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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楼,进入了这一天最热闹的时刻。
偏偏后院的诗会现场,却是安静极了,所有人屏住了呼吸,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楼阁上站着的这位翩翩“君子”。
看他如何能将这断句补全!
李恪四十五度仰望屋顶,陷入了沉思状态,他很为难,现在剽窃了这诗,以后“小李杜”该拿什么给他情人?
自己这是断了人家的情路啊!
管他呢,人家是诗词小天王,说不定还能创作出更佳的诗句来。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轰!
在场的人直接疯狂了起来,好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牛逼!”
“我他妈一辈子读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读了……”这人也是干脆人,直接一甩袖子转身离开了。
“他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型选手吧!”
好多读书人都被两句诗整崩溃了,这还让他们怎么活?
就这两句,已经是极品了,构思新奇,风格浓丽,还整的缠绵悱恻,让人不禁拍手叫好。
亦璇姑娘芳心怦怦直跳,此刻她眼中的蜀王,如同白马王子一般,再也不是霸王硬上弓的登徒浪子。
这两句诗,直戳她的心扉,仿佛看到了一对深情的男女,恋恋不舍的分离,分离后极度相思,人比黄花瘦,对爱情却是九死而不悔。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静!
极度的安静!
仿佛这里的空气都被抽干了,所有的人全部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他们不敢相信,这诗是人能做出来的。
亦璇花魁的身体,有些轻微的颤抖,眼神变得极度柔和,甚至有些失态……
她人站在舞台上,心却是飞出了九霄云外,仿佛融入到了这诗中,她化作青鸟,亲眼见证了诗中主人的爱情故事。
不知不觉中,亦璇两颗热泪,如同晶莹剔透的露珠,轻轻滑落她的脸颊,掉到了红毯上。
“好诗!”
“此乃千古第一爱情诗!”
“今日能亲眼目睹这爱情诗的诞生,乃三生有幸,此生无憾了。”
二楼的包间里,诸位大佬,同样是彻底被蜀王的这诗震撼了。
甚至勾起了他们那不堪回的往事。
曾经的穷书生,告别父母妻子,来到了这繁华的京都,中了进士,做了官。
但为了高升,他们低三下四,日夜奔波,终于是傍上了大腿,娶了高官家的女儿,从此丢了父母,失了妻子。
无数个深夜,他都是从梦中惊醒,忏悔一晚,第二日却是依旧。
此刻,他再也忍不住了,念着蜀王的诗,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曾经的曾经,他和她互相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他却为了仕途,抛妻弃子,背弃了他们曾经的誓言。
“我不是人,我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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