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u0014我的作品即将在重版之后与大家见面,对于那些已经熟悉的读者们,我还要说些什么呢?我们彼此间的了解已经足够深,也许我什么都不必说。作为向导,我向读者介绍着野外和户内的许多趣事,而读者们也接受了我的存在。大家给予我的认同,远远超出了我的预计,对此,我心存感激。刚才我还觉得什么都不用说的,既然已经开始说了,那就多说几句吧,用闲聊的方式,和大家谈一谈。
《醒来的森林》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它从面世至今将近二十五年了。在写完这本书之后的日子里,我又连续地写了好多书,它们已经依次和大家见面了。当有人问我总共写过多少本书时,我得仔细地数一数才能作出准确的答复。作为一个母亲,即便她的孩子再多,她一口也能说对孩子的数目。只要闭上眼睛,所有孩子的面孔便会浮现。据说,原始部落的人计算能力很差,只能数到五,可是他们却有办法记住所有牲畜的数量。其实他们记住的并不是数目,而是记住了每一头牲畜的特征。
母亲的心中总是饱含着对子女的爱;原始居民每天都和牲畜们在一起。但书与之不同,一本书写完并出版之后,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已经永远地离作者而去了。即便坐下来谈论自己的书,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困难,不亚于父亲谈论起独自在外面闯荡的儿子。毕竟,作者与书之间,有着更直接、更具个人色彩、更依赖自我的关系。在外生活的儿子只是继承了父亲的血脉,他终归会有所改变,但书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即便它的命运充满曲折,它都始终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一个人通常不会为自己孩子的特征负太多责任,然而作者却要为书的愚蠢或明智负全部责任,这完全取决于作者之手,书是作者心灵的真实写照。倘若我回避关于书的优劣的讨论,或者沉浸在别人对它们的一些独特的见解中,我相信我的读者会理解我、原谅我。
我无法将自己的书看成是“著作”,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很少付出“辛勤的劳动”。书的完成,是在娱乐之中进行的。垂钓、野营或者划船的过程中,我便得到了文学素材,四处游览或睡觉的时候,这些素材便会慢慢地成熟起来。写书的过程,其实是我重新回味我在原野中得到乐趣的过程。在将它付诸笔端时,它们打动了我,融为了我的一部分。
我有一位朋友,现在已经年纪大了,他的创作颇丰,可谓是“著作等身”。他曾经说:“直到我流落异乡的时候,才萌发了写书的念头。不过那个时候,我只是想让曾经的生活在自己眼前重现。”他年轻的时候,在俄亥俄州北部生活,后来离开了家乡,写作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思乡之情。我的情况与此有些类似。
写作《醒来的森林》的时候,我正在华盛顿地区担任政府职员。作为一个金库保管员,我那里贮存着几百万的美金,但这也迫使我的生活必须面对铁墙。那样的生活让人有种无所事事的感觉,于是我开始坐在桌子前写书,以求从中获得慰藉,帮助自己度过漫漫长日。那些关于鸟儿和夏日森林的记忆,让我的生活变得生动有趣。《冬日的阳光》一书中的大部分章节,也是在这张桌子上写完的。那本书中描述的阳光是灿烂的,甚至超过了纽约或新英格兰地区的阳光。
1873年我离开了华盛顿,铁墙也随之从我面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大窗户,我可以透过它看到哈德逊河与远处的山景。我种植了一座葡萄园,它可比金库有活力得多,特别到了秋季,架上果实累累,比起大堆的美钞,收获的喜悦更令我感到满足。当然,我偶尔还是会想起铁墙,不过那是在冬季,窗外的风景都已被皑皑白雪所覆盖。我发现,冬季是检验一个人自娱能力的季节,它将人推到自我的面前。在冬季,我的心情变得平静起来,我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喜欢的主题上。
