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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红的长四散飘荡,婀娜的腰身如轻盈的绸带般款住腰间的长剑。
即便是在鱼龙混杂的佣兵酒馆中,这样的尤物也是不可多见的,单是从人群前走过便引来了不计其数、或是轻佻或是欣赏的目光。不过其中也不乏有大胆无畏者,譬如吧台前这名背着大剑的小伙子,借着酒劲冲着少女吹起了口哨。见此情景,吧台后身材壮硕的老板只是一脸坏笑地扛起酒桶,在小伙的后脑勺上轻轻敲了一敲以示警告:“嘿,菜鸟,要不要来杯冰水醒醒酒?可别尽眼馋自己猎不到的猎物。”
“什么猎不到的猎物,不过是个娘们,能有什么能耐?”小伙子不屑地说道。
“话可别说得太满。依我看来,你们俩如果当真以生死相搏,你未必能在那位小的姐手下挺过十个回合。”酒吧老板很是自豪地说道,仿佛他正在评议的并不是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客人,而是他引以为傲的女儿,“毕竟,那可是被称为‘瓦尔格纳斯的玫瑰’的存在啊。”
少女婉言谢绝了向她搭讪的酒客,径直走向了酒吧角落中一名喝得酩酊大醉、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在确认中年人的鼻息后,她轻柔地推了推男人的肩膀:“别装睡啦,弗西格先生,这点数量的酒水最多也只是让你晃晃神的程度吧?”
“嘁,你这女娃子还真是烦人,我都刻意选到这种偏僻的小酒馆里了,你还要阴魂不散地跟过来。我不是说过了嘛,老子不干了,之前任务赚的那些钱已经够我在这里喝上个十天半个月了。你要是接到了什么麻烦的任务就另请高明吧,我当佣兵可不是为了跟你天南地北地乱跑的。”中年人说着举起橡木酒杯,将杯中的劣质麦酒一饮而尽。
“从你把目的地选在酒吧的那刻起,就已经算是自曝行程啦。”少女笑盈盈地起身,冲着酒吧老板比了个赞,“而且我来找弗西格先生,也不是为了赚取佣兵费。当初选我当搭档的也是弗西格先生吧,既然如此我就不能把你丢在这里不管,想喝酒的话,等这次任务结束后我再请你喝个痛快如何?”
“我都说了,当初之所以会选你这个女娃子是因为——哎呀,烦死人了,好不容易来点酒兴都被你搅黄了!早知道我就是流落街头也不会选你这个扫把星当搭档了!”弗西格很是烦躁地将手中的酒杯捏得粉碎,“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一听你在我耳边唠叨我就头痛!你先去跟那胖子会合,我再喝个两杯就去找你们!”
“这可不行,弗西格先生你一喝起酒就忘乎所以,完全没有准头。你若坚持要喝,我就在这里等你喝完了再一起走。”少女说着在弗西格的对侧坐下,不卑不亢地与这位满身酒气、眼眶红的中年男人对视着。
这场较量最终还是由弗西格败下阵来,只见他嘴里不干不净地嘟囔了两句脏话,随即一步三摇地站起身,一脚踹开酒吧大门走了出去,腰带上别着的翠绿色大刀吱呀吱呀地在石砖上拖行呻吟着。随后,少女不紧不慢地来到吧台前,与老板攀谈道:“抱歉,我的搭档又给您添麻烦了,他在这里用了多少酒钱麻烦您结算一下吧。”
“哪里的话,自从和你组队之后,那头野兽的行为收敛了不少,至少不会在酒馆里肇事斗殴了,今天也是预付了酒钱才开始喝酒,我这边反而还要谢谢你呢。”老板说着三下五除二地调配出一杯鸡尾酒端到少女面前,笑容满面地注视着少女豪放却又不失优雅地将酒水一饮而尽,“不过黛尔娜你也怪辛苦的,整天都要照顾那头火爆易怒的野兽,他起脾气来应该很难应付吧?”
