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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安安有时候来电约我晚饭,我都没有空。

“这么忙?”

“是啊,你跟你哥哥反映反映,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没有前途的。”

安安笑:“哥哥这么不亲民,你还没碰到?”

“沈大人等闲人怎么见得到?再说了,就算他来探班,恐怕也不会如胡主席一般与底层人一一握手致意吧。”

玩笑归玩笑,确实,在此处工作了月余,我一次未见沈觉明。当然我不能自作多情地认为他一听到我的消息便要过来探视,也不便自讨没趣地认为他至此还对鄙人耿耿于怀,用他的话说,恨是一种抬举。

我压根不值得他抬举。

“锦年,生日打算怎么过?”安安又问。不久便要到我生日,实话说,对于生日,我并不怀隆重的心思,一个人在外谋生也时常会忘记,但是跟她哥哥一起的日子,每一年都不会错过。还记得第一次他送我一只亮屁股的小虫,最后一次,他送我一句“对不起”。收到亮屁股虫的时候,我还未曾喜欢上他,而当他说“对不起”时,我们已到了分手的边缘。

那是三年前的事。

三年,在时间的坐标中不过短短一程。但在情感的演进中,足能够发生沧海桑田的巨变。

张爱玲说,没有一场爱情不千疮百孔。怎么不是呢?

“如果没有安排,到我这来吧,”安安继续说,“我看了下时间,正好是周末。”

我恭敬不如从命,生日前晚,就去了安安那里。

安安在学校附近拥有一间公寓,我是第一次登门。屋子不大,但是户型很好,南北通透,窗子一律做得很大,可以镜子一样吸纳大把大把的阳光。我记得有个人是很喜欢阳光的,他就是陈勉。安安有很多习惯都是在遇见陈勉后改变的,比如吃辣,比如晚跑,比如热爱阳光。

为欢迎我的到来,安安特意给我做牛扒,用黄油煎,加上洋葱、香菇和培根沫。她和她哥哥本质上一样,都对情调有着一种天然的需求。尽管为了陈勉,她一而再地放低身段,出身的烙印是改变不了的,我并不是很清楚,陈勉当年有否爱过她。

这已经是一个不必再去回首的问题。

无论安安还是我,我们最终都丢失了陈勉。曾经的三位一体,已经分崩离析。各人过各人的生活。生活是一个不断告别的过程。

然而,往事总有它千丝万缕的触角。就像现在,浴着阳光,啜着红酒,刀叉碰到金边盘沿发出清脆明亮的击打声时,我无法不去想那个秋天,当我叩开一扇门,看到安安穿着寻常家居服、挽着松散的髻、女主人一样应门时,我刹那间的心慌意乱。她身后是一个如现在一样干净整洁的家。

她与陈勉总是有一段交集的。或浓或淡。我却没有权力去了解其中的细节了。

我跟陈勉,从出生就注定了不可能。然而,在可不可能还未见分晓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清涩年华铸下了最沸腾的记忆。感情如果是错误,也已经长成歪扭的大树,无从拔除。我的青春的伤口如同初恋会在记忆中永久地标记。这真的与道德无关。

时间沉沦之后,在一个人的旅途上,我曾经幻想过与他的见面。那个时候,我想我已经拥有了足够从容的心境。明白很多事时光自有解决之道,不必强求,也不必强舍。我想我会上去跟他打个招呼,轻轻说声“嗨”。他也许还记得我,也许已经忘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彼此在生命中交叉,留下永久的牵念。

锦瑟年华谁与度,月桥花院,锁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我的青春已经遁去,谁来陪我度这锦瑟华年,还没未有答案,但是毕竟生命的秋光还不曾凛冽。不妨用旧日的鲜花着锦,来应这急景流年。

安安举杯,说祝酒词:“笑,全世界同你一起笑,哭,你便独自哭。”她是个小资文青,喜欢张爱(玲)、杜拉(斯)。人家的名句张口即来,文雅得可以。

碰杯。喝到醉眼朦胧。我们躺到地毯上,看彼此都很喜欢的一部老片——《双生花》。安安喜欢里边的音乐,据说是根据但丁的《神曲》谱的曲子。叫:迈向天堂之歌。在影片结束、呈现黑屏、唯音乐缓缓流溢时,安安闭上眼,跟着节奏轻轻哼。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歌词翻译过来就是:既然我只能用迈向天堂之歌来呼唤你,就让我们在天堂相遇。

3

生日的阳光不紧不慢,不多不少地注入新的一天。

我睁开睡眼的时候,鼻子已经嗅到了烤面包的味道,一定撒了小葱和蒜,是那种让人食欲大开的香气。原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安安越来越向贤妻良母的标准靠近,不知那个改变她的人是谁?

我咽咽唾沫,爬起,这时听到厅里有小孩细声细气的声音:“妈妈,我不要吃牛奶。”

妈妈?安安什么时候做了妈妈?

安安的声音:“不吃牛奶不会长个。虫虫要长得很高很高。”

她儿子叫虫虫?

“那是不是像爸爸一样?可以跟爸爸一起打篮球。”

爸爸?

我困意顿消。胸口猝然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又化作浓重的惊叹号。

我立马趿鞋出去。清晨柔和的光线罩在一桌香气四溢的食物上,光线后边是一个差不多五六岁的小男孩,歪坐在椅子上,捧着牛奶,痛苦不堪地喝。

“你是谁?”他看到我,趁势放下杯子,问。

小男孩头上顶着一薄层的小黄毛,春草一样刚刚生出,一双眼睛却骨碌碌转动,看上去有点鬼灵精怪,像《聪明的一休》里那个一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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