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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庆幸自己生活在网络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既有电脑那样的神物,又有手机这样的尤物。当手里拽着有涂皓的号码的手机,我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和孤独了。
我觉得离涂皓好近好近,只要动个拇指就能进行文字交流,就能听到对方的声音——虽然我此时还不敢冒然拨通涂皓的电话。
傍晚的时候,全年级大批人马轰轰烈烈地出发了。我们以班级为单位自行到达火车站,然后全年级集合进站上车。
这次去实习的路上,我竟意外地有一些兴奋,或许是因为极少参加班级的集体活动。这次,我似乎就天真地把实习当成了集体旅行。
我特意带了一本杂志,p3里则装满了关于旅行的歌曲。但集体旅行终究与一个人旅行不同,一个人旅行可以很文艺,但集体旅行就是要接地气的玩闹起来。
进站上车后,火车外面的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胖子拿出了扑克牌,喊,打牌打牌,一缺三。很快,范凡响应了胖子的号召,一缺三变成了三缺一。
然后范凡叫了我一声,问,玩不玩,友谊第一,输钱第二。我心想自己除了在教室里上课之外,就难得跟大伙聚在一起了。
于是索性扔下了杂志,摘下了耳机,加入了打牌的阵容里面。在班上其他27位同学中,范凡是让我觉得最亲密的一个。
火车到达实习地十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大家走出火车站后,肚子都饿扁了。
九月刚过,长江以北的气温就开始转冷了。街边人气腾腾的早点更加爱让人饥肠辘辘了。
在等待工厂的大巴车来接我们的时候,有些嘴馋的同学就在路边的小摊上吃起了早餐。
临近八点的时候,大巴终于还是到了。我们被一路载进了城郊山麓间的大工厂里。
工厂,我们这些即将终生奉献于工厂的大学生们,有绝大部分人还是第一次来到工厂。
我们被安排住进了单身公寓。原本有传言说是住在宾馆,如今看看,八人间,上下铺,条件比他们的大学公寓还要艰苦一些。
只有那一台电视机的存在,倒还让人有住进宾馆的感觉。下午我们整理了宿舍,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
:血色浪漫
睡过第一夜,为期一个月的参观实习就拉开了帷幕。我们在临近八点的时候起床,洗漱后在路边一大片的摊位上吃早餐,然后集合开始一天的参观。
在教师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铸造厂、焊接厂、机加厂、装配厂等等。头上戴着红色的鸭舌帽,作为我们实习生的标志。
在某个瞬间,我感觉仿佛回到了小学时代,那些春游、秋游的时光。
每天,我们都写着实习笔记,因为实习结束后,每人都要上交一份实习报告,才能拿到这门课程的学分。
周末的时间,工厂的工人大多数是休息一天,大学生们也就休息。有时候,我会和范凡他们几个一起到城区的网吧上网,有时候,我又一个人在工厂周边逛逛街道,找找书店。
有个书店可以出租书籍,多是青春言情武侠玄幻的小说。我对这些书都不是很感兴趣,就买了一本郭敬明的新书,上面印着一串数字,说是限量版。
工厂偶尔也有双休的时候,这时候我他们可就计划着走得远一些了。有些同学搭车去了附近的一个风景名胜之地,另一些同学则是就近爬爬山,看看水。
我当然是跟随后者一起游山玩水了。我们沿着长江的一条支流,踩着一支窄窄的山路,一路走进了深山区,然后原路返回。
晚上,我们主要选择在宿舍里看电视,像《血色浪漫》这样又青春又热血的奋斗剧是最适合集体观看讨论的。
偶尔,我们也会去打台球。打台球的地方在一条小弄子里面,环境不是很好,但价格十分便宜。我们可以尽情地玩上几个小时。
我是在这段时间里,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范凡。
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快乐,因为有了一个爱情的幻想。我习惯了和范凡无时无刻地黏在一起。
我们在参观的队伍里站在一起,我们在搭乘的班车里坐在一起,我们在用餐的食堂里吃在一起,我们在嘈杂的网吧里玩在一起。
总之,我享受着和范凡在一起的时光,并且自以为,范凡也和我一样,享受着这些。但是结果证明,我错了。
时间眨眼就过了一个月,实习的日子接近尾声,我留恋起了这个地方。
这里远离都市的车水马龙,又不像乡村那样信息封闭,这里临界于城乡之间,有着安宁的生活气息和缓慢的生活节奏。
但即使经过这样美好的实习历程,我终究还是没能压抑住内心的寂寞。
在实习的最后几天,我在十堰留下了难过的心情。事情缘由是,那天的实习一结束,范凡就在从我视线中消失了。
于是,我四处寻找起他来。网吧、台球室、每一个宿舍,但是都没有发现范凡。我担忧了,生气了。
范凡一声不吭地消失了,而我竟然没能找到。晚上十点半的时候,我沮丧地回到宿舍,仍然不见范凡。
我躺在了床铺上,电视机里放的什么我已经了无兴趣,我也不想和其他人进行任何交流和讨论。
我拿出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范凡打个电话。我一直隐藏着内心,我不敢让范凡知道我在想着他,恋着他。
我就这样两眼无光地盯着电视机屏幕,手里拿着手机,心里想着范凡。我的脑海里进行着任何可能性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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