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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这样的乱,你所说的你的那个朋友,不会也在这人群中吗?”
“不,当然不会,他是一个埃及人,你知道的,那个地方的人总是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美女和金币。我敢打赌,他哪儿不会去,现在一定就在他那个奴隶市场后边的府邸里。”
没有了人群的阻挡,他们很快就穿过了广场,沿着条不是很宽的路走不多远,就到了又脏又乱、臭气熏天的奴隶市场。
没铺石头的地面上坑坑洼洼,哪儿都是垃圾;奴隶贩子很多都是希腊人或者埃及人,所以他们没有参加城市的集会,每个人都占着一块划分的区域;结实的木头笼子一个挨着一个,布满了整个市场。
来自各地的各种奴隶,就赤身裸体的挤在笼子里,最多的一个笼子里,竟然可以挤下二三十个。
奴隶中有男有女,没有老年人,不过小孩倒是不少;熏天的臭气,大部分都是从他们的身上散出来。当然,也有些比较高级的、会一些技能的奴隶,他们都带着羊皮帽子,待遇也会好一点;偶尔会有些强壮的奴隶,头上还戴着花环,这些,都是在战争中的俘虏。
在市场的中间,有一个木头的高台,这里是举行奴隶拍卖会时候用来展示奴隶的。一些奴隶贩子以及他们的手下,都蹲在高台下聊着天。
这是阿奢第一次见到罗马的奴隶市场,从这些脸色死灰,目无光彩的待售奴隶前走过,他为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居然在想,做这种买卖,的确是比牛羊牲畜要省事儿、还要赚钱多了。牛羊牲畜,还要去养,而贩卖奴隶,只要有足够的人手,便可以到处捕获,这个世界上,在大多数的地方,人,到底要比牛羊要多得多,也要好养得多。
在他的国家里,这时也还是有奴隶的存在,但是相比从典籍里看到的夏商时代,奴隶在数量上是远远不及,大多数的行业,都没有了奴隶的身影;他觉得罗马在这方面,倒是和自己国家的夏商时代有些相像,耕作、手工业,等等,许多的体力劳动的主体,都是这些奴隶。
他晃了晃脑袋,把这些想法从脑子里驱赶走,应该是因为听希腊人说,这个贵族少女可以足足卖出一万个金币,才使得自己在这个时候出于自小锻炼出来的商业本能,古怪的泛出了这个念头。
一万个金币,就是四塔伦的黄金。他和他的父亲千里迢迢,经过数十个国家,从遥远东方的赛尔斯来到此处,贩卖的还都是价比黄金的丝绸,也总过不过才获得了不到三百塔伦的黄金。他看了看周围的这些奴隶贩子,可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待售的奴隶们,并不是每个都能卖出高的价额,大多数没什么技能的,最多也就是值三五百个第纳瑞斯,——也就是大银币;在奴隶来源充足的时候,比如凯撒远征高卢的时候,一个奴隶还能便宜到几十个、甚至几个第纳瑞斯。
绕过高台,从一条小巷子里穿出去,就到了希腊人朋友的住处。
和阿奢想象的一样,果然是一座极其富丽堂皇的府邸,拱廊、科林斯式的圆柱、用水泥砌起来的石墙,这些富人的标志一个不少;石墙的周围,还种植了好些高大的橡木,有些常春藤,顺着石墙,一直蔓延到树木之上。
希腊人猜的不错,他的埃及人朋友拉美西斯的确没有出去参加集会,阿奢和希腊人见到他的时候,他正斜躺在椅榻上。
椅榻旁边的青铜架子上,放着供他随时饮用的葡萄酒。满室的香气里,几个努米迪亚黑人女奴在墙角弹奏着埃及摇琴;还有两个拿着大大的扇子,在为他扇取凉风,她们都**着身体。
一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面容稚嫩里带着点痛苦的神色,骑在他的腰间,上下地摇晃着,胸前黝黑的**还没有育成熟,只有拳头大小。拉美西斯看到了希腊人,高兴地叫了起来:“喔!我亲爱的埃斯库罗斯,我们有多久没见过面了?你还是这样的容光焕!”
