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豆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 灵感(第1页)

蛇尾鹫是一种大型食腐猛禽,它们的嗅觉非常灵敏,在高空盘旋时,能嗅到十几公里外的死尸气味。

维尔托克的鼻子当然没这么夸张,事实上,他目前的感观能力,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灵敏度也就比普通人的平均水准稍微强一点点。只不过,他嗅到的气味全部交给意识世界中的金色光团处理,由金色光团记录,并在需要的时候,获得反馈。

这可是一种了不得的能力。

除了少数几种刺激的、熟悉的气味,普通人的脑子又能分辨出多少种味道?绝大多数对人无用的气味,往往就直接被忽略掉。

在维尔托克意识世界中的金色光团却能帮助他分辨各种气味,其实不止气味,还有画面、声音、触感等等信息,就像他的身体里住着另外一个人,忠实地记录、处理、反馈各类感知信息,根本不用维尔托克操心。

金色光团对外界信息的记录、分辨和反馈过程大约持续十个小时,如果这段时间内,感知信息没得到反复的强化刺激,维尔托克对信息的辨识能力将逐步减弱,直至完全消失。

通俗的说法就叫遗忘,这和普通的人没什么差别,但在十小时之内,他的感知辨识能力简直强到离谱。

维尔托克刚苏醒那会,如同一个浑浑噩噩的大婴儿,遇到什么东西都喜欢看一看、听一听、然后再上手摸摸,用鼻子闻闻,张嘴尝尝。为此,他在冒险者之家闹出不少笑话,许多赫默族女战士都被他骚扰过。也就是维尔托克长得漂亮,否则那些脾气暴躁的少数族裔非把他打成猪头不可。这也是在酒馆消遣的赫默女战士喜欢对维尔动手动脚的原因。

不反过来调戏一下这个美貌的半精灵大男孩,岂不是吃亏?

维尔托克在旅馆厨房养成了嗅探气味的习惯,他首次离开冒险者之家,来到陌生的街道,仍然时不时地用鼻子嗅气味。博朗镇街上的行人比较少,零星几个人在维尔托克周围。他本来没留意,直到约翰跳出来,和卡尔打了一架。约翰身上的气味与金色光团记录的气味成功对应。顺着这条思路,维尔托克把另外三个一直跟着自己的人全部指认出来,没有任何错误。

维尔托克并不知道自己的感知分辨方式与常人不同,还以为大家都一样。所以,他没请教过任何人,就连胖厨娘莎拉都不知道他究竟有多么特殊。

约翰更想不到维尔托克有这种匪夷所思的本领。他和另外三名同伴都是巴托姆等人培养的心腹精锐,奉命在暗中保护维尔托克。

由于冒险者经常在环境复杂的丛林中活动,最常遇到的危险是那些嗅觉敏锐的猛兽和怪物。老练的冒险者习惯把自己收拾干净,力求身上没有浓重的气味,否则他们在黑森林里行走好比吸引怪物的灯塔。

约翰他们身上的气味很淡,甚至可以避开多种野兽及怪物的嗅探,但他们竟然被维尔托克准确无误地指认出来。

普通人或许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冒险者训练营的主教官只感到毛骨悚然。

虽说,蛇尾鹫的嗅觉敏锐,可就凭它们小的可怜的脑子也只能记得腐肉味,从没听说过,蛇尾鹫对其他味道有反应。

维尔托克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是怪物吗?

约翰把维尔看作怪物的时候,维尔托克已经开始上手了。他先抓住约翰的手,捏一捏;然后抓住胳膊,捏一捏;按住肩膀,再捏一捏。幸好,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张嘴咬人的坏毛病,莎拉教过他这么做是不对的。

约翰算是比较了解维尔托克的状况,并不会因为对方的迷惑行为而生气,只是向后退一步,但他不会知道被维尔摸到胳膊才是真的恐怖。维尔托克只要拿一把解骨刀,就能把他的这条胳膊卸下来,就像处理一条羊腿那么轻松。

单纯的维尔托克能有什么坏心思?他只是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

维尔托克直截了当地问道:“你胳膊上的肌肉很扎实,除此之外,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你单用手肘就能让自己从地上弹起来?”

约翰脸色发苦,他没和维尔托克搭过话,却听人说谁要是没点耐心,最好别回答维尔托克的问题,否则就会被他的问题淹没。

“通过练习可以做到。”约翰尽量用简洁的语句回答道。

();()  维尔托克的目光转向训练营的操场,指着那些用四肢奔跑,并翻越障碍物的孩子们,问道:“像他们那样训练?我也想试试……”

说着,他大步朝操场走去,约翰果断拦住他,急忙劝阻道:“你练习这个有危险。”

维尔托克瞅了瞅在操场上乱爬的少年和孩子们,不以为然地说道:“危险?我不觉得……他们会爬,我也会爬啊。”

其实,约翰的担心有一定道理。爬行训练需要从小开始,小孩子身轻腿短,就算不小心摔倒,问题也不大。博朗镇训练营收养的孩子,每天都练习爬行、翻滚、匍匐、翻越障碍物,练习的时间长了,他们的身手越来越灵巧,技能愈发熟练,出错的情况不断减少,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然,为了适应这种攀爬活动,训练营出来的年轻人普遍身材瘦削、个头矮小。

维尔托克却是1.88米的高个,有一双大长腿。他的身材比例确实好看,不过腿太长的人想要采取四肢伏地的攀爬方式肯定有难度,再加上维尔托克以前没练过攀爬,约翰几乎可以想象,他摔倒的样子。

小孩子摔跤很常见,但凭维尔托克的身高、体重、他如果摔跤,难免会受点伤。摔得鼻青脸肿都是小事,万一摔破脸,那就麻烦了。

维尔托克的身价至少50000金塔。如果把这些金子全部熔炼,再铸成和他一样大小的金像,差不多能铸造四个。别说摔破脸,就算维尔托克的手上多出几道血口子,约翰觉得那都是犯罪。

巴托姆老板特意叮嘱过约翰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这个“行走的财宝”。

约翰认为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出手制服不听劝的维尔托克,哪怕事后自己被莎拉大婶扒掉裤子,狠抽屁股,也不能让“行走的财宝”在训练营里受伤!

