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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州回来,郑灏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沐浴更新,他非常爱干净,倒不是说他大家公子才爱干净,而是他性格就是如此。比起他来,丽姝觉得自己是自愧不如,当然,郑灏也委婉的跟丽姝表示夏天要沐浴两到三次才够。
“夏日夜里虽然有冰,但早晨起来动一动,全身都汗,务必得多沐浴一次身上才清爽。”
丽姝则道:“我倒是想,可每日就得早早的去婆母那里请安,有时候还得去太婆婆那里去。况且,你早上沐浴这是你的习惯,我若早上叫水,旁人不知道怎样说我不检点。我若有一日真到随心所欲的地步,何必你吩咐。”
郑灏摆手:“罢罢罢,我说一句你说十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之前读书的时候是惯了的,你倒是不必。”
丽姝拿了一条腰带给他:“配这条腰带更好。”
郑灏接过来自己系好,又看了丽姝一眼,她倒是鲜活的很,没有那种相敬如宾之感,夫妻这样就是要如此。
傍晚,晚膳是在郑老夫人那里用的,郑老夫人很是宠郑灏,但也不是寻常人宠孙子那样没规矩的宠,当然在席间也是打趣似的问郑灏:“什么时候让我抱上孙子啊?我可是等不及了,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福气。”
郑灏夹了一筷子鱼肚肉给郑老夫人,又笑道:“我才成婚多久啊,况且还有公事要忙,您就不必操心了。总而言之,我们会努力的。”
这一番话说的郑老夫人是不再多说什么。
丽姝想郑灏的话为何在家里有份量,一是因为他是郑老夫人的孙子,二是因为他的能力在家族受到认可。
他十二岁就已经是童生,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四岁中状元。
他有功名,即便不靠家里,仍旧能有此成就,所以他的话格外有份量。
但自己不能总依赖郑灏的这些能量,就狐假虎威,仿佛嫁了一个好男人,就已经到了人生的尽头一样。
丽姝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她要如何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呢?
现在对她而言巩固地位的方法,一个是生儿子,只要生了下一代继承人,她在这里才更名正言顺,二是自身要有能力,女子虽然不能科举,但也要能有名声。至于婆媳妯娌关系,反而对于她而言并非大头,因为婆婆再喜欢她,她无法生育又立不住,只有听话是不可能让人看的起的。
第一条,她现下正在调理身体,不逞能,连管家都没管。这样把身子骨调理好,不操心,能有身孕就最好了。第二条,她虽然擅长古琴,但是成婚后每日弹琴动静太大,画画她又太匠气,诗词歌赋她只是擅长,但诗词这种东西传出去容易让人曲解。就像吴夫人的二儿媳,写点什么总像是影射,婆媳关系极差。
倒是自己之前每次为了静心就写字,她的字儿一直都写的不错,尤其是仿卫夫人的字写到了极致。
对,历来字写的好的人都称为书法家。
卫夫人还是王羲之的老师呢,王羲之的字儿可
是唐太宗的最爱,
连长孙皇后也是一手飞白写的很好。
如此,
自己就以字来体现了。
她是说做就做的性格,绝不迟疑,每日至少有一个时辰要练字才行。
以至于晚上郑灏在床上躺了半天,就去丽姝的小书房,见她居然在灯下写字,都震惊了。
“你这么晚了还不睡吗?”
丽姝看了一眼沙漏:“我还写半个时辰就睡觉,你先睡吧。今日是例外,以后我会早点写完的。”
郑灏却往她旁边的躺椅上一座,饶有兴致的看着她写字,丽姝和他对视一眼,就笑道:“你明日不是还要上衙吗?还不回去歇息。”
“这有什么,我一个人在床上也是睡不着,不如在这儿还好点儿。”郑灏是知晓丽姝的字写的很好,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灵慧的姑娘,往往别人不过想到一层,她就已经能想到好几层,而且经过她跟自己提起隆昌公主之事,真是让郑灏完全不敢小觑。
别说女人慕强,男人亦是如此。
而且丽姝绝对不是那种比男人强,却用那些讨好男人的人,她本人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这样的人活的清醒透彻,无论在哪里都能闯出一片天。
但是他不明白:“为何你又要开始写字了呢?”
丽姝看向郑灏:“因为你是我的榜样啊。”
郑灏指着自己,不可置信:“我?”
丽姝点头:“你看看你出身世家,又勤奋又刻苦,又体贴又周全,又明白事理。你不知道你给我娘送早点,我娘多高兴啊,我们全家都好喜欢你的。可是我却因为嫁给你就懈怠了,以前天天练琴的,如今不太方便练就算了,现如今连字儿也生疏了,比我优秀这么多的人都这么努力,我有什么理由每日找借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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