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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一瓶干邑白兰地上前女友那里去。她在援交部工作——叫e1ina,姓anybody,不是site-net-oo的前主管,是她的女儿。要是我那朋友没有死于谋杀,我不会去找她。这事多少有点像荒诞剧,他演个死者的角色,而我演庸蠢无聊的基金会侦探:天色已晚,案件毫无进展,遂决定去找前女友,说服她让自己投宿一晚。试着再问点什么出来,我知道死者死前不久曾去找她。
我叩了叩她家浅绿色的门——为什么她就是不愿意安个门铃呢?——隐隐约约听到她在里面应了一声,接着是一阵踮脚松鼠般轻盈迅的脚步声。门锁打开的声音。她穿着睡衣。我们互相点点头,她闪开身子让我进去。灯光很暗,家具带着一水儿黄昏气息,叫人疲倦。我掉过头去看她,想起在苏桦——我死去的朋友——死后,我失眠的越来越多了。以前我很少失眠,这一周里却至少有四次:我在卧室里走来走去,不断坐下又站起,看着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有时我外出漫步到破晓,跑步时专心聆听自己呼吸的律吕。我想过给e1ina打电话,然而直到今天才决定去找她。
她在我背后问:“你要在这住几天?”
我捏着酒瓶不说话,拉出凳子,就坐下了。我还在想苏桦,也许多年以后仍会想起这件事情。是在七天前的下午,日复一日的文书工作压的我喘不过气来,烦躁的情绪不断淤积,最终迫使我离开办公室。苏桦就是在那个时候死去的。他跪在办公桌前,头颅低下仿佛受到重压,双手撑地,两眼半睁,眼球死在眼眶里面。脑后有一道枪击,粘稠芳香的脑浆涂了一地。打开他办公室的门时,正有一只苍蝇叮在那眼球上。我还记得那只粘滞的眼睛。他现在还盯着我呢。
“就一晚,”我神思恍惚,“我明天早上就走,anybody小姐。”我猜想说出这句话时我脸上满是谦卑恭敬,最后的敬称里有仆人的声气。提醒她还是提醒我呢:我们已经分手了。分手了。
听到最后那几个字时她脸上满是嫌恶:“别这么叫我。”她的冷漠从舌头武装到牙尖,让人怀疑她的体温是-37°c。“我早和那老妖婆划清界限了。”
我打开瓶盖,拿了个彩色玻璃杯,薄壁上纹着一串兰花。我倒了一杯,对着杯口深深地吸气,喝了一口,轻轻地晃它。我想起来和她分手的那个夜晚,她刚调到援交部。我觉得她一举一动里都是包装贩卖的廉价,骨头里填满了泡沫塑料,心生厌恶。我对她说(何等彬彬有礼的语气):我爱的您早已死在了过去。这种廉价现在消失了。我说:“可她—他至少还是养了你的。”
她背对着墙坐下,用细长的手指快、烦躁地敲着桌檐儿。“你总该知道她怎样对我。”她说。“我不相信她把我当做她的孩子。鬼知道在她眼里我是什么。(她的语变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听不出停顿)他妈的我甚至不知道该管她叫父亲还是母亲——血缘关系上的,谁想这么叫她——她是个中分传统的异常员工性别可以改变所以她取出她的然后随便把受精卵丢到她哪个女友的子宫里去生下我。既然我可说是她自交的产物,那么我是什么:我是她的姐妹她的女儿还是一介复制品?”她重复了第一句话:“你总该知道她怎样对我。”
“比如说呢?”我握着杯子,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抬头注视着她冰冷的蓝色眼睛。
她说:“举个例子吧,你该记得我和你说过,我四岁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她不知道要和谁鬼混去,那时我不知怎么的还依恋她,要跟着她。她叫我不要跟过来,不要跟过来,吼我回去,自顾自地走了。我哭了,摇摇晃晃地从屋子里跑出来想跟上她,她又回过头来吼我,脚步越来越快,我为了跟上她跑了起来,结果跌了一跤,膝盖和手掌都擦出了血,坐在地上大声哭叫。她仅仅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走了,放着我在家门口哭。她自顾自地走了。”她愤愤地加重了最后一句的语气。
我把酒含在嘴里,感到口腔热辣辣的,慢慢地咽下去。我长出一口气,说:“你也不要觉得她就是出去鬼混了。也许她确实没照顾好你,不够关心你,可她毕竟是站点副主管。也许是因为事情实在太多也太紧迫了。”她微微张开嘴似乎想反驳我,我抬手示意她不要讲了:“别谈这个了。没有必要。”
“喝一点吗?”我突兀地说,“以前你会和我一起喝波本威士忌。你不介意喝点白兰地吧?这是上好的陈年干邑,不会让你太难受。”
她长长地吸气又舒出一口更长的气,脸罩上了一股朦胧。“谢谢。我不喝。”
我把酒加满,站起身来,拿着酒杯在屋里踱步,看到起居室里挂着一幅画,绘着田园溪流的大幅油画,在紧张的四方形空间里给人以寂寥的感觉。几年前的记忆如春笋般苏醒了。我开口道:“你记得苏桦吧?记得我们三个第一次认识是在哪里吧?”
