從包里拿出準備好的米色長裙換上,一副大小姐剛從充滿父愛母愛的家中回來的樣子走進。
這個世界很滑稽,我可以在某個陰暗角落裡過著截然不同的另一種生活,在我平日的圈子裡卻還保持著那虛假的完美形象。永遠不會有認識我的人能相信,聲稱自己回家陪父母了的夏知瀾,其實是去了土嗨迪廳,在裡面酗酒直至失去記憶,甚至在燈球下摟著長相醜陋的陌生男人熱吻。
我獨自喝酒時常常斷片,和別人一起時卻能把控住自己,唯一的例外便是趙存暉。當時我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沒有什麼事不能告訴他,於是每次和他喝酒都往死里喝。反正不怕說錯什麼話,求的就是喝到斷片後那能徹底忘記我是誰、在我身上都發生過什麼的一段空白時間。我愛那種我仿佛已經不存在於世間的感覺,沒有什麼是需要去搞清楚的,也沒有什麼將來需要去做打算。和趙存暉分手之後,我徹底地失去了在別人面前放縱的心情和機會——直到和托比那次。
回想起和托比第一天相遇便敢喝到失去意識,並不是因為我有多相信他——就算現在我和托比都已經肩並肩在床上看了不下十部電影,我對他其實仍然知之不深。我只掌握著他身上能為我所用的那一部分,至於他是誰、他想要什麼、他的美夢裡有什麼、噩夢裡又有什麼,我一無所知且毫無興,一如那些男人曾經對待我一樣。
和托比去地下派對時喝成那樣,純粹是因為當時我陷在可笑的熱戀中,懶得在旁的男人身上花任何力氣。我盡情地釋放著那個最本真的自己,誰知這卻恰恰是托比喜歡的。一次我們在聖莫尼卡的一家咖啡廳喝冰榛子拿鐵時,他突然笑了起來。我問他在笑什麼,他說,你喝多了的樣子實在是可愛,其實我們第一晚出去玩的時候我就對你很有好感了。
我並不知道我放縱狂歡的樣子有什麼吸引人的,「他愛上的是本真的我」這件事也並沒有讓我對托比生出任何感激或感動。說來可笑,近來我的心中好像缺失了大部分美好的情感,溫柔、諒解、感恩、幸福……我已經很久沒有體會到過了。
有天課上,賈克寫了一個關於毒癮者的小短篇,裡面的主角愛嗑搖頭丸(mdma)。賈克解釋道,搖頭丸之所以讓人上癮,是因為它會讓人在一小段時間內釋放掉腦內所有能讓人感到快樂的那種物質——血清素,人會在那段時間裡達到極樂。但隨之而來的便是強力的墜落和失落,藥效過了之後,因為腦內缺乏血清素,人會感到煩躁、抑鬱、悲傷、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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