“没有这回事,弗西格先生他只是脾气比较古怪,做起事来还是很注重分寸的。不过他在我的面前倒是有好好控制酒量,从来没有喝到烂醉,我大概也没有体会过老板你照顾喝醉而暴走的弗西格的难处吧。”黛尔娜有些苦恼地笑着说。
在目送黛尔娜离开后,吧台前的小伙子兴致缺缺地坐回角落,用肘部碰了碰一旁头披兜帽、肤色灰白、只顾闷头喝酒的壮汉:“怎么样,老兄,那个娘们看起来不错吧?是不是有些看花眼了?”
“......我已经有心仪的对象了。”壮汉的言和他的外表一样沉闷,丝毫没有闲扯撩骚的意思,自顾自地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客人你还真是有两把刷子,现在的软蛋子新兵们已经没几个能面不改色地把那种‘堇色鸢尾’吞下肚了。”酒吧老板说着鄙夷地瞥了一眼喝着兑水白兰地的小伙子,扛起酒桶为壮汉又续满了一杯,“这杯算是我请的,不过今天就到此为止吧,那种酒喝多了很伤身体的。”
“不劳费心,毕竟我的身体本来就和你们不太一样。”壮汉不动声色地举杯,犹如喝水般轻松自在地饮尽了刚刚斟满的酒水,粗麻纺织的兜帽下露出一对鲜红狰狞的双眼。
此刻,天色已是大黑,璀璨闪烁的灯火沿着长长的街道一字排开,一路延伸向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山野林之中。人来人往的主干道上,一名身披重甲、腰圆膀阔的男人容光焕地冲着黛尔娜招了招手。
“哦哦,终于来了!”
在胖男人的身侧,弗西格环抱双臂,气鼓鼓地将头别向一旁,显然还在为刚刚酒吧里的争端闹别扭。从粗犷的外貌和厚重的嗓音看来,胖男人似乎与弗西格年纪相若,实际上他也不过比黛尔娜年长几岁,有些孩子气的言行甚至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单纯幼稚不少,只不过少年老成、身体不受控制地长成了这副与心理脱节的模样。
“久等了,戈顿,弗西格先生没为难你吧?”黛尔娜笑嘻嘻地踮起脚,和人高马大的胖男人击了个掌。
“完全没问题,大哥他只是偶尔会闹点小情绪,对于自己承诺的事一向还是说到做到的。”戈顿脸上的笑容分外灿烂,笑呵呵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
“啧,别净说些有的没的,有那闲功夫不如给我们介绍一下任务详情如何?”弗西格很是不满地皱起了眉。
“准确来说,是为了某个在接待处擅自逃去买酒喝的老爷专门介绍的呢。”戈顿俏皮地竖起两只大拇指,赶在弗西格恼羞成怒前继续说了下去,“长话短说,就是科斯塔国的贤者大人打算前往百夜峰完成加护仪式,所以雇佣我们这些纳莱耶的佣兵们为他们保驾护航。”
“他们打算完成宗教仪式自己去不就得了,这种家务事让外人插手,真不怕捅出什么篓子来?”弗西格慵懒地挠了挠胡子拉碴的下巴,对于这种无趣的护送任务显然不怎么提得起干劲。
“大哥,你是真的两耳不闻窗外事,还是酒喝多了脑子糊涂了?早在十年前,与百夜峰接壤的特吉力地区便从科斯塔的统治下独立,并入纳莱耶同盟了。虽然百夜峰名义上还是科斯塔的领地,不过想要抵达百夜峰,就要横跨一大片纳莱耶领地。更何况特吉力地区开化程度较低,也存在部分极端敌视科斯塔国的暴民,如果真的遇上了这些情况由我们本地佣兵出面解决反而更不容易激化两国间的矛盾。”戈顿解释道。
“是是是,那么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在这边等着科斯塔国的大少爷来和我们会合,再准备些鲜花礼炮什么的夹道欢迎?”弗西格讥讽地嘲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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