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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没有家人,我师父早就死了。”顾朝歌摸摸贴身藏着的宝贝札记,认真地说。

“啊?老夫看走眼了?还是个孤儿,啧啧,这世道也是怪了。那成,我老吴给你说说,卫家大小姐中邪的事情。”

卫家,是世代为官的大户人家,听闻祖上有人做到过大靖尚书令,也就是宰相之首的位置,后来隐退扬州,扎根扬州。卫家官商皆沾,有权有势,在扬州这地界,赫然成为富户世家之首,当年张遂铭夺取扬州,是卫家号召所有扬州百姓共同抵御,身先士卒捐钱捐粮。然而城破之时,卫家也是最早向张盐头投诚的。

这审时度势的本事,难怪无论世道如何变化,卫家都屹立不倒。

卫家的嫡出大小姐,卫潆,听说是个心善又知书达理的美人。早年还常常抛头露面施舍乞丐,后来世道乱了,卫家人怕她被鲁莽的贼兵抢去jian污了,便不再允许她出门。

谁知道这年,许久不出门的卫家大小姐忽然又成为扬州城的热门话题,因为她突然中邪,白天看起来没事,晚上却像鬼神附体一般乱说胡话。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症状不减,反而加重,喘气的时候喉咙中发出痰声跟拉锯似的。卫家长子长房,夫妻恩爱,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将来是打算入赘招婿的。如今闺女病危,于是病急乱投医,到处请道士做法,贴悬赏令求好大夫给他们闺女看病。

吴叔没家没口,是个老流浪汉,几天前听路过的商贩聊起这件稀奇事,他抱着蹭吃蹭喝的态度也去卫家晃悠一圈。在卫家吃饱喝足,本着良心,他仔细给床上的卫大小姐看了一下,然后……

“唉,怪我老吴嘴贱,说真话干什么,害得卫家人气得报官,那姓魏的太守狗腿子样,能不把我抓进牢里嘛!”

顾朝歌好奇:“你都说了什么呀?”

“老夫告诉他们,若再没有名医给卫小姐看诊,她活不过一个月!一过大暑日,再无良医,必死!”

顾朝歌笑了:“你这样说,人家当然要把你抓起来呀,哪有上门看病的大夫诅咒病人死的,还把死亡的日子说得这么清楚。”

“我,我这不是后悔了啊!那,那我也不会别的,就会看这个啊!我是好心好意,让他们别请道士,赶紧去找有名的靠谱的大夫来救人,难道我还有错了?”吴叔理直气壮。

顾朝歌眨了眨眼,犹疑片刻,开口问道:“你……原来是那种大夫啊?”从前都只听人说,还是第一次见呢。

“小丫头怎么说话呢,啥叫‘那种’大夫,你说我老吴是哪种大夫?”

“就是那种专门断人生死的,一搭脉就知道这个病人会不会死,哪天死,什么时辰死,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奇准无比。可是,就是不会治。”

顾朝歌掩嘴咯咯笑起来:“我以前一直好奇谁会请这种气死人的大夫来诊病,别说给钱,不把他们轰出去就算好的了,没想到,这路人还真有啊。”

“小丫头懂得还挺多,”吴叔的语气有点蔫蔫的,“我也想给人看病的,但那医书,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活了大半辈子,没拜到过一个靠谱的大夫,专靠家传的这点微末道行混饭吃,老夫我也不容易的。”

“原来是家传啊,吴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同我说说,你是怎么断人生死的,真的能精确到具体日子和时辰吗?”她好奇得很呢,饶是她,也没法做到这么神奇的精准。见着隔壁狱友是个奇人,她一时间连自己身处牢狱的事情都忘了,扒住他问个不停。

吴叔嘚瑟起来:“那可是家传绝学,老夫岂能告诉你一个小丫头。”

顾朝歌逗他:“你都快死啦,还管什么家传不家传,有人愿意听就不错了。”

我去,这个小丫头之前看起来很乖巧,嘴巴原来这么毒?吴叔满脸的郁闷,幸好她看不见:“别说我了,你也快死了,我告诉你这个有p用?”

“我?我有办法出去的呀。”顾朝歌摸了摸头上,将发髻上插着的一支细细的银簪拔下来。

俗话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很幸运,狱卒们没有丧心病狂地夺走顾朝歌浑身上下唯一的首饰——用来束发的银簪子,还是掺了铜,不纯的那种。

但是这并不代表实践经验为零的顾朝歌真的能按照那个病人的传授,把手铐脚链和牢房门通通打开。

她试了半个晚上,无果,反遭吴叔嘲笑:“小丫头,是不是话本看多了,你以为打造牢房的锁匠们都是白痴吗?”

“有人教过我的。”顾朝歌很郁闷地睡了,庆幸的是,因为包裹札记的口袋是经过特制防虫的,没有臭虫来咬她。

第二天晚上,她接着锲而不舍地尝试。

在她不长的铃医生涯中,诊治过很多平民百姓,当然也有些经历奇奇怪怪的人,包括一个转职做开锁匠的盗贼。

那是个技术很好的盗贼,偷盗多年从未被捉,后来爱上一个女子,洗心革面从良。不过对自己那手开锁绝活后继无人之事念念不忘,儿子要好好读书,不能学这个。心事重重的盗贼因此病了,路过的顾朝歌顺手把他治好,于是,这个很相信缘分的盗贼死活都要把开锁绝活传授给顾朝歌。

可以想见顾朝歌当时是一脸大写的囧,不过人家盛情难却,便勉为其难认真听了。她记性很好,听一遍就全部记住,手也灵活,操作几次就完全能上手。

可是,那是好几年前了,许久不用的铁器都会生锈,更何况是她那从来没做过贼的脑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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