“对。”她回答。“一个艺术讲座。”
“鲁本斯。”我说。“《农神吞噬其子》。”
我大步走回桌子边。我陷入回忆时就会以这样的步子走。是八年前,讲的是早期巴洛克画派的代表画家鲁本斯。我试着想象讲台上那个老教授皱缩的面容,大厅里充斥着汗水气味的三角形与四方形空间,白色的座椅,然后我就想起了那个时候的e1ina和苏桦。两个人的身影都细细长长的。我想起苏桦的死,一张纸条,放在他的桌子上,字是血字:有罪。
我说:“苏桦死了。”
“哦。”她的反应很淡漠。她火后变得无精打采起来。
“他确实死了,是我现他的尸体,跪在地上,脑后中了一枪。他去过援交部,去找你。尸检报告称他的死亡时间在上周五下午三点到五点。”
“我是见过他,没错。”她叹了口气。“和平时一个样,带点郁郁寡欢的意思。他找我聊了会天,达达主义之类的——他那天请了假,后来又回了他那个哨站,也许是忘了什么东西吧。”她接着说:“你何必那么在意他呢?他算半个虚无主义者了,你看过那些阴郁的画,比我更了解他的想法。那天他还对我说活着和死去都很好没有什么两样人们害怕死是因为不知道死是好的。没准这正好遂了他的愿呢。”
“字条。”我说,“我现他时他的办公桌上有张字条。写着有罪。这事搅的我睡不着,失眠。昨晚我没睡。”
“总归是要死的。你能查出什么来?也许什么都查不出来。不要忘了这里是基金会。”她以一种舌头舔着牙龈的腔调说。“不是第一次了,你记得你们那个哨站的前主管是怎么死的吧?最后不是什么结果都没有?或许他是死于某个丧心病狂的异常呢?我们只是区区三级研究员而已,能知道多少呢?而且,基金会老了。老了。基金会不是什么无所不能的组织了,不是咱们父辈口里的英雄形象了。既然死对于苏桦来说算不上什么——对他来说死的并不是他,而是整个世界——你何苦呢?”
我抿了抿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把杯子摁在桌上。
“我不知道。”
***
第二天早上我从沙上爬起来时,险些被宿醉击倒在地。我靠在沙上,透过窗玻璃眺望街口,看着一连串轿车呼啸而过,其间夹杂着公交车庞大笨重的身影,想起来三年前这个时候——八月——我在街上和苏桦一起骑自行车的情景,两个人因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而满头大汗。其时e1ina还不是我的女友,苏桦总向我提起达利、沃霍尔和汉密尔顿,声音忧郁而低沉。我又想起我们还在大学里的情景,我俩在课余时间绘制各种图画。他有各种各样的自画像,画中的他瘦削如竹节虫——后来大多数被苏桦一把火烧了。我现在还记得那自画像里死气沉沉的眼睛,和多年后他的死眼一个样。那双眼睛刻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苏桦还在天上看着我,死楞楞的眼睛像两颗玻璃珠。
我曾经很喜欢画汽车,画素描或者在画布上对它们作各种变形。我喜欢它们几乎没什么区别又各不相同的样子,就像这世上的男男女女我想。这些画被挂在墙上:我喜欢客人看见它们时,展现出的那种不懂装懂、自命不凡的神气;我欣赏他们不懂得欣赏却硬要装作行家品鉴画作的样子:有时大肆贬低有时却声称领悟了某种东西的样子。我也乐于在喝完好酒后再灌入劣质红酒拿去招待客人,微笑着看他们夸赞酒的醇厚。
e1ina还没醒。我把那半瓶干邑揣在怀里,轻手轻脚地走出门去。绿色的门关上时出“咔哒”一声响,我的心情变愉悦了。昨晚睡得很好。
