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若不是他亲自把那些我所留恋的回忆撕碎,我不会如此快地试图静下心来,然后发现任岷的不对劲。
是的,他很不对劲。
以我对任岷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因为喜欢你,就会把你捧在手心里的人。他只会潜移默化地用气势影响你,逼你自己乖乖地走到他身边。
而对着一个拒绝他的人,执着地说这些甜蜜而深情的话,更不像是任岷会做的事情。
虽然自和他分手后也已经有了好几年,可我坚信,那些骨子里的脾性,是不会改变的。
走到小路的尽头,面前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我记得附近有好几家知名的熟食店,便打算买些东西回去当夜宵。
说实话,这怀石料理的确精致,可份量实在有点少。我这样的人,一辈子大概就是穷人命,难得吃一回高级料理,还觉得不习惯,得再吃点别的,胃里才舒服。
买了一只烤鸭和半斤夫妻肺片,我拎着两袋东西挤地铁回到家里时,汪嘉文已经回来了。他坐在客厅里,手上拿了几根棒针,竟然在织毛线。
“汪嘉文,你这是在干什么啊!”我顿时瞠目,“你被大妈俯身了啊?”
汪嘉文拿手上的棒针戳了我一下:“滚,就你嘴贱,老实交代,今天去哪儿了?不然我可上刑了。”
虽然汪嘉文的力气很大,但被他这么一戳,我那低落的心情倒又奇迹般地好转了。我在他身边坐下,抱着他肌肉结实的手臂,掐尖了嗓子道:“嘉文,你织什么呀,给我也织一个呗。”
汪嘉文把手臂从我怀里抽出来,然后挪挪屁股坐远了一些:“你今天又在哪里受委屈了,回家来恶心我是吧?”
我撇嘴,还真是知我者莫若汪嘉文。我那么努力地掩饰,却还是被他一眼看穿。
把熟食打开放在餐桌上,然后再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冰啤酒,我推了汪嘉文几下:“别小媳妇儿了,起来陪我吃点东西。”
汪嘉文很嫌弃地拍了拍被我推过的肩膀,不过还是走到桌边坐下,顺便帮我打开了啤酒拉环,啧啧,真是二十四孝好室友。
我并没有把和任岷吃饭的事情告诉汪嘉文,我本能地排斥着在汪嘉文面前提起任岷,所以我只是让他陪我喝酒,陪我吃肉,一边对电视里乱七八糟的节目评头论足,偶尔说几句贱贱的话让他骂我几句,都觉得开心。
昨和今…
秋风瑟瑟,我背着书包,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发出周围喀嚓喀嚓的声响。路上行人寥寥,老旧的建筑外,挂着一排的空调外机,看起来有种微妙的违和感。
我穿着蓝白格子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白球鞋,正是典型的学生打扮。彼时我是刚入校的大一新生,不太爱交际,也没有相识的朋友,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后来倒还渐渐觉得,一个人走路看景想心事,也别有滋味。
进校后不久,我就听说了任岷,学校的风云学长,学生会副主席、校园十大歌手、校园模特大赛冠军、连拿三年的国家奖学金……他的名头太多,我记不全,也无心去记,这样的人,总是高高在上的,根本不会和我有什么交集。
真正见到他,是在大半个学期过去后,学院组织的学长学姐交流会上。他作为优秀学长代表,一上台发言,礼堂里的气氛就立刻不一样了,我周围到处都是女孩子的窃窃私语声,我只能努力坐直身子,拉长耳朵去听任岷在说些什么——我不否认,他的确长得很帅气,让那时就已经明了自己性向的我,完完全全移不开眼,而觉得这场见面会很无聊的念头也随之烟消云散。
那时的他,已经显露出了天生的强者风范。他的眼神明亮而犀利,却并不咄咄逼人,只是他看到哪里,坐在哪里的人都会安静下来,收起要为他拍照的手机和相机,甚至连坐姿都变得有些拘谨。好像不这样,他们都会觉得对不住任岷。
如果我和任岷的记忆停留在这一天,如果我后来没有去参加那个杀千刀的摄影游,如果任岷于我永远只是一个高大而虚幻的“学长”……我翻了个身,叹出一口长气,年少不更世事,以为能和他在一起就好,哪怕只有一日;现在才知道,这些“如果”能成真,才不失为真正的幸福。
