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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虽然一直在宣扬科学不要迷信,但是神学这个东西刻在骨子里那么久了,哪有那么容易就几年时间全部都清除的?
戴红袖章的那些人还是怕了他们的筒子楼,杨家也没有人来抓了,毕竟杨爱秦已经把名字改为“杨爱国”,还在胸前挂了个牌子。
事情都处理完了,朝遥他们也没有问到底是怎么做的,朝武军有本事,不然以一个孤儿的身份也活不到现在。
最近朝武军所在的纺织厂又出了一些瑕疵布,都是军绿色的。
他买回来了一些,打算让蓝兰给两个孩子做身衣裳。
朝遥和朝建国平时穿的衣服都是大补丁加小补丁,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倒也不是家里面买不起这些布,而是大街上大家都这样穿,也没有必要太过铺张浪费。
朝建国已经想穿一身新的绿军装很久了,十四岁的小伙子身子慢慢在抽条,越长越高,现在都快要到一米七了。
以前的旧衣服穿不下,得给他做新的衣裳。
果不其然,他一看到这些布就立马兴奋得跳了起来。
“爹,你是要娘帮我做一身新衣服是吗?那再帮我做一个斜挎包吧,上面必须要绣上‘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大字。”
朝遥瞅了瞅,眼睛一亮。
“我也要!”
她可以挎一个小的,这样看起来特别精神。
“好好好,都给都给。”
蓝兰吃完饭后就开始给两个孩子做衣服和包,她一针一线地缝着,朝遥就坐在一旁看。
几年前到现在一直流行女孩子们做刺绣,蓝兰也有一手的好绣活儿,做衣服那更是信手拈来。
朝遥偶尔也会帮她打打下手,磕磕碰碰的也能做一两条短裤。
蓝兰总会在她的成品上再绣那么一两种水果,朝遥不喜欢绣花,就喜欢她绣些小动物和水果在上面,看起来就可可爱爱。
用了好几天,蓝兰终于把两个孩子的衣服都做好了。
朝建国和朝遥穿在身上转了个圈,朝武军和蓝兰一脸笑意地看着,一脸满意。
“建国长大了,都快成大人了。”
蓝兰看着大儿子,有些感叹。
“那可不,我现在都十四岁了,再过两年我都可以去上班了。”
朝建国把头一扬,满脸都是自豪。
朝武军看着这画面,眼中却是有些酸涩。
城里的工作机会并不多,再加上下乡已经成了每个家庭的指标,他们家女儿还小,唯一可能要去的就只有儿子了。
他一直留意自己所在的纺织厂和其他工厂的招工动向,但这样的机会也真的很少。
之前那一批被迫下乡的知青,许多都已经后悔了,他们迫切的想要回城,但现在回城只能是病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知青,以及父母年老多病、身边无人等特殊困难的知青。
想要靠着工作回城,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个概率实在是太小。
城里的孩子想要留下来都不易了,更何况那些已经下了乡的人。
朝建国下乡,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朝武军都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不能够把他塞到建设兵团或者林场去,那也要找关系,尽量让他离家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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