我曾在想,我的书是否有时候会让读者产生错觉,使得大家对于野营或者林间漫步有着过高的期待呢?后来我发现,当我把在林间散步获得的欢乐同读者分享时,我才能真正地获得那种巨大的欢乐。想要了解一个物品的色与味,加热是一个好办法;而想要欣赏艺术,观众自己的想象力也是至关重要的。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并没有从自然中获得如我所获的那么多的乐趣,那么我应该送他一个建议,只有像我那样去亲身理解自然,并充分发挥词语的魅力,才能理解作者从自然的所获。文学并非是在森林中自然形成的,而艺术家的创作也不仅仅是照搬自然。他们笔下描述的,也并非是简单的原始经历。
很多人都认为蜂蜜是藏在花中的,蜜蜂做的仅仅是将它们采集出来,但实际上,蜂蜜是蜜蜂的产物。它们从花中获得了甘露,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减少了甘露的水分,在其中加入了一滴蚁酸,将其变成了蜂蜜。那一滴蚁酸,正是化腐朽为神奇的点睛之笔。蜜蜂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在它的作品中,反映着一些超越客观环境的存在。
真正的博物学家是忠于事实的,因为事实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离开了事实,我便无法写作,那些新鲜多样的事实,不断地为我提供着灵感。当然,事实只是基础,我必须在里面加入自己的特色,让它们的品质升华。
对于自然的解释并不是对它的改造,而是与它进行情感的沟通,吸收它的精华,并且运用精神的色彩重现它。
假如我只是简单地罗列自己散步时遇到的鸟的名字,描述一下它们的色彩与形态,讲述它们的生活细节,那么读者恐怕对此不会有兴趣。而如果我能将鸟类和人类的生活联系在一起,透过它们了解自然,了解到它们在自然中生活,那么读者可以通过描述,想象出一只活生生的鸟,我给予读者的,将不再是一具死气沉沉的鸟类标本。
约翰·巴勒斯
1896年
她是丞相长女,为助夫君登上皇位,容貌尽毁,忍辱负重。岂料,渣男早已与心机庶妹暗中苟合,借口将她打入冷宫,再联手庶妹逼她剖腹取子,逼她唯一的弟弟沦落成乞丐,杀她全家,将她做成人彘,囚禁于牲口棚,与猪狗...
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我可救人,也能杀人医门传承成就宗师传奇...
「晋级,逆袭。」一觉醒来...
永历十三年,大明到了覆灭的最后关头。朱由榔睁开双眼,满朝奸佞,十面追兵,谁说我是逃跑皇帝?看我怎么战云南定南洋驱鞑虏拓边疆拳打吴三桂脚踢尚可喜生擒洪承畴福临当球踢让你们看看什么叫21世纪的降维打击!铁血残明之南洋崛起...
洪武二十五年,朱英来大明第十年,于西域创下偌大基业。燕王府中,朱英和后世永乐大帝朱棣相谈正欢。时日四月二十五,大明太子朱标薨。朱英随朱棣南下京师吊唁。朱棣可恶至极!没想到竟是本王亲手送他上位。朱元璋老四是个好孩子,把大孙给咱送来了。朱英日月光辉之下,皆我大明江山!...
主角是贺晓晓的小说神明时代我的眷属全是假信徒讲述了贺晓晓,一个神明世界的普通贫困学生,意外被顶尖大学炎黄学院录取。学院里的学生都是身份显赫的贵族子弟,但在这里,所有人都要隐藏身份,没有人可以凭借身份压人。对于贺晓晓来说,这里似乎是她展的绝佳环境。她成功觉醒自己的初始神国,从最原始的蛮荒时期开始建设。然而,由于资源的匮乏,她只能通过自己编写神谕来壮大神国。结果,她的神国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庞大,让人误以为她是来自级世家的传人。有时,贺晓晓会与巨龙对话,巨龙总是对她不耐烦。有一次,贺晓晓哀求巨龙你们已经有2oo年没有供奉过了,再没有信仰,我就要饿死了,求你赶紧去祭祀一次吧!巨龙无语。而当帝国皇女兴高采烈地向贺晓晓炫耀自己的神国升级时,贺晓晓只能苦笑,因为她的神国面积已经达到了1ooo万平方公里,而她的一群逆子却总是让她感到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