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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章(第1页)

买完东西,丁小甜用背篼把女儿秀琳背着,一只手提着木桶,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是她今天买的十只小鸡仔。

丁建国则是肩上扛着一把锄头和一个铁铲,另外他背上的竹背篓里面装着他姐今天买的那些生活用品。

姐弟两人去公社西边的一棵黄葛树下,那里停放着老陈赶来的牛车。

前进村来赶集的村民们都会在上午十一点左右到黄葛树下集合,坐上老陈的牛车回村吃午饭,谁都舍不得花钱在公社办的饭馆里吃饭。

今天来赶集,就数丁小甜买的东西多,上了牛车之后,坐在车上的妇女们纷纷往丁建国手边的篮子里看,看过之后就说:“买这么多啊,一定不少花钱。”

丁小甜以一句家里什么都缺,必须每样都要买点儿应付过去了。

也有女的小声议论,说丁小甜的男人是部队里的连长,一个月挣的工资比得上村子里一家人整整一年挣的公分,当然不缺钱花。不过,现在丁小甜回娘家来住,还买了这么多东西,看着像是要长住,是不是跟她那个部队上当官的男人闹矛盾了?又或者说,丁小甜跟她婆家的人闹起来了?这样闹下去,就不怕离婚吗?

就有人接话说,跟军人结婚是不能离婚的,所以,丁小甜才把她婆家吃定了,才敢回娘家来住,还打算长时间的住下去。

丁小甜假装没听见坐在牛车上的女人们的小声议论,摸出一颗水果糖,剥掉糖纸喂给秀琳吃,然后逗她玩儿。现在的她可不是以前那个在年轻时当包子的丁小甜,而是经历过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老太太,什么样的难听的话没听过,什么样的困难没遇到过,周围那些女人的议论对她来说都是小事一桩。

现在的她,根本就不会怕周围人的风言风语,她优先考虑的是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怎么样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牛车在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到了前进村,去赶集的村民纷纷下车,拿着自己赶集买的东西回家。

丁小甜抱着孩子,丁建国拿着东西,两姐弟先回了老房子,把东西放了,手洗了,一起去新房子那边吃午饭。

他们两姐弟到的时候,丁建军等人已经吃过了饭,不过,唐玉香给他们留了饭和菜。

红薯稀饭,小咸菜,半碗炒的空心菜。

这些饭菜是这一带的人夏天最经常吃的饭,隔了几十年吃到这样的饭菜,丁小甜胃口大开。

她一连吃了三碗红薯稀饭,肚子撑得圆圆的才停下来。

丁建国在一旁咋呼:“二姐,你比我还能吃啊,我才吃两碗,你都吃了三碗了,锅里的稀饭都被你吃完了。”

丁小甜笑:“那我以后煮干饭给你你,赔你三碗饭。”

丁建国问:“二姐,你要自己在老房子那边烧火做饭吗?”

丁小甜点头说是,并且问丁建国老房子那边的灶还能用不。

“能用啊,去年冬天,我还跟三姐在灶上烧开水喝,烧热水烫脚。对了,一会儿我给你把那个旧的水壶找出来擦洗下,就可以烧水喝了……”

“你下午不去挣工分吗?”

“不去了,我下午帮二姐收拾下老房子那边的灶房,再去给你弄些谷草柴火来,你好煮饭。”

对于自己这个兄弟如此热心地帮自己的忙,丁小甜内心十分欣慰。

重生之后,她要做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让自己这个机灵的兄弟不要耽误学习,四年之后好参加高考,跳出农门。而不是任由他跟知青点的一个女知青好上,最后感情失败,冲动之下,伤害对方。自己也因此坐牢,出狱之后潦倒度日,不到四十岁就因为酗酒,得了肝硬化,最后变成肝癌不治身亡。

她说:“那好,你吃完饭就过去收拾,我跟妈去换米。”

丁建国一口答应了,吃完饭,他扔下碗筷就跑了,丁小甜跟母亲一起把碗筷收捡起来洗了,就抱着秀琳跟在她身后去了村子里的赵有康家。

这个赵家是个大家庭,家里男人多,挣的公分多,自留地也比别人家多些,他们又会种地,是村里种地最厉害的人家,种出来的红薯和麦子也多。

所以每年他们家的粮食都有结余,村里一些粮食不够吃的人家就会去偷偷找到赵家当家的赵老头和赵老太换粮食。

丁家也曾经去找过赵家换粮食,因此唐玉香带着女儿去找赵老太换粮食可说是熟门熟路。

去的时候,赵老头和赵老太都在家。

唐玉香带着丁小甜进去把来意一说,赵老太就问丁小甜想换米还是换稻谷。

如果是米的话,看在都是一个村的,就算她两毛钱一斤,如果是要稻谷的是话就是一毛二。

买了小鸡仔之后,丁小甜考虑到要喂小鸡吃米糠,因此她想要不然买稻谷。

到底是买稻谷划算还是买米划算,丁小甜在心里算了算。

假如她买一百斤米,就要二十块钱。

同样花二十块钱,她可以买一百七十多斤的稻谷,而一斤稻谷拿去碾米,大约能碾出六两的米。

这样一来,一百七十多斤的稻谷,出米一百零几斤,不过,她能落下五六十斤米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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