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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瓦尼娜出生自东非,偶然一天进入了神秘的密林幻境。在那里,她见识了从未存在的国度和形形色色的伙伴,这些经历陪伴着她,成长着她,最终瓦妮娜通过在幻境里的一个个奇遇,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完美结局。这本书的故事叫《奇遇》,作者是那个笔名叫香雪兰的女人。
香雪兰,高雅、忠诚、坚韧、自由。而此刻,她她正在这本书的签售会上。
“我真的很喜欢你写的书,能帮画个爱心吗?”一头短的少女,穿着粉色的背带裤。这形象和她的受众有些区别,香雪兰这么想,她这种打扮的时候还在看少女漫画呢。“还在上学吧?”香雪兰一边签名并画上爱心,一边微笑地问她。真漂亮,短头的少女心想,她不仅喜欢这个作者的文字,还喜欢这个作者的漂亮样子。“嗯,即将进入大学生活。”
香雪兰将那本《奇遇》递给她,“好好享受学生时代。”,她喜欢这样的读者,像她当年,什么书都看。没记错的话,少女身后的那位应该就是今天的最后一位读者。香雪兰熟练地接过递来的书,头也不抬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送给胡蝶,谢谢。”她猛地抬头,是一张如花的笑脸,胡蝶那标志性的卷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盘起来的长直。
四目相对,相看无言。这就是老友间的默契吧,香雪兰的笑意更浓了,“好久不见。”然后写上那句:送给胡蝶,我亲爱的朋友。笔尽处,落下一个点。
“香雪兰…………”,成云拿着一本蓝色的书,喃喃念出了作者的名字。造型师将他的头抬起摆弄头,他只得暂时放下书。蓝色格子衬衫的助理突然狡黠一笑:“云哥,能拜托你一件事吗?”,成云闭着眼睛,粉底蹭进他的脸庞。他没有答话,这小子一般都会自己说下去。“香雪兰最近挺火的,我妹妹特别喜欢她的书。明天你去见她的时候,能顺便帮我拿个亲笔签名吗?”。穿着格子衫的助理顶着笑脸凑到成云的耳边,“可以吗,云哥?”
成云睁开眼侧向他:“你妹妹也喜欢香雪兰?”,这个名叫香雪兰的作家最近大受欢迎,作品产出高,文笔独树一帜,明明每本书的故事风格差异极大,却仍能驾驭极好。“云哥,你真该多了解她。她可是现在最火的作家,人又生得好看。毕竟名师就是出高徒呀,有那样的师父,受欢迎也是很正常的事吧。”
名师出高徒?成云的长睫毛上下跳动,他想起来了,她是文学大师李学程的徒弟,真是不可思议。“李学程前辈可是十年都没再收徒了…………香雪兰到底是什么人?”,他将后半句小声收起,倒是对这个写出了无数奇想的女人有了丝好奇。
“云哥,你明天见了她,多聊聊不就清楚了。”看成云面无表情,助理立刻换上更“谄媚”的笑脸:“反正你都接了她的戏了,筹备期间,就应该好好了解作者的思想啊。顺便呢,就可以帮我拿个签名,嘿嘿。”好小子,还是念念不忘签名的事呢。
成云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说道:“明天结束出来之后,我会和她说,让她直接给你亲笔签名好了。把你喜欢的书带着吧。”助理高兴得恨不得蹦起来,还是补了一句:“是送给我妹妹的,我得带她喜欢看的书。”成云投来一个无奈的眼神,看这样子,摆明是自己也很喜欢香雪兰作家的。
古朴的咖啡店在新时代总是很受欢迎,人类到底是念旧的动物,会怀念这种已经无法追溯的滋味。胡蝶扁扁嘴,率先对着对面的人开口:“都三年了,一通电话都没有,只有那些明信片,写着我看不懂的话。”
“那你可冤枉我了,我写给你的明明很口语化。”胡蝶开心地笑起,“那些明信片我可都收起来了,和你那个铁盒子放在一起。”说着说着,她忽然止住了,留意着对面女人的表情。“三年过去了,你应该没事了吧?”胡蝶想了想觉得不该这么说,“害,你看你,现在都是出书的作家了,哪比得了以前。”
香雪兰笑了笑,认真打量起胡蝶,三年,她落掉了那头黄卷,浓黑的头是她本来的面貌。她的妆容也不似从前那般浓艳,可她笑起来还是像一杯酒。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的工作室缺个人手,需要和出版商对接,还要做些助手的事情,你挺适合的。工作室现在只有两个人忙不过来。”胡蝶瞥着眼睛看看她:“想让我过来帮你?”
“负责这些的人辞职了,理由是要去环游世界。”胡蝶惊讶于香雪兰说这句话时的淡然。“你们工作室的人都这么任性的吗?”香雪兰一笑置之,“这或许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吧。”
胡蝶深深看了对面的人一眼,她好像哪里改变,终究是变了。“这三年,你……受苦了吧……”,她瞥到香雪兰右边臂膀上的伤疤,心疼地用手捂住那块伤疤,那伤疤已经变成了突兀得肉色,尴尬地出现在她雪白的手臂上。香雪兰拍了拍她捂住的那只手,轻柔地、缓慢地,就像当初她临走时安抚着她那样。“我没事,更算不上受苦。我现在不是挺好的。”
咖啡店的广告屏幕上忽然跳出一个人来,梳着唐朝的髻,穿着唐朝的服饰,神色凌厉而决绝。是他——成云。是他最近在播的那套古装剧《大唐风云》。她的注意力还是被吸引走了几分,胡蝶将这瞬间生的事看在眼里。
“我可是听说他们要翻拍你的那本《花城柳巷》,男主角是成云。”她刻意观察着对面人的面色,好像没什么波动。“老实说,你是有私心的吧?”,说完还不忘看了眼广告里的成云。
“选角是制片和导演的事儿。”香雪兰喝了口卡布奇诺,神色轻松。“你就完全一点没有私心?”,胡蝶还是不死心地问着。她抬了抬眉眼,“他确实是适合这个角色的,所以,我推荐了他。”胡蝶按捺住想大叫的心,摆出一副我说的吧的神情。“其实…………”她顿了顿,“导演当初选了三个人,想问问我的意见,嗯,我的意见就是成云确实是那个最适合出演的。”
胡蝶一副不信的样子,“这三年内,你看过他多少戏?他的演技一定能胜任吗?”。香雪兰倒是笑了,“至少气质和形象是符合的。”胡蝶一副明了的样子点点头,“明天和他见面什么心情?”
“见了再说吧!”她笑着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那副眼镜之前掩盖了她所有的优点,也盖上了她该有的自信。三年过去了,她变得沉稳,也变得温柔,还带着那时不时出现得活泼的幽默感,像多米诺骨牌一口气推倒后再重叠。她好像不再是之前那个,人们看她一眼就忘了的许遇雨。
她成了香雪兰。现在她是香雪兰,那个摘掉了眼镜,拾起了笔的香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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