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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山林,来处去处,并不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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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覆水难收
与同是七岁时候被卖到二爷家里的。
她父亲是个穷秀才,还染上了赌瘾。把家里输得精光,连这小女儿,也一并卖了。
与同常想,或许他也想过,这对女儿来说,是个好出路。
这当然是自我安慰。
毕竟卖身奴才,和赌鬼女儿,哪个都不比哪个好一点。
她被买回来,然后安排进了三姑娘的屋里。原以为是做一辈子粗使奴才,但是三小姐人好,并不要她做什么,反而日常读些书,写写字之类。倒也轻松。
其实有时候读书是累赘,不懂得许多道理,日子反而可以苦着下去。
这话是后来她跟了二爷,才明白的道理。二爷说的。
与同觉得这话说得很对,譬如她自己,倘使她不曾跟着三小姐读这些书,便不会同二爷有什么牵连。
二爷便是因为她读书才瞧上她的,她会作诗,读了书之后,做奴才也做出了些清高的优越感。
那时候二爷同她谈论诗文,她便觉得二爷是个不同的人。
何为不同的人呢?
在与同看来,便是超脱这世俗枷锁的人,便是不同的人。
那时候二爷常说一些很有意思的话,同那些世俗和道德并不相称。那时候与同十四岁,二爷只比她大八岁,二十二岁。
二爷房里有一个正夫人,和一房小妾。正太太便称夫人,那房小妾便称姨娘。唯她,称一句“同姑娘”。
那时候,也觉得是莫大的宠幸了。
这是二爷待她,同待旁人的不同。与同是很喜欢的。
二爷常带她出门,城里人都知道,二爷府里有一位“同姑娘”。
与同对此也是极欢喜的。
在她眼里,这仍旧是待她的不同。
后来才明白,这不伦不类一句“同姑娘”有什么意思,她不过是他的不入流的妾室,叫了“同姑娘”便更不伦不类了,旁人只怕还以为她连妾都算不上。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从前的时候,二爷待她极好,宠着爱着,放在手心里疼着。到了连老太太都看不下去的地步,老太太借故罚了与同一顿,罚与同跪祠堂。
那时候二爷出去谈事情,一夜未归,她便在祠堂里跪了一夜。
第二日,她晕倒了。
醒过来的时候,听闻流了一个孩子。
二爷同老太太吵了一架,吵得天翻地覆,府里鸡飞狗跳的。
老太太当时骂她:“你别忘了,她不过是个奴才,也值当你这么紧着疼着,哪怕是生了个大胖小子,那也还是奴才的种。”
老太太这话骂得对,她不过是个奴才,书读得多了,当真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人物了。
她为了那个没了的孩子伤心难过了好些日子,那些日子,二爷便同家里吵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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