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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追问她:“不过才新婚三天,就算有嫉妒,吵几句发泄一下就完了,怎么会杀人?也许王爷陪了姐姐三天,接下来就陪妹妹三天呢。”
落花告诉太后,妹妹心里对她的怨恨由来已久,可以说,自从得知自己不幸身世的那天起,她就恨上姐姐了。她认为就是因为有姐姐的存在,才害她失去了一切。如果没有这个双胞胎姐姐,她会是最尊贵的公主,会住在王宫中得到父王的宠爱。落叶甚至认为,姐妹俩会那么矮小也是因为她们本该是一个人,一个分成了两个,就只能是矮子了,因为都只有半人高。
太后把这些话转述给我听的时候,我反驳道:“就算要恨,也该是姐姐恨妹妹才对吧。姐姐更有理由认为自己才是正主儿,妹妹是仿冒寄生的那个。”
太后一摊手:“我也这么想,但人都死了,死无对证,査也没法査,当时屋里就她们姐妹俩。”
“她们的贴身仆人呢?”
“据落花说,她妹妹蓄意杀她,所以事先把下人都支走了。”
“如果两个人真有激烈的争吵和推搡,肯定有声音传到外面去的,难道就没人听到一字半语吗?”
太后摇着头说:“就算有,那些本就是她们的下人,如今两个主子已经死了一个,剩下的一个是无论如何也要保住的,所以,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了姐姐杀妹妹,也不敢说实话。死的已经死了,如果再要活着的抵命,她们就彻底失去了依傍。不管落花和落叶在本国的待遇如何,既然以公主的名头出国和亲了,就是她们应该效忠的主子。主子之间的斗争,她们本也管不了,只求至少有一个活着,让留下的人有个依靠,回去的人也好交代。”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如果真像落花说的那样,回去了也没什么不好交代的,她们的父王又不在乎她们的死活。”
太后道:“扶桑王在不在乎是他的事,作为公主的陪同人员,他们负有保护公主的责任,这是两码事。”
我也不知该说什么了,平生最不愿与闻的就是这种伦理悲剧,会让人对世间生出绝望。如果骨肉都能相残,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沉默了半晌后,我才问:“太后准备怎么处理呢?”
太后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你认为怎么处理比较好?”
这可难住我了,我想了又想,最后还是说:“不如交给琰亲王吧,让他和扶桑使节商议着办,找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太后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这事往大里说,涉及到两国关系,应该双方协调;往小里说,是琰亲王的家务事,也要他自己拿主意,于公于私,都由他出面最好。”
我叹息道:“要是这样的话,只怕落花还是难逃被休弃的命运。换了我,也不敢把一个连自己的亲妹妹都杀的女人留在身边。”
太后却说:“她可是为了爱琰亲王才这么做的呢,我估计,她杀妹妹,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担心那个诅咒会伤害到琰亲王。她喜欢这个男人,又正值晏尔新婚,当然希望幸福能长久,不愿活在被恶灵诅咒的阴影里。正好她妹妹找她吵,就动了杀机。”
“可是,皇上告诉我,如果诅咒真的存在,并不会因为姐妹分嫁就消失,可能本来只会祸害一个人的,变成了祸害两个人。”
“分嫁还是都活着呀,要是死了一个呢?根本就不存在双胞胎了,关于双胞胎的一切诅咒自然会随之消散。”
我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翻过的一本书,说一个古代的皇后,生了双胞胎,当即借乳儿之机闷死了其中一个,把剩下的那个抱给皇上看,谎称只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后来被册封为太子,若双胞胎都留着,就失去这个资格了。因为,国君是何等尊贵的人物,若世上还有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首先就破坏了“独尊”的绝对权威,不配为太子,更不配为帝。
看来,双胞胎之忌讳,在帝王之家的确存在。
我把这个载于野史的传闻讲给太后听,太后沉吟道:“如果落花真是为了琰亲王的安危着想,倒也其情可悯。在我们看来是荒诞的传说,她们可能信得真,为保全丈夫,只好杀掉妹妹了。”
“为了丈夫的安全就杀掉亲妹妹,太后认为这也‘其情可悯’?”我难以置信地顶了她一句。十几年的骨肉亲情在一个才做了三天夫妻的男人面前如此不堪一击,这样的女人,真懂得情吗?不过是自私心和独占欲作祟罢了。
“不管怎样,杀是不能杀的,休掉也不好,和亲公主怎么能休掉?若依我的主意,可以命她搬出主屋,住到后园僻静处闭门思过,等过了一年半载,事情冷下去了,再重修夫妻之好。”
我笑道:“这就是后宫处理犯事嫔妃的法子嘛,俗称‘打入冷宫’,母后在宫里这么多年,有见过打入冷宫的妃子过了一年半载还能跟皇上‘重修夫妻之好’的么?”
“有!”这个字太后说得极为自豪,“那就是你的母后我。”
我惊讶不已,“母后曾被先皇打入冷宫过?”
“是啊,三进三出呢。”
“外面的人不是说母后极为得宠的吗?”
“极为得宠就不打入冷宫了?有时候,越是宠妃越容易得罪皇上,因为两个人经常在一起,比较容易起龌龊。我又从不肯趋奉先帝,他是行伍出身,性子暴烈,一言不合就可能降罪。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急,一会儿功夫就后悔了。我在冷宫待得最短的一次,还没把冷宫的椅子坐热,就有人去传旨说,皇上命你速到宸佑宫侍候进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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