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豆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资料14(第1页)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指令再审的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重新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再审案件中强制措施的决定、再审与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死刑令签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死刑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热门小说推荐
打造超玄幻

打造超玄幻

少年坐椅,面朝大海。持一缕灵气,遥指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哪里不对点哪里。有人曾一刀成绝响,斩巨龙,沐龙血。有人曾喜欢请喝鸡汤,后院豢养九只凤凰。有人曾枯坐山巅,口若悬河,一气压得百万军。有人曾落笔搬山移岳,绘一副锦绣画卷,可困仙神。而那年,春暖花开。他们不过是平凡无奇的杀猪匠,臭书生,养鸡人,穷画师。这是一个将低武大6改造成玄幻大世界的故事。ps已有6oo万字完本万订异世界的美食家,3oo万字精品造梦天师,可入坑...

最强相师:我的肾上有妖气

最强相师:我的肾上有妖气

从重症监护室出来,韩冬至现他整个人都变了,他的身上多了一股奇怪的邪气。这股邪气可以吞噬亡魂,这股邪气甚至想要吞噬了他。韩冬至有一个师父,是五仙道人。他们的门派,叫五仙门。门派里,有狐黄白柳灰五大仙家,他们都想保护韩冬至,保护他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活下去。最强相师我的肾上有妖气...

搞笑女的春天:放开影帝让我来!

搞笑女的春天:放开影帝让我来!

简介关于搞笑女的春天放开影帝让我来!双洁娱乐圈马甲团宠直播综艺搞笑轻松爽文1V1甜宠这个故事泰酷辣!不求姻缘红又紫,但求财运粗又长的当红小花沐夏为躲避经纪人误上贼船综艺开始前火锅烧烤小龙虾综艺开始后斗智斗勇小垃圾说好的公费旅游呢?说好的美食满天飞呢?大满贯影帝池熙,上了综艺,误了终生喜欢沐夏前我高冷,我尊贵,我无懈可击喜欢沐夏后撩不动,撩不动,完全撩不动总有些意外让命运纠缠,谁能想到一个综艺竟会成为天赐的红娘?全网粉丝从抱走独美到沐夏怎么还不开窍,左一把辛酸泪右一份奶粉钱,试问,谁家cp粉有他们敬业?传闻池池一夏有两个cp粉头,一个低沉内敛,一个个性张扬,两人一碰上必是火光冲天拌嘴争执不在话下,拉黑挂人信手拈来直到有一天,直播官宣,话炸裂所有的cp粉猛然现,这两人竟是自家正主?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池熙你什么时候成的cp粉?你不是说打死也不求姻缘吗?沐夏你懂什么?什么都磕,只会让我营养均衡!池熙此刻才知道,为什么自己前期弄同款搞偶遇会被反驳,合着这是正主下场!男女主都有马甲男主第八章出场~喜欢的求个书评呗...

皇室团宠嫡公主

皇室团宠嫡公主

简介关于皇室团宠嫡公主一梦醒来,穿越到古代,还成了太后身边的红人。因与太后的关系,被皇帝册封为公主。这下她成了全国最尊贵的女人之一,父皇是皇帝,母后是一国之后,母妃是皇帝的宠妃,自己还是太后最喜欢的孙女,这妥妥的强大依靠。因是皇室团宠,温柔热情的公主是她,端庄优雅的公主是她,古灵精怪的公主是她,孝顺谦和的公主是她,文武双全的公主还是她。小公主在不断学习成长的路上,终于成为一名合格的公主。...

斗罗里的武者玉小刚

斗罗里的武者玉小刚

蓝星武道开路人,以拳对枪炮者,凡人极神核弹之下肉体毁灭,意志在烈焰中升华。蓝星武者融合了‘大师玉小刚’的灵魂而他在斗罗大陆又会发生什么呢比比东,好久不见玉小刚缓缓立于高空之上,无穷的气势从他的身体蔓延在场魂力低于七十级的魂师感觉空气窒息一般玉小刚不是个废物吗?好强大的气势区区魂斗罗!怎么可能这么强!封号斗罗竟然被一瞬间击退了!好久不见,玉长老!无系统不吹不黑不洗纯中立现实可以不需要逻辑两人看一眼就可以互殴斗罗同人都是些莫名其妙的仇恨还没见面就开始想着怎么坑这个贬低那个也不知道原著人物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至少你加个被唐昊的战斗波及父母双亡也好啊只看过斗一,斗二是看同人了解到的看多了这种言论就想写一个正常点的故事写一个不知道原著剧情的然后碰撞会发生什么...

重生之军嫂奋斗史

重生之军嫂奋斗史

原主作天作地,爹娘老实巴交,弟妹桀骜不驯,还捡得便宜未婚夫一枚。刘好好内个谁,我要在这片热土上造福一方百姓,没闲心和你回家。内个谁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严肃脸。刘好好订婚不受保护傲娇脸。内个...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