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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大,他穿着却正好。
失奇怪,明明大卖场打五折的过时款式,怎么穿他身上却十分高级。人跟人真是不同。
清风拂过,空气新鲜,本就是该坦诚相待的时候,我的肚皮却先我的舌头表态,它咕噜咕噜作响,让我顿时红了脸。
他并没有笑话我,只柔声说:“进去有好多甜品,不知道于sir你喜不喜欢吃甜食。”
“我其实不太吃。”
我过生日连蛋糕都不买,更喜欢吃长寿面。
他思索了一下,说道:“假如我没记错,今天的甜点师是从法国请来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不过里面的人大多只喝酒的,你想吃什么便拿什么就好了,不要客气。”
我哪里还敢挑三拣四,只好轻轻地点了点头。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他看着我,又不知道在想什么。
“啊,这个,”我余光瞥到了胸前的胸针,想摘下来。
他又伸过来双手,轻轻一按,便把胸针拿走握到了手里。
他说:“这世上大多人呢,都是有眼无珠的,于sir不要跟他们计较。”
“怎么会。”
“抚潮,抚摸潮水,真是好听的名字,给你取名字的人,一定很喜欢大海,我从前也喜欢去看涨潮,”他说得轻而柔和,甚至有些不像是在讲我的名字。
他话头转得很快,又问我:“于sir,你有没有戴手表啊?”
“啊?没有?”
他听到我说没有,便抬起了左边手臂,咔啪一声解开了手表表带。那是块一看就很昂贵的手表,在黑夜中闪过,带着星点的亮光,指针转动声清晰而准确。我想那亮光,大概是表盘里镶着的碎钻。
他又牵过我的手腕,抬起来,将他的表戴在我手腕上。表带内侧似乎还带着他的温度,不算冰凉。
戴好以后,他看着我的眼睛,平静地说:“今晚十一点,山顶有烟花,现在你有手表了阿sir,记得不要错过。”
第14章十四
那一天离现在太过遥远,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在怎样的目光下走进会厅。只知道有了那件外套和领带、以及腕间的手表,没人再为难我。如今想想,或许我一出现,张明生把衣服脱下来送我的事,已经隐秘地传满了小半个宴会厅。
他们一向看不上我们这种底层公差,走私那件案子,宴会中许多人更是涉及其中。
而张明生却帮了我一把。他说话一向真真假假,但想要大厅里的人全都死掉,恐怕是真的。
我走进大厅,巨大而璀璨的水晶吊灯折射出的灿烂到让人觉得皮肤炙热的光,我一时难以聚神,像灵魂暂时变成了漂浮的气球,悬在肉体之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巨大的枪声会让耳朵暂时无法听到细小的声音,想起刑拘室里故意而为之的白炽灯光。剥夺最灵敏的感官,人就容易迷失。室内的光泛着淡淡的金,把每一个人的面庞都映的流光溢彩,他们皮肤上点缀的珠宝,像肉色绸子上结出的晶莹矿物。
这里有很多人,很多种香气,侍者端着酒盘穿梭在人群之中,长长的桌子上满目琳琅,让我分不清那是工艺品还是食物。墙壁上随意悬挂的工笔画,落款低调得提示诸位,此栩栩如生、面若桃花的侍女,来自唐朝名声赫赫的画家。角落摆放的花瓶,低调的雨过天青色,看起来含蓄又腼腆,底座却不知印着哪座官窑的赤章。大厅之中,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却知其贵重的东西,这比既不认识它们、又不懂得它们的价值更加要我痛苦。我想起走私案中因公殉职的两位同僚,他们抚恤金,还比不上一尖象牙的零头。
走上阶梯,在旋转的角落里,我看到了李译。他平常爱笑爱玩,在最丰盛的地方,却一改潇洒的常态,端着一杯香槟,靠在墙边的阴影里。他本就清俊,再一穿正装,实在是引人注目。即使有意收敛,短短二十分钟,就有好几个宾客或走过去朝他搭话,还没等他们介绍完自己,李译就从怀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往外一亮。来人的脸色瞬间一变,转过身便匆匆离开了。
我从旁边走过去,拍了一下李译的肩。
李译却没有被吓到,他抿了一口酒,眼神仍然看向人群,他说:“早看到你了,还奇怪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原来是想吓唬我。衣服不错,从哪儿弄的。”
我下意识望向自己的西装外套。取下胸针后那一块小小的褶皱,如今已消失不见,如同潮水退回大海。
我说:“遇见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人。”
李译自嘲地说:“我们俩现在才是这里最奇怪的人,当警察的,还不如有钱人家的私生子。”
我笑,沉声说:“没办法,这世道,好男不当差嘛。”
说了什么不重要,只要我肯笑着说一些自嘲或揶揄的话,李译的心情也会很快好起来。这个方法从他十八岁适用到二十五岁。
他终于扭过头来看着我讲话,随意一打量,便看见我腕间的手表。
“送西装,还送手表,但你对他的形容词却只有一个‘奇怪’?”李译紧紧盯着我,说的话也意味深长。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不觉得我和那个男人的相遇是一场猎艳,毕竟他眼神真挚,看起来比全身上下任何一个部位都要年轻。但李译一向紧张我,觉得我太容易上当受骗。况且,我是警察,确实不该随便要别人的东西。这件事上,我有错,我不该这么疏忽。
“于sir,有时候,你真的要有些自知之明的,”李译随手把酒杯搁在路过侍者手中的圆盘里,伸出那双带枪茧的手。他是射击爱好者,全港最著名的射击俱乐部的成员之一。
他捏起我的手腕,要帮我把那块表解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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