年纪大了,心老了,才知道人经不起那些轰轰烈烈情情爱爱,就算日子平淡如白水,也好过被人在心头很捅一刀,几日欢愉换一生痛彻心扉。
唉,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了,一直睡不着,偏偏想起这些,越想就越清醒。
我用被子蒙住头,再一次轻轻对自己说:叶书真,你再也不要相信爱情了。
糊里糊涂过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时眼睛都是肿的,虽然满心不情愿,但还是得去上班。
上午先是开例会,主任照例拿着好几张稿纸,用始终平缓的语调慢慢念着。我低着头,做出认真做笔记的样子,用额发挡住眼睛,趁机养个神。
主任讲的无非是那些东西,敏感词、敏感事,不准报道的和要大力报道,还有就是报社里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就算不听也没关系,会后主任也会把讲稿内容发到邮箱,所以,我一直都很质疑这个例会的作用,兴许只是为了满足主任的演讲欲也未可知。
打了两个小瞌睡,耳边终于听到主任说了“最后一点”这四个字,我揉揉眼睛,打起精神准备随时开溜。走得慢的人,很有可能被主任留下来进行从工作到私生活的全方位谈话,我可不想再被他唠叨“小叶,你也该结婚了,要不要主任给你介绍女朋友?”
简介关于老公不仅是总裁感谢她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在一起的日子酸甜苦辣都有!在前女友的算计和伤害中,他认清自己心之所向,虽然他们之间有过误会,有过欢乐,有过痛苦,但最后的结局还是能让自己十分满意。而换女人也应该有她的现场,莫怪自己心狠手辣...
携带dnf鬼剑士系统重生到火影忍者的世界,成为木叶村忍具满点堂的少老板,成为什么样的鬼剑士好呢是专精剑术的剑魂或是出卖灵魂只为力量的狂战或是掌控鬼神的鬼泣或是掌控波动之力的修罗还是一体双魂半人...
经过了一轮轮逆袭任务,明欢喜终于可以给自己逆袭。正准备改变自己一家炮灰的命运,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但是家里的气氛感觉怪怪的。家里好像一夜之间受到点化,完美的避过了几个大坑,把本应支零破碎的家支撑起来。明爸,想把我们一家当做踏脚板,也得问我这个当家的同不同意,既然开始算计工作,这工作他不要了,自己当老板不好吗?明妈,这什么该死的设定,敲骨吸髓也没这么狠,这炮灰谁愿当谁当去,她要带着一家人独自美丽。明大哥,哼,还想污蔑自己作弊,那就让你们看看,什么科技鬼才。明二哥,我是流氓,我怕谁?不过当流氓好像不好听了一些,换身装也不错。明欢喜,我好不容易经千辛万苦,带着一空间的物资,还有满满的技能回来逆袭,你们居然告诉我,这是躺赢的人生?不,大家都这么努力,那她也要跟卷起来,让那所谓的主角看看,谁才是炮灰?不过这卷着卷着。怎么把炮灰男也给卷进来了,还踹都踹不走...
简介关于我的小龙君白龙为了复活师父而被夺取龙珠,中咒变为小孩。后来他利用赤狐三小姐和她身上的龙鳞甲为他的盾牌,只为解除咒术,重新寻回师父肉身。然而当他险些将赤狐三小姐害死时,赫然现,她体内的元神竟然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师父。他爱了师父万年,师父一心只想成仙。师父重回肉身,现当年自己渡劫失败,竟然是因为徒弟对她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
...
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手术失败的陈光穿越重生到和地球相似,但拥有凡力量的异世界,可惜他和凡力量无缘,但异世界的鬼怪似乎对他情有独钟灵能方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