热门小说推荐
鸣人:我晓组织天下第一

鸣人:我晓组织天下第一

刚穿越火影世界,成为主角漩涡鸣人。有了系统,系统还送了个爹爱德华纽盖特。开局带着白胡子老爹叛逃木叶,投奔晓组织,从此忍界的风便彻底刮歪了。军火贩子迪达拉,假币头子角度,高达创始人蝎当忍界一统,鸣人站在世界最高峰大喊道。我晓组织天下第一!阅前说明不尊原著,介意者请勿进沙雕风阅时请别带脑子,介意者勿进单女主或无女主,介意者勿进。...

穿越盗笔:狗系统要我拯救神明

穿越盗笔:狗系统要我拯救神明

简介关于穿越盗笔狗系统要我拯救神明寒烟,一个与时俱进的小剑仙。稍微有一些社恐的她喜欢一个人待在自己的地盘看各种小说漫画电视剧某天,她正捧着看的津津有味。哪想一个威力巨大的天雷劈下,直接给她劈成焦炭。死后,她莫名其妙的绑定了一个垃圾穿书系统。也不说和她商量一下,直接就给她送到了的世界。不止如此,还天天逼着她去拯救书里的各个人物,还要让他们拥有幸福完美的结局。只要她出现摆烂的心理,系统就用完成任务送她回去来诱惑她!可最后,等她完成任务要离开的时候,她才现羁绊和牵挂,早就让她不舍的离开这个书中的世界!...

说好非洲打工,怎么杀疯了

说好非洲打工,怎么杀疯了

无系统,军阀,非无敌文,狗头军师。邻居屯粮我囤枪。邻居就是我粮仓。做大做强,就地称王。战乱的非洲国家,刘向东不过是个打工仔,却被卷入了这场混战。尊敬的东方导师,请帮助我们这是我们族最漂亮的女人,还有一吨黄金,希望您能收下刘向东斜靠在躺椅上,伸手从背后掏出本‘孙子兵法’扔了过去。拿回去好好学习。...

离婚后,霸总追妻追到腿软

离婚后,霸总追妻追到腿软

简介关于离婚后,霸总追妻追到腿软本书前期节奏较快,偏重于婚后甜宠说明男女主之间没有任何第三者,前期分开只是有小误会而已,小的不能再小的误会哈~众人皆知鹿城之王江易珵是个冷漠寡淡之人,对什么都不在意,更别提是女人这种生物了。就连他的隐婚妻子任兮也是这么认为的。结婚四年,夫妻俩相敬如宾。哦不,准确来说是江易珵单方面忽视,任兮这个妻子那是好的没话说。贤惠,孝顺,善解人意都是她的代名词。直到有一天江易珵看着手里新鲜出炉的离婚证,本来应该高兴的他却高兴不起来,以为只是短暂的不适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他错了,错的离谱!他是喜欢任兮的!此后他幡然醒悟,果断追妻。奈何女人身边的苍蝇太多,打一只来一只,打两只来一双。酒会上看到别的男人对任兮大献殷勤,江易珵再也忍不住了,凑上来抱着她说,老婆复婚好不好?女人笑的勾人,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我包养几个小鲜肉不香吗?江易珵一张俊脸被气绿了,咬牙切齿道,小鲜肉有什么意思?老腊肉才更有嚼劲!后来男人将她抵在墙上,霸道的把她圈在怀里,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目光冷冽又偏执,你只能是我的!江易珵是商界矜贵的王,唯独向任兮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简介关于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当世才女一代贤后顾倾城重生了。她拒绝重复上辈子的荣华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去他喵的有内涵的无盐才女。这一世,她就要做个肤浅的败絮其中的大美人!顾倾城我美吗?智商换的!顾倾城我美吗?健康换的!顾倾城我美吗?人品换...

厨神:我就炒个菜,咋就飞升了?

厨神:我就炒个菜,咋就飞升了?

简介关于厨神我就炒个菜,咋就飞升了?(美食修仙老六沙雕搞笑休闲日常无女主无后宫)穿越修界的祝帆成了一个宗门的弟子,在他即将迎接金手指时,意外出现祝帆家人们谁懂啊?我本来都要成为仙界土豪,待神丹大成就可以羽化登仙了!结果突然被人横插一脚,绑错成厨神系统了!我在修仙世界当厨子有什么用啊?人家都辟谷不吃饭了啊!宗门还给我了炼丹任务,这下怎么办?当晚,轮到祝帆上交炼制的丹药。来拿丹药的弟子们看着一锅鲜美的鸡汤陷入了沉思。祝帆哈哈,这喝汤多是一件美事啊!众弟子喝的也不抬,脸埋进锅里啊对对对,咕咚咕咚之后某师兄祝师弟,我受内伤了,快给我来一碗毛血旺补气血!某师妹祝师弟,我到瓶颈了,快给我一份水煮鱼让我突破!某长老祝帆啊,我暗疾作,这一锅不够我吃疗伤的,再来几锅呗?宗主大怒踢飞长老你当这是你家厨房呢?!扭头和颜悦色的对祝帆说我是宗主,给我最大的那个肘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