“见鬼,拉美西斯。”希腊人懊恼地打量着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如果我这么灰头土脸的模样,也能称得上是容光焕,那么您,就真是龙精虎猛了。”
埃及人伸手抓住了小女孩儿的腰,把她从自己身上推下来,就这么**裸地挺着凶器站了起来。他哈哈大笑,希腊人的小小的奉承,叫他十分满意;他揪起小女孩儿的头,叫她的脸对着希腊人,大方地说:“她怎么样?埃斯库罗斯,如果你满意的话,现在你就可以带走她,去一边的房间,享受一下成熟与青涩交织的快乐。”
“噢,算了吧,拉美西斯,我倒宁愿你能把你的浴室借给我们一用,我真是倒霉透了。我这两天经历的那些事情,你这个养尊处优的家伙,根本都不会相信!”希腊人说,“不过现在,你最好能先给我们准备些食物,要知道,我觉得自己有一个星期都没有吃饭了。”
“好吧,好吧。”埃及人先请几位客人坐下,摊开手臂,让女奴给他穿上一件宽大的埃及样式的袍子;挥手命令一个奴隶去通知厨房准备食物,然后,他问道:“那么,亲爱的埃斯库罗斯,这两个人,又都是谁呢?”
从进入房间开始,阿奢就没有说话,他在他的国家所接受的教育,使他有点不能接受埃及人在陌生客人面前的放纵。而牵在希腊人手里的路茜丽娅,一方面是因为饥饿和劳累,一方面因为恐惧和羞涩,早就闭上了眼睛,跪倒在地上。
“这一位,是来自赛尔斯的商人,我想你或许听说过他,这一个月来,从他这里出手的丝绸,简直轰动了整个提洛!”希腊人介绍完了阿奢,诡异地笑了笑,拉着绳子,拽起了路茜丽娅,托着她的脸蛋,问埃及人,“拉美西斯,你看,这样的货色,你觉得可以卖出多少钱?”
埃及人端详了片刻少女的面容,——也许是因为极度的恐惧,或许是因为饥饿造成的麻木,少女除了紧闭着双眼之外,没有别的举动;他问道:“希腊人?”
“不,罗马人。”
“罗马人?”埃及人皱了皱眉头,“这下可只能卖给外国人了。”
他接着问道:“有什么特殊技能吗?比如识字、会说希腊话、音乐、舞蹈、医学之类的?”
“先别说这个,您就说,冲着她这模样,能值多少钱?”希腊人卖着关子,他已经预备好了去欣赏埃及人得知真相后的吃惊失色。
埃及人用行家的语气说:“凭借我多年的眼力,这种货色,如果没有特殊的技能的话,大约能值两三千个第纳瑞斯,——这是她第一次被出售吗?要知道,她的模样虽然固然是上等,可是现在的买家们胃口刁钻多了,他们更喜欢的是有出众特点的……”
他伸手拍了拍身边女奴的屁股,接着说道:“比如这种努米迪亚的黑奴,或者经过训练的希腊少男;而且她的年龄也有些偏大,有十五岁吗?如果再小两岁的话,还可以多卖出一千个第纳瑞斯。”
“可是。”希腊人慢吞吞地说道,“她可是一个贵族的小姐。”
“贵族?”
“是的,而且,她还是伟大的人,庞倍的孙女。”
“朱庇特神在上!”埃及人一下子从椅榻上跳了起来,他绕着少女连着转了几个圈子,“海神保佑的家伙,这下,你可要财了。”
——
Ⅰ,罗马法规定,罗马人不得为罗马人之奴。
2,罗马法规定,女满十二岁即到适婚年龄,又规定,奴隶只是物件。就是说,别说只是一个奴隶,就是换成自由人,埃及人的这种所为不算违法,更不少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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