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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渊牵着马,和王遗风一同,朝着长安的方向慢慢走去。
那匹黑色的马儿不是什么特别好的马,但大概一直是谢渊在养,所以甚通人性,十分乖巧,会就着谢渊的手喝水、吃豆饼,且吃喝完了还要拿头在谢渊的身上蹭蹭,听话得很。
王遗风忍不住道:“你这人,自己过得尚且粗糙,对这马儿倒是照料得细心,我看,你一天吃食用的钱,还没这马的嚼头多吧!”
谢渊将手上最后一块豆饼喂给马儿,拍拍饼渣,笑道:“我们天策府之人无不爱马,更爱骏马。这马儿虽非是神驹,但脾气极好,又跟我一年多了,对它好点,我也开心。”
王遗风也随手摸了摸马的头,甚至略带恶劣地拍了拍它的腿。果然它也不生气,只是看着谢渊,那眼神似乎无辜得很,像是在说——看,他欺负我。
谢渊:“……”
王遗风:“……”
坏了,这马鬼精鬼精的,会告状!
“你怎么会追上来?”王遗风决定不跟一匹马计较,转而换个话题,问起这件事,“还有,你怎么也在长安?”
“我要去长安给天策府带一批新将士回洛阳。”谢渊向他解释,“路上在县城歇息时,听闻有命案发生。所以县衙请我去里面休息的时候,我便没推辞。”
“那你又是怎么发觉案情有异?”王遗风接着问。
他现在知道客栈里面那些天策将士说的“头儿”是谁了,不过他没把遇见过天策府的人这事儿说出来,继续接着问案子的事情。
这也是他最好奇的点。自己猜出犯人罪行累累,是靠询问街坊得到的蛛丝马迹,但谢渊手下还带着兵,可没这么空。
谁料到谢渊说得分外简单:“我找县令要卷宗,他推说被押解的兵卒带走,我又要看诉状,他拿不出来。这事儿明摆着有蹊跷,我料想其中定有问题,当即便把此事揽到天策府的头上,对县令说若不如实讲明白,那到时候天策府查下来,到底谁该死,可就不是我说了算的。”
谢渊说到这里,嗤笑一声,似乎也十分不齿县令的行为,才接着往下讲:“那县令收钱的时候胆子大,担责的时候倒胆小如鼠,一听天策府的名头,便吓破了胆,这才把真正的状子交予我。我一看,觉得没这么简单,这人手法娴熟,定不是初犯,万万不可让他活着进长安,否则天子眼下大家都想太平,一旦假的卷宗递上去,此事定再难翻案。所以,我让手下们自行去长安报道,先骑马追来杀了此人,但不知道你也跟着他们。”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只是路见不平顺手为之一般容易。
但王遗风心里再清楚不过,谢渊这是担了多大的责任!
的确,他作为天策府的参将,又是公干出行,手里拿着府主给的令牌,这种证据确凿、应当判死之罪人,一箭射杀,天策府和朝廷都不会追责于他,李承恩还绝对会保他。
可不处罚是一回事,流言蜚语却绝对少不了。
谢渊出身不好,这一点不用他说,王遗风也看得出来。
天策府是重门雕栏彻
当夜,谢渊喂完马回来,说自己明天不知还要风尘仆仆跑多久,所以只随便梳洗了一下,再抱走多的那床被子去睡外间,道是自己要很早离开,也还没仔细洗澡,不好和王遗风一起睡。
王遗风拦不住他,也随意了。
次日,谢渊果然出门得更早一些,等王遗风起来的时候,外间的榻上只留下一床叠得整齐的被子,被子上还有用一把短剑压着的一张纸。
王遗风捡起来一看,是谢渊写下的自己要去的地方,说办事去了,兵器没带,不知何时才回,吃饭不要等。
那个字迹不说让人看得艰难,也确实歪歪扭扭,王遗风都有点看不下去,心道这傻子一天到晚就知道舞刀弄枪,这字怎么不练好看点?
随即转念一想,谢渊明摆着是苦出身,年纪小点的时候认不认字都还两说,爬到如今的位置,全靠他这几年付出的比旁人多百倍的勤奋和努力,怎还能苛求他如自己这般提笔成章。
王遗风摇摇头,把那张纸搁回原位,又拿起短刀,拔出刀鞘看。
这是一把十分普通的铁质短刀,刀鞘是木质的,兵器铺子几十文就能买一把,大多数军人都会携带,日常切肉、拆信都很方便。因为用途多,小兵又不讲究,一般都用得油腻腻的,或者干脆刀身生锈。
谢渊这把却不,虽然用的时间长,已经旧了,刀刃也不甚锋利,但养护得当,也很干净,看来他是每次用后都仔细清洗擦干。
谢渊虽然经常说自己出身行伍是个粗人,做事却一点也不粗糙,只要有条件,还是会让自己整洁干净。
王遗风再放下短刀,看向靠在墙上的那把长枪,慢慢走过去。
幽蓝色的长枪,初看没什么特别的,但轻轻一摸,触手生凉,细细看来,隐隐又有流光溢彩,当是一把神兵。枪身也像是量身定制过,与普通红缨枪不同,似乎更适合谢渊所练武学使用。
这些特点,都将这把枪的原材料指向了那个东西——谢渊从海怪身上挖出来的幽蓝海晶。
那是王遗风和谢渊认识的开端,他也是王遗风在出世后首次遇到的心循真源之人。
因为遇见得过于容易,王遗风还差点以为是自己把人心看得太复杂,这世上的纯净之人亦不在少数。但一年过去后,他再看来时路,察觉亲眼见过的这种人还是只有谢渊一个,方知此次相识之珍贵。
“木头。”王遗风对着那把枪轻轻地说,“你的主人更是块木头。”
枪当然不会回答他,只在晨光中安静地闪烁着光泽。
王遗风默了片刻,又说:“不过,做一块木头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世间之人,甘做木头的也不多了。而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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