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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我也没在意,先不聊了,我和陈嘉阳去商场了。”
“好。”
电话挂断后,客厅安静无声。
成华一中,整个市乃至整个省神一般的存在。
她未来读书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会有人在意她的过往吗?
沈星颖不自觉地把头埋进大腿,呈现一个环抱的姿势,突然对未来多了一丝彷徨与恐惧。
确实,她是个不善交际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逃避成了她解决问题的第一办法,某种角度来谈,并不是陈北潞离不开她,而是她离不开熟悉的环境。
所以与其考一中,倒不如阴差阳错读十四中来得舒坦。
至少可以逃避一些的期待和一些徒劳的人际交往。
开学那天,又合时宜地下了一场暴雨,像极十六岁少女的内心。
沈佩骂骂咧咧地帮着沈星颖搬行李,说这雨就应该叫“不及时雨”。
沈星颖笑笑,接过沈佩手中的行李箱慢慢抬上了楼。
成华一中对女生偏爱得很,基本每个宿舍都是四人寝上床下桌,六人间的上床下铺都分给男寝。
寝室的人除了她都已就位,现在都整齐划一地在桌上写写涂涂。
有个披散着头发的女孩看见她,停下手中的笔:“嗨,我叫谢芮蕊。”
沈星颖略带干涩地打了声招呼:“hello,我叫沈星颖。”
谢芮蕊点点头,就没有下文。
沈星颖略显尴尬地走到自己的位置,开始收拾起来。
一个月下来,寝室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氛围,除了和她室友兼同桌的谢芮蕊,其他人她连名字都叫不上来。
原本她与谢芮蕊每天也是自顾自地生活,没有多大交集,直到秋天枫叶飘落的某一天,谢芮蕊无意间瞟到沈星颖桌上放着那张名为《枫叶》的专辑。
“你也喜欢‘私奔到乐球’?”
《枫叶》是二十年前一个名叫“私奔到乐球”的乐队发表的第一首歌曲,听说乐队主唱为了纪念高中时期的友谊专门写的。
这个乐队在她爸爸妈妈那个年代红透半边天,同龄人中沈星颖很少见到有和自己一样的乐迷。
沈星颖从题海中抽身,抬头看她,眼中是希冀又犹疑:“不会……你也喜欢吧?”
谢芮蕊满眼放光,她激动地握住沈星颖的手:“我超级喜欢的!”
“年少时写下的情句,只不过是枫叶寄语。”两人不约而同地哼起歌,而后相视一笑。
谢芮蕊清了清嗓子,端正坐直身体:“沈星颖同学,只要你是乐迷一天,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沈星颖握握她的手,笑得灿烂:“乐迷万岁!”
“我们的友谊也要像那火红的枫叶一样鲜艳!”
少女眼波流转,难挡激动的心。
年少时的友谊,就如同桌前不经意飘进的枫叶,来去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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