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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婆,明白告诉你。若是以前,你早见不到我,有好几回了。现在真的,我是再也不想走。要穷,就穷到这里,算数。反正我是偷得到狗。有了好狗肉吃,就饿不死我。既然饿不死,就饿不死我好老婆。”
麦妙娟倒不听他给自己灌米汤,一本正经地还在说:
“一个大男人,天天靠着偷人家东西,填自己肚皮,还说养活老婆。亏得还有脸,能说得出口来。”
听到老婆这话,阿洪舔了舔舌头,嬉皮笑脸:
“这回我是偷了人家的狗?那你哪一回,不是扯着狗骨头,吃的那口水,流得有尺把长?”
““还有吃吗?”
“我的个天老爷,才吃了好几天饱的。拉屎打屁,都闻得到狗肉香。又想要吃?那好,明天晚上,就单单为了亲爱的老婆大人,再辛苦一趟吧。”
麦妙娟看他还一脸麻木不仁,叹了口气:
“我说老是这样,一说到偷人家东西,就来了精神。那是不得长久的。要是让看到逮了,还真会有大麻烦。要想过上好日子,就是得要靠自己去努力做。想起什么好主意,做出来了,吃得饱了,那才行。”
“你以为那个不知,要想起主意,去做点什么?可你敢自己去做?我就是眼睛看着,手上干着,左做右做,都做不了,才去偷人家的狗。有这么多人,哪个不想去做点什么?哪个不想去做?就是实在做不了,才要离开自己墓地,往外去闯。你以为他们,是疯子哈宝?就是喜欢,要离开自己祖坟山?”
“以前,上面抓得那么凶,你人胆子,却是比那天,都还要大。要不然,我怎么会认识,你北佬?”
“好汉莫提当年勇。你晓得,在那时,我是人一个,卵一根。逃得了就逃。逃不掉,就让他们,来抓我现行好了。现在情况,和以前大不同。以前我在老家,一年到头,是个连蕨巴葛根野菜,都只能吃个六七成饱。一餐饭放几颗米,还要切上南瓜,红苕,豆角,才能填饱肚子。
“自从嫁给了你,来到东莞村。亲爱的好老婆,番薯南瓜,能吃到八九分。要是哪天偷到狗,就吃得更加不但天天吃得好,晚在床上,又有老婆陪我尽情爽。有这样的好日子,你还尽说那些,没有用的走,又不走做什么?”
“那你以前,狗胆子,敢从北边过来,跑到这里。还敢往那边逃。到现在为什么一个大男人,一点胆子,都没得了。小得像只的老鼠?懒得像只鼻涕虫。”
阿洪气得好好的,白了她一眼:
“死老婆,不是跟你说了?跟你再说一遍。你晓得,以前,是以前。我阿洪人一个,卵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死了卵朝天,不死又过年。现在身边有个漂亮好女人。好婆娘。”
“女人能当饭吃。”
“一个大男人,白天,只要是能肚子饱。晚上身子下,有个心爱的人。能让自己好好睡觉,那就足够了。再何况,还有这么一个好的,漂亮美丽贤惠的?”
“是吗?”
“就是你啊,天天让我睡得都不想起床,还想往那里逃去做什么?那边吃饭。也是个饱。这边吃狗肉,还有番薯。也是一餐吃,干那个。白天晚上,两样都会让老子,饱饱的呢。”
听了这心灵鸡汤话,倒是让麦妙娟心那火气,温暖地消掉一大半。想了想,拿起番薯吃起来。嘴里还在说:
“你就这么一天到晚,床上。就只知道,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的?夜夜光靠着做这事,能当得了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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