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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齐公主缙云是出了名儿的喜欢美人。
男的喜欢,女的也喜欢。
只不过前者属于能做什么的喜欢,后者属于缙云这辈子都想成为的喜欢。
缙云年幼时就常常暗自庆幸,因为如果自己不是个公主,凭自己这张平平无奇的脸,怕是要对那些男美人做什么,拖去浸猪笼才是正常的结局。
可老天就让她生在了皇后肚子里,虽说母女俩都不大受她爹重视,但出门坐的也都是五匹马拉的绣着鸾鸟腾云纹顶的豪车。
缙云十六岁以前都住在宫里,在她娘大齐第十三位受过严格教育的王后娘娘眼皮子底下,读着甚是无聊的书,绣着甚是无聊的花,下着甚是无聊的棋,画着甚是无聊的画。
那时年幼的姑娘们聚在御花园看春花烂漫。
她爹辛苦耕耘出来的二十多位兄弟姐妹,拈花做那些酸不溜秋的诗更是无聊,偏那时节,诗会多的就跟她爹脸上的皱纹一样多,她跟在那些认不全的姐妹们后面,填饱了肚子就靠在椅子上仰头望天做白日梦,被人背后蛐蛐儿没有一点礼数。
那时她想还不如跟她娘去拜佛,凡人心口不一,菩萨外面金光闪闪,里面也金光闪闪。
缙云爱金子,菩萨是金子做的,由此可推出,缙云爱菩萨。
大概是因为缙云这爱太肤浅,金光闪闪的菩萨觉得不行,便给了她一个考验。
那天是万佛节,王室为表虔诚,纷纷提前沐浴斋戒,
后宫中王后领了乌泱泱一群人去了护国寺祈福,独留齐王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家。
每日必吃山珍海味的小公主吃了快半个月素菜,到最后馋得眼睛都发着绿,看跟在自己身后的小胖宫女,只觉得是块晶莹剔透的嫩虾饺,不然也是宣乎软香的叉烧包……眼神饥渴得宫女都离她远远的,生怕一个不注意,自己就被生吞了。
幸好,护国寺后山草木葱翠,打几只兔子尝尝肉味儿救一救自己这快失灵的味蕾,也算是那些兔子救人一命。
便偷摸溜出了寺庙。
但问题是,缙云是一个养尊处优,思维被固化了的公主,她都能想到跑去后山打兔子吃,何况那些和她们同行前来礼佛的世家夫人和世家子?
十几双绿幽幽的眼睛在夜里闪着光,缙云起先以为是野狼,吓出一声冷汗。
最后看见跟她模样狷狂的爹长得一样娟狂的几个姐姐,从一到最末,都打了招呼,最后却发现又多了双眼睛。
颜色绿得比她们的厉害多了,也不知是饿了多久。
小公主颇为同情,旁边的姐姐突然一巴掌拍在她头上骂她死孩子,还不跑?
跑?
跑什么?
……
很快,随着月色偏移,绿眼睛的主人显露出全貌,竟是只成年的大野狼!
这野狼看她们就像她们看野兔——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而他却爱着我……
野狼也确实独独爱着缙云,十几个姐姐四散奔逃
,独独只追她。
这种偏爱,缙云真的不是很想要。
尤其是下一秒,也不知道是哪个完蛋玩意儿挖的深坑,她逃得慌不择路,光顾着眼前,没注意脚下一空,整个人栽倒进去,痛得眼冒金星,跳也跳不出去,更别提逃跑。
只能仰着头,对大野狼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
心想着拖延拖延时间,等姐姐们叫人来救她,可依照野狼的进食速度,不说吃掉她全身,在来人之前肯定能咬断她的喉咙。
她恐怕要成为天上地下唯一一个死于狼口的公主了呜呜呜,想起来以后要被人这样称呼还真是怪不好意思。
反正也跑不掉了,缙云捂住眼睛等死,正在心里一边将野狼的祖宗十八代来回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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