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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克布鲁克,破旧的居民小区内,一个民房的卧室中。
窗外的阳光从卷帘式窗帘的缝隙中倾洒而进,照亮了这个较为狭小的廉价卧室。
天花板的吊扇慢悠悠地旋转着,落下微弱的风,吊扇中间安装的一个照明灯仍在运作,与窗外的阳光混杂在一起,照亮了整个房间。
卧室不大,看上去就像一个民工宿舍,家具不多,仅有靠近窗边的一张书桌、一张椅子,抵近墙壁的衣柜与一张铁架木板床。
整个房间里唯一能称得上是高科技的东西,恐怕也只有房间出入口的电子自动门了。
简朴、廉价、贫旧,这是身在卧室里的强尼银手切实体会到的感受。
他躺在铁架床上,无精打采地睁开了眼睛,墨镜下的眼神没有一丝光亮,看上去犹如一个毫无感情的机器人。
“还是不能很好地适应这副身躯啊...呵,也不知道那小子答应我的事情能不能做到。”
他喃喃自语,悠哉地从床上起身,丝毫没有刚睡醒时的起床气,动作利索地来到了靠床的书桌旁。
书桌上摆放着一本古朴的书籍,封面略有破旧,看上去不知道被人翻阅过多少遍。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月了,时间久到老子都能把一本书看完好几遍了。”强尼银手唏嘘不已。
自那天晚上的事件结束之后,他本人也是服从林墨“警官”的安排,老老实实在NCPD的牢房里吃了好几天牢饭。
随后他就被警局内的高层以“污点证人”的名义,从牢房里捞了出来,然后莫名其妙地就被赶出了警局。
整个偷溜过程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逃出警局的那个夜晚,牢房的锁莫名其妙地打开了,走廊外面与整个警局更是连一个警察都没有,他就这样光明正大地从警局里走了出来。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件小事,以林墨那小子的人脉与手腕,把他送出牢房也并不困难。
“逃出”警局之后,他也彻底成为了一个自由人,浑身上下只有从警局里顺走的几千欧元,接下来该往何处走、该做什么事,也完全没有了指引,全凭他自己的想法。
自然,以他现在的身份与人际关系,他大可以去找克里、或是罗格寻求帮助,往后的日子里吃香的、喝辣的不成问题。
然而,经过了这么一场大事件,他却是没有了什么多余的欲望与野心,内心深处反而是变得无比平淡,只想寻个地方好好静一静,认真盘点、思考自己重生之后发生的所有事,以及好好地看一看这座城市。
于是乎,面对克里的吃饭邀约与罗格的见面邀请,他都是暂时推辞了。
毕竟往后的时间还有很多,如今也不急于一时,大伙一起吃饭的时间还是换个更好的时机吧。
反正林墨那小子都带着不少人前去旅游了,现在这座城市里剩下的友人也不多,缺少了那小子的拌嘴,他自己反而是有点不适应了。
最后,他联系上了奈特,找他帮了个忙,寻到了现在这个住处,拿着所剩的欧元租下了这座民房。
直到今天,他的短租租期也快结束了。
“安静了整整一个月,也是时候该离开这了。”强尼摇头笑了笑,将书本拿在手里,塞进书桌的包内。
他将挎包挂在身上,走到了客厅,环顾了一下这里的布局与物件,重新检查了一遍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
待确认无误后,他这才走出了房门,来到了这栋居民小楼的走廊处。
“走之前,还是去和史蒂夫聊聊吧。”他忽然想到了那个来到这之后认识的青年。
对方是他租房对面的邻居,一个很喜欢摇滚的小青年,与父母住在一起,为人很不错,他很赏识这个小伙。
尽管外面阳光正盛,可走廊却一片昏暗,墙壁上满是胡乱涂鸦后的痕迹,地面上垃圾杂物甚多。
强尼熟练地走到了斜对面的单元房,摁下了门铃。
“你是谁?有什么事吗?”房子里传来了疑惑的声音。
“我是理查德-奈特!这个城市的主人!赶紧给老子开门!”强尼恶作剧似的大喊回应。
房门很快便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黑头发的墨西哥裔青年。
“嘿,最近还好吗?我最近弄到了一张新唱片,有没有兴趣聊聊?”史蒂夫兴致勃勃地看着面前这位认识不久的朋友。
自打他们俩认识之后,对方从未告诉过他本人的名字,每次见到他也都是戴着那副墨镜,拽得跟个二百五似的。
不过嘛,这些细节问题也并不影响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刚入住才一个月的邻居大哥,对于摇滚乐的认识可谓是丰富到不行,而且还很乐意教导他有关摇滚乐的知识与弹奏吉他的技巧。
“以后有机会再说吧,现在我还有事要忙,我需要一个司机与一辆车,去几个地方办事。”强尼摆了摆手,表示自己没兴趣。
史蒂夫饶了饶头,靠在门框上摆出了困扰的表情,片刻后说道:“司机嘛,可以找我,车子的话,我爸那辆也能借来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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