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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鸟对峙了一会儿后,开始了一场混战。期间,王顺被叼了几口,上官莹被拔了几根毛。
混战过后,上官莹被提着翅膀拎了起来,就像平时待宰的牲口一样,上官莹自然是不会坐以待毙的,本来她只想着自己能逃就自己逃。
现在感觉,那一大锅开水就是为她烧开的,她才有些着急起来,在王顺提刀之前连忙大声说:“你不能杀我。”
王顺自然是听说过,鹦鹉是会说话的。不过这么聪明的还真是少见。一时间,倒是愣住了。
如果现在不是冬天,如果山上的猎物多的话,他自然也是看不上鹦鹉这几两肉的,只是现在属于非常时期。
将军和少将军他们那么辛苦,需要补补身体。虽然有些小可惜,不过,鹦鹉哪有人重要。
看着王顺并未听她说话,还有拿刀的趋势,上官莹更急了,“我我是是少将军送给她未婚妻的礼物,少将军可喜欢我了。”
完全一派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场景。
王顺本是不信的,不过,公孙瑾正巧从帐外进来,面带笑容,看了眼羽毛凌乱的小鹦鹉,回想它刚才说的话,真是一只有意思的鹦鹉。
而后缓缓开了口:“小顺子,她说的对,我看她聪明伶俐,想带回去给我未婚妻做礼物的,出来这么久了,总要带点儿新奇的东西回去才好。”
不然依着她小气的脾性,估计又很久不会理他了吧。
上官莹挺庆幸自己现在是只鹦鹉,不然被公孙瑾这混账看到她这么狼狈的样子,她真是人也做不成了。
鹦鹉浑身是毛,她现在即使脸色再尴尬也不会被看出来,真是甚好,甚好的。
只是上官莹或许没想过,若她不是鹦鹉,又岂会被人轻易地拎在手里,生死不由她自己呢。
“可是”好大一块肉啊,这比肉干有营养多了呀。王顺心里不免这样想。
不过营地里的人都知道,少将军很是心仪他那位未婚妻。
即使,他们听着传闻,那位同样出生武将世家的上官小姐有些不安于室,看上了同在营中的冷军医。“唉”
公孙瑾从王顺手中接过上官莹,颠来倒去看了看,确认翅膀爪子都在,就捧着她往自己帐篷的方向走。
看到她爪子上的伤口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一紧,居然有些难受。
早知道就不让它出来乱晃荡了。翅膀才刚受伤,这下爪子也破了,真是祸不单行了。
小灯笼端着午饭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家少爷正在给小白包扎脚,本来小白身上只有嘴和爪子是黑色的,现在连爪子也被少爷包成了白色。
“少爷,吃饭了,小白又怎么啦?脚又破了?真是只不安分的鸟。不过少爷,小白要吃什么呀?这个季节可没有虫子。”
“谁说的小白要吃虫子的了?”
“鸟不是吃虫子的吗?不是有句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公孙瑾觉得,随从虽然是随从,不过还是要提高一下知识水平的好。
上官莹:“”你们要是敢给我喂虫子,我就咬死你们
本来公孙瑾是想看看这只鹦鹉究竟有多聪明,或者说,能不能在他手底下那些几月没怎么食肉味的士兵手下逃脱。
不过听了门口两个侍卫的话,公孙瑾突然有些不忍心起来,于是上官莹走出帐篷没多久,他就跟了出来。
好在他跟上了,不然,估计现在送上桌的就是她的肉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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