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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翊背着她,放缓了步子,说:“我在北苑第一次见你时就在想,哪逃出来的难民,瘦成竹竿了,一点也不好看,后来补回来,脸颊上有了肉,才可爱起来。”
小时候的闻姝是真的不好看,面黄肌瘦,又矮又小,所以当闻姝渐渐地长大,出落的越来越漂亮,才叫人这样惊讶。
“小时候吃不好穿不暖,后来吃的好,穿的好,自然就长高长肉啦。”所以闻姝从不后悔那次从台阶上滚下来,疼几个月,换来了之后的好日子。
“嗯,现在想吃什么都可以,多吃点。”沈翊看着她从面黄肌瘦长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犹如他亲手养大的珍宝,哪舍得给旁人。
“我现在吃的可好了,每日都有燕窝吃。”金丝燕窝是贡品,就是世贤院也少见,从前闻姝见都没见过,如今日日都吃。
沈翊唇角溢出笑,卷入这摊浑水,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更好嘛。
“四哥,你瞧,这花灯上有提字呢?”闻姝把猫儿灯在沈翊眼前晃了晃,是一行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1
他颔首,“应景。”
他与闻姝在一起,便胜人间无数。
闻姝把花灯转了个面,也有一句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1
“这是秦少游的《鹊桥仙》。”她说。
沈翊脚踩在落叶上,有沙沙声,不知从哪飞来一只萤火虫,扑闪着翅膀,微茫的光照亮了前路,闻姝盯着萤火虫瞧。
沈翊忽然接了她方才的话,“长久我要,朝暮亦要。”
闻姝莞尔,靠在沈翊宽厚的肩上,说:“四哥当真是个贪心鬼。”
“嗯,我贪心。”沈翊笑。
靠在四哥身上,闻姝嘴角不由自主地上翘,隔岸人声嘈杂,此处却夜阑人静,分明只隔了一条定河,却像是隔着牛郎织女的银河。
幸而,她和四哥在一处,不必受分隔之苦。
那夜着实是走得累,后边闻姝靠在沈翊背上睡沉,待马车停在王府门前,她才醒转,从街上买来的猫儿灯挂在兰苑的樱桃树上,一连几日,闻姝心情都十分愉悦。
这日午膳后,沈翊照旧去了书房,闻姝去兰嬷嬷那坐了会,见嬷嬷咳嗽,她便想着得请太医来瞧瞧,因而从兰嬷嬷院里出来,她就去了沈翊的书房。
沈翊的书房设在萏池旁,夏日里安静也凉爽,平日他待客也是在这个院子里,闻姝轻易不踏足,不想扰了他办事。
今日来,才进院子,就见凌盛从食盒里端出来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凌盛一瞧见她,神色慌乱,想把药碗藏起来,越发显得欲盖弥彰。
闻姝秀眉一蹙,快步上前,面露肃色,“这是四哥的药?”
圣女
“不、不是,”凌盛脑瓜子转得倒快,连忙说,“王妃,这是属下的药,属下近来身子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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