离早高峰大约还有两个小时,私家车稀稀拉拉的,公交车则已经开始在市区穿梭。我穿过公园去等公交车,园里长着高大的樟树、整齐的铁树和蓬乱的柳树。喷泉在昨晚的狂欢后暂且歇息,池底不知怎么的掉着许多水枪,在朝阳照射下熠熠生辉。一个穿女装的男人坐在樟树下的椅子上。一个穿背心短裤的男人在遛一条拉布拉多。
车到了。
车上照旧坐着那个侏儒,如果你五点半每天乘二路车去上班,那么你肯定见过这个侏儒。他肤色黝黑,脸上长着短短的胡茬,看上去肮脏不堪。头大的与身体不成比例,并且鸡胸驼背,身高大约一米二,活像《铁皮鼓》中的奥斯卡。公交车过了四站,到了孔庙。那个侏儒站起来,裤腿肥大的工装裤和领口肮脏的条纹t恤一览无余,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前,按了下车铃。门开了,我跟着他走下去。
我还在想苏桦。假若他没有死的话,他看到这个侏儒,就可以当个拉斯科尼科夫,画出一幅《四九年圣母》来的1。
***
我受过许多厄运,幸而命大,得以存活至今。泰然自若地活着。想来这是因为我在基金会工作。
我记得哨站遇刺身亡的前主管。他名叫魏识方,我并不喜欢他,然而好笑的是现他的尸体的人也是我。他在周五下午开会结束后总是最后一个走,在这时被刺杀。在两个小时前我还看着他喋喋不休,废话连篇,丝毫没有想到两个小时后我将会看到他的尸体,像一束沾血的烂麦穗。他那时候还没死呢,背上中了一枪,颈动脉被砍断了,鲜血喷涌而出,融化在廉价的灰毛地毯里。他躺在地毯上,躺在血红色的巨大旋涡里,喉咙里呛着一团一团的血,在断断续续的呻吟中死去。临死的他还在喘气,声音如同汽笛尖啸。他沾满血迹的四肢还在微微抽搐,像是压烂的泡菜。杀死他的凶手至今没有找到。他被埋在哨站的公墓里——他没有任何家人。
活在我记忆里的另一个死人是玉方流,这名字是从白乐天的《玉水记方流》里来的,他是我的同事,曾经和我一个办公室。我不知道他的死因是什么,但他还很年轻,才二十三岁。我总疑心他是死于一次规模不大的收容失效。他也被埋在哨站的公墓里——谁叫他也没有家人呢。哨站的公墓很大,我想少说也有千把人吧。苏桦不在这里,被他的父母接回去了,那两个老人把他拉回去的时候没有哭,但一举一动都很僵硬。我接着想到每个站点都会有这么一座公墓吗?每座站点的公墓都会这么大吗?名为scp基金会的巨型墓葬里面埋了多少人呢?也许我可以在那一排排墓碑上收集名字,直到现这些被遗弃的名字足以组成一个完备的国家。要是我就这么一直活下去,迟早有一天我记忆中的死人会多过活人。今天每一个活着的人身后,都立着三十个鬼魂——三十比一,正是死去的人与活人的比例。
我想把记忆中的死亡和其他东西记录下来。有时把记忆写出来(我现在就在这样做),有时把它画出来(我一直这样做)。苏桦总是喜欢把记忆画出来,用以表达更多的东西,例如他那些脸庞扭曲、身体赤裸的自画像。他是把绘画当做意义来看待的,在他眼里道德、法律乃至于诸如此类的一切更像是信仰而非意义,在他眼里世界本该是有意义的可实际上世界没有意义,他拿笔给它添上自己臆想的意义。所以他才会对e1ina说活着和死去都很好没有什么两样人们害怕死是因为不知道死是好的。第一要务是表达,所以他一直都在画呀,画呀。现在他死了,跪在地上,脑后中弹,以这种诡异的姿势烧成灰烬,运回浙江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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