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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最近几天,蓝烟发现梁月臣的心情似乎很好。两人下围棋的时候,梁月臣竟然会走神儿,而且已经不止一次被蓝烟逮了个正着。

“月臣哥哥,你确定要下在这里——”

梁月臣执黑子的手一顿,看着自己准备落子的地方一阵脸红。那片区域早就被白子控制了,他还巴巴的跑上去送死。

“算了,算了,今天不下了。月臣哥哥都不专心。没意思。”蓝烟一颗颗的捡起棋子,装进棋罐里。“月臣哥哥是不是遇到什么喜事了?我觉得你最近好像挺高兴的。”

梁月臣抬起手放在唇边掩饰性的干咳几声,“有那么明显么?”

“当然。就知道傻笑。”蓝烟瞪了梁月臣一眼,目含鄙视。

“小丫头,我说了你也不懂,就别问了。”梁月臣接过蓝烟手里的棋罐,耳朵微微的发红,“我来收拾吧。”

“月臣哥哥是不是要结婚了?”蓝烟观察梁月臣好几天了,越看越觉得他是典型的人逢喜事精神爽,满面春风的。

“你怎么知道?”梁月臣倏地抬起头,惊讶的望着蓝烟。

“就差没写你脸上了。”蓝烟笑笑,一脸的得意,“说说吧,什么时候,我也好准备礼物。”

“还早呢。”梁月臣将棋盘和棋子收好,又恢复了谦谦君子的温柔模样,确实不是结婚,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求婚,女朋友就到s市进修去了,要一个多月后才会回来。

女孩儿叫孟棠,是一所私立小学的语文教师。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家世虽然平凡了些,可胜在女孩儿性子好,教养也不错,梁月臣对此很是满意。

对于自己的身份,孟棠一直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外科医生,梁月臣以前是没结婚的打算便觉得没必要把什么事情都告诉孟棠,现在嘛,他准备等孟棠回b市后就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家人,然后再计划一个浪漫的求婚。

“不说就算了。小气鬼。”蓝烟撅着嘴,抱着一个卡通抱枕靠在沙发上,“月臣哥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啊?我觉得我现在已经全都好了。”

“明天给你再做个全身检查。如果没问题的话后天就可以后出院了。”梁月臣揉了揉蓝烟已经渐渐变得柔顺的短发,小丫头在医院里都闷坏了。

“真的?太好了——”蓝烟眯着眼睛,嘴角露出大大的笑容,越发精致妖娆的容貌令梁月臣的呼吸在瞬间一滞,小丫头似乎张开了些,真是便宜刑文瑞那臭小子了。

☆、出院

清晨的阳光很柔,很暖,轻轻抚在脸上,宛若情人的亲吻。

蓝烟抱着被子在枕头上蹭蹭,感应到明亮的天光,樱色的嘴角不由自主的翘起,卷密的睫毛慢慢掀开,一双润着水雾的琥珀色眼睛在晨曦中熠熠流转。

今天,是她出院的日子。

将被子叠好,穿上拖鞋,蓝烟抓了抓有些蓬乱的头发,走进了浴室。

沐浴过后,蓝烟站在镜子前,一边用毛巾揉着湿湿的头发,一边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一个月的时间,她似乎变了很多。

虽然身子骨依旧纤细,可绝不再是一副弱不禁风的病怏怏模样。

脸颊也丰腴了一些,肌肤莹白水润。可能是刚被热气熏过,脸蛋儿有些红红的,唇色也染深了,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道可口的水果布丁,诱人极了。

五官摆脱了些萝莉的影子,立体而娇俏。有如猫瞳般魅惑的琥珀色双眸搭配浅栗色的齐刘海短发,令蓝烟看上去堪比饰品店里最精致的手工娃娃。

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蓝烟浅浅的牵起嘴角。

只有未被牢笼束缚的生命才能健康自由的呼吸。美丽,也需要氧气。

梁月臣推门进来的时候,蓝烟已经将行李整理得差不多了。

“烟儿都迫不及待了?今天起得很早啊——”梁月臣伸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架,隐在镜片背后的瞳孔在看见蓝烟的那一刹那时闪过短暂的惊艳之色。

梁月臣一直认为二十五岁以下的女性是不适合穿旗袍的。

旗袍,不单单是一种服饰,更是一种文化。

旗袍在三百年前的清朝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作为满人的传统服饰,旗袍的衣身较为宽博,造型线条平直硬朗,衣长至脚踝,密实而保守,比之大唐襦裙的性感轻透,旗袍正如满人的统治政策一般,严苛不容逾越,而它的绣工、装饰之繁琐也几至登峰造极的境界。

近代以后,由于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旗袍也在发生着变革。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旗袍摆脱了平直保守的老式样,通过降低立领、缩短袖长、加深开叉、收紧腰身而改变了z国妇女长期以来束胸裹臂的旧貌,让女性的体态和曲线美充分显示出来,颇受女学生欢迎,也正好与当时解放封建女性的思潮相呼应。

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是旗袍的黄金时代,也是近代z国女装最为光辉灿烂的时期。这时的旗袍造型偏向于欧洲的流行时装,局部被西化,出现了荷叶领、西式翻领等,样式也逐渐增多。改良后的旗袍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几乎成为z国妇女的标准服装。

五十年代之后,旗袍被象征劳动人民的“花衣裳”所取代,逐渐失去生存空间。

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旗袍被说成“四旧”、“封、资、修”,尘封了二十年,几乎绝迹。

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旗袍辉煌难再,仅有少数人在穿。而且,此时出现了一种具有职业象征意义的“制服旗袍”。为了宣传和促销等目的,礼仪小姐、迎宾小姐以及娱乐场合和宾馆餐厅的女性服务员都穿起了旗袍。做工粗糙、式样单一、色彩艳丽、妖媚低俗,大大降低了旗袍的档次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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