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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第1页)

  2o22年2月16日,到2o23年3月31日。

  十三个月,一百八十七万。属于罗素的故事,于此落下帷幕。

  就和我上架感言时所说的一样——这是一个从赛博朋克到太空歌剧的故事。

  它的创作核心是一种浪漫情怀,讲述的是“英雄”的故事。但这并非是英雄主义的故事,而是人民众生的故事。

  何为英雄?

  我为先驱。

  “人类啊。没有羽翼,尔等何以向上?”

  同样的一句话,但在“光”与“镜”的立场上,它所阐述的意义是不同的。

  前者讲述的是自我,赞美的是个体永不停息的进步、上升,“永恒之女性,引领我等向上”,是歌德的《浮士德》;而这本讲述则是泰戈尔,赞美的是群体的伟大、对世界的爱。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这仍然是一个讲述“爱与希望”的故事。

  最开始的时候,我曾经说过,这本书与上一本书是联合在一起的。在最初的时候,你看着“狂徒”会觉得那是“英雄”,而看着“英雄”会觉得像是“狂徒”。因为你看向光时,只能看到光所照亮之物;看到镜时,也只能看到镜中映出之物。

  而到临近结局之时,才能看出为何故事的主题是英雄。

  光是独一的,容不得暗影、并不仁慈。但镜子是平凡的,随处可见的。他所映出的正是除自己之外的一切。

  凡有勇气,众生皆为英雄。

  然后再讲讲这本书的创作动机。

  我已经看到许多读者都现了——没错,这本书的原始灵感,是一个叫做《冲破黑暗》的动画短篇。我最开始看到这个视频时,看完已经热泪盈眶。在那之后,也就是21年的十月,我和我的编辑蓬莱聊到了这个故事。

  “我想写一个冲破黑暗,夺还蓝天的故事。”我说。

  基于这样的念头,那时我就确定好了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现在你们可以回头看看,这本书的前十章和最后十章,章节名是恰好相反、镜像的。这也正是一种“镜”的主题的阐述。

  它是一个循环,通向无限的未来。

  既然这本书的核心来自于泰戈尔,那么写法也要讲泰戈尔:终止于枯竭的是“死亡”,而终止于无限的是“圆满的结束”。

  对于讲述群体、讲述英雄的故事,就要抵达无限的未来才对!

  我的父母都是工人,家里很穷。我初中的时候,父亲就出轨了,母亲很辛苦才能把我养大。

  我的大学学费是我自己挣出来的。当时没有钱,也还没开始写水银之血。我在高三毕业之后,去夜总会穿着廉价的西装当前台。天天挂着笑脸在门口鞠躬,脱口而出说着滑润无比的“晚上好欢迎光临”。在客人少的时候,也会当服务员去打扫包间、倒垃圾。

  那时我的腰只有一尺八,男性能买到的最瘦的裤子也太过宽松。没有能用的腰带,以至于我要把腰带拆下来、剪短之后再装回去。

  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下班,偶尔能加班到三点多。而在那之前我晚上甚至没有晚睡过十二点。每天晚上八九点吃饭,吃的大锅饭一天一换,共有三种来回换,特点是薛定谔的肉——仿佛能吃到肉味,但又仿佛没有肉。菜虽然每人一碗,馒头倒是管饱,但我饭量小,也只能吃半个。我最喜欢吃的是一种冬瓜炖鸡,虽然里面全是冬瓜几乎找不到鸡,但至少汤很好喝。

  那时候,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五,而包间一晚就要一千八百八。干了一半个月,见识了千奇百怪的人,也明白了生活不易。拿了两千四,就开学了。

  上学的时候,我去学校的奶茶店里打过工,也去咖啡厅当过服务员。然后我开始创作水银之血……或许我的确有这方面的才能,我第一个月的稿费就有一千八。

  我当时很高兴。但那时的我并没有将写作当做我未来人生的目标。

  我想的很好——我以后可以去找一个平凡点、清闲点的工作,每个月只要两千块的工资就够了。因为我晚上还可以写小说,这样收入就是翻倍的。在我们这三四线小城市里,就足以养活自己了,还能过得很好。  后来,我的稿费越来越高。大三时收入就已经能稳定破万,在学校里面也出了名,当了新闻部的部长。但那时我也仍然没有放弃找个工作的想法,而且想法愈宽松“我随便找个工作就好了”。

  那时虽然生活很忙,但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我有很多朋友,也有着可爱的女朋友。我和当地报社也打好了关系,老师们都很喜欢我。眼看着存款越来越多——虽然中途写《献给魔王的礼赞》时,有一段时间因为天天熬夜写书到五点,然后九点就得起床上课,导致了心绞痛。《致四千年后》开头的猝死体验就是亲身经历。

  但还好效救心丸蛮牛逼的。苟住了命,然后恰了俩礼拜中药就缓了过来。

  直到快毕业时,工厂实习。是的,很多人以为我是哲学系或者传播学专业毕业的,但我其实是工科的。我学的是电气自动化。

  我们一伙人坐着晃晃悠悠的大巴车,坐了快两个小时的车才来到了这郊区里的工厂。我原本想象中的工厂,应该是那种忙碌的流水线。所有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司其职。能够放弃思考,专心工作。就像是当服务员一样,能够给疲劳的大脑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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