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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城市大学校园中的一张长椅上,亨利忍不住感慨,短短六个月,仿佛经历了沧海桑田般的变换。
这是哪首歌的歌词?这句话太理智、太现实了,没有普通的歌词那么戏剧化,好在人们不是依靠歌曲活着的。疗伤是需要时间的,骨头要重连,伤口要愈合,瘀青要褪去,恐惧要潜伏。人不可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脱胎换骨,哪怕是六个月时间都不能完全康复,但至少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还有一个好的开始——亨利手上拿着一本护照,上面印着一个名字:杰克逊·韦里斯。亨利开始颇感意外,没想到那孩子居然会留下韦里斯的姓。后来一想,倒也没什么意外的,毕竟韦里斯不是地球上唯一一位不称职的父亲。亨利认为,每个人碰到不称职父亲的概率是百分之五十左右,当然,他希望自己没有低估这个概率。他自己的父亲就足够差劲的了,但是这也不影响他走自己的路,他永远是亨利·布洛根。他就是他,不是他父亲,杰克逊·韦里斯也不是克莱·韦里斯。
正如那个男人所言,一个名字有什么意义呢?答案也许就和“生命有什么意义”一样——全在于你赋予了它什么。
算了,越想越沉重。亨利及时刹车,把护照和其他纸质文件塞回到牛皮纸袋中。可能是受了环境的影响吧,在大学校园里就总是想思考一下问题,虽然这一所城市大学并
不是什么象牙塔。不过,自从在布达佩斯见识过知识的力量后,亨利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加敬佩了。他希望小杀手——哦。不对,是杰克逊——也能好好上学。
“嘿!”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好啊。”亨利和在身旁坐下的丹妮打招呼,“好久不见。恭喜你升职了。我听说国情局给你派了一个大单子,你能搞定吗?”
“经历了你那些事,”丹妮大笑,“我觉得我没什么搞不定的了。”
亨利注意到,丹妮的眼角多了几条皱纹,有的是笑纹,有的却是忧愁所致。亨利想起了老友杰克·威尔斯,不过他相信,丹妮最后一定不会像杰克那样悲惨。
“你呢?”丹妮问,“你最近怎么样?”
“刚从卡塔赫纳回来,”他说,“把拜伦的遗产都安置好了,也把他的骨灰撒在了加勒比海里。我现在只想为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你懂吗?我得想想怎么做。”
丹妮拍拍他的胳膊,“你可以的。最近睡眠怎么样?”她脸上笑着,语气却变得严肃了,眼角的皱纹又堆了起来。
“好多了。”亨利诚恳地回答。
“不做噩梦了?”
“最近没有了,”亨利说,“而且我也不怕照镜子了。”
亨利忽然觉得有点儿不自在。要是被丹妮发现了,她肯定会说:“都一起经历这么多事情了,有什么就说什么,不用觉得不自在。”确实,她说得没错,但是有几件
事情他还是觉得不好意思说出口,无论他们关系有多密切,他都没办法敞开心胸。
亨利还在想要怎么转移话题,新的话题就自己出现了。
“说到镜子……”他的视线停留在丹妮后方,脸上露出了笑容。
丹妮转过身,看到了小杀手——啊不对,是杰克逊——和几个朋友一起朝这边走来,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子。那三人似乎要去别的地方了。他们停下来说了几句话,可能是在商量待会儿去哪里会合吧。多么平凡的一个场景,却让亨利顿时喉咙发紧,泪水盈眶。他不是一个喜欢剖析情感的人,但他很肯定自己最近的情绪有了很大变化。大部分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但是他就连这些好的情感也适应不来。
当亨利的情绪变得浓烈时,童年在深水池底手脚并用地挣扎求生的记忆就会在他脑海中涌现。亨利的父亲当年把他丢进泳池中,只是因为他觉得游泳非常简单而已。如果那个男人能体会到亨利的感受,他可能也会沉溺其中。
小杀手——哦不,杰克逊,亨利必须时刻牢记他现在是杰克逊了——跟他的朋友挥手告别,然后走向亨利和丹妮。亨利刚站起来,那孩子就迫不及待给他一个热情的熊抱,然后也紧紧地抱住了丹妮。他的动作如此轻松自然,完全没有觉得尴尬。亨利等他抱完,举起了手中的信封。
“这是什么?”杰克逊问道。
“
这是给你的。”亨利说,“你的出生证、社保卡和护照。还有,你的信用报告。不看不知道,你的个人信用等级还挺高的嘛。对了,我喜欢你的名字。”
“谢谢。杰克逊是我妈妈的名字。”他说得好像亨利不认识她似的。
“真不好意思,我才是杰克逊的第一个儿子。”亨利毫不逊色地反击。
杰克逊翻了个白眼,“是的,是的。”
亨利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你别跟我‘是的,是的’了,小伙子,没大没小,我可是准备请你吃饭的。”他走在前面,带丹妮和杰克逊往他最喜欢的餐厅走去。
“出学校再走一个半街区就到了。你会很喜欢的。”
全新登场的杰克逊·韦里斯感觉自己的脑袋每天都是晕乎乎的,读书可比执行任务要难多了。他感觉自己每天都要记住一百件事情——待会儿在哪里和朋友见面;怎么抢到他想听的课;教室在什么地方;哪一天、几点钟上课;课本清单放到哪里去了……现在,他手上还多了一个装满了自己的资料的牛皮信封。
普通人都是怎么记事情的?可能是用手机记住的吧。他们把所有东西都输入到手机里面,所以才总是在找手机,离开一秒都不行。那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记住要随身携带手机的呢?又是怎么记住自己刚才把手机放在哪里的呢?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适应这所谓的平凡生活。有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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