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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胜天道现在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也可以说是慈善机构,并不要求一定在留在观里,也不要求受过帮助的人加入,须知大隐隐于市,他们分布在各个行业,也从不要求入道之人做些什么,只需要他们把这份善念传递出去,帮助那些暂时陷入泥潭的人,自救者天救,自助者天助,自弃者天弃。”
“噢,太爷,那你们平常都怎么联系的啊,有没有什么暗号,比如地振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河水万年流。”
“呵呵,你那是电视看多了,为什么要联系呢,我们又不是恐怖组织,大家平安无事,生活美满,每个人也有各自的事业和家庭需要经营,平常遇到点小麻烦自己就解决了,如果真有大事,不用联系,自然就都知道了。”
听完太爷说的这些话,小天一时半会消化不了,可能真像太爷说的,真的只有亲身经历过之后才会明白,小天也大致猜出来红姐的意图,这几次的相处,她就是想让小天知道金钱的魔力,它可以腐蚀一个人的心灵,动摇一个人的意志,只是她所图的,与小天的梦想可以说是背道而驰,所以小天一直都保持警惕,防止堕入深渊而不可自拔。
红姐之前像是一团火一样,想要把我融化,只是我对她强硬的态度,比较抗拒,而且她有点瞧不上守田人。可是她现在又如同变成一股水一样,无孔不入,她的所作所为已经渐渐影响到我的生活轨迹了,让人无法拒绝,否则自己今天也不会想到金钱的作用,自己该如何决断呢。
想着这些烦闷的话题,太爷这会也没说话,顿时觉得气氛比较压抑,管它呢,水到桥头自然直,走一步看一步吧,抛开这些烦人的话题,“太爷,三爷说你们不是最烦和尚了吗,村东头怎么住了个和尚啊。”
小天说的是村子最东头二狗家旁边的空地上,之前回来也没注意,今天送了三爷回去之后,小天在村里绕了一圈才现,那里搭了两个简易的茅草屋,住了一个和尚还有一个小女孩。
那和尚是一个体型壮硕的中年男子,穿着武僧的衣服,脖子里挂着佛珠,头上剃着光头,女孩十岁左右的样子,瘦瘦弱弱的,感觉一阵风就能把她吹飞。问了二狗才知道,两人已经在村上快住了一个月了,村里人都知道,太爷说了不让打扰他们,那和尚倒是经常跟村里人打交道,小女孩从没有说过话,可能是个哑巴,每次都躲在和尚背后。额,好像是的,刚才女孩见我过去,就连忙躲到草屋里了。
“哦,你说他啊,其实他算不得和尚,只能算半个出家人。”
“半个出家人?出家还能出一半吗?”
“他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他不是一个和尚,从他的言谈举止,还有一些习惯当中,可以断定他是一名军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军人,应该是一名特种兵。”
“特种兵?他是来执行什么任务的吗?”小天兴奋的问道。
“呵呵,当然不是了,他是退役了的,不然不敢穿一身僧袍的”
“你咋知道的啊,太爷,他跟你说了啊。”从小就是军迷的小天,立马就来了兴趣了。
“当然了,其实他是来治病的。”
“治病?他生病了吗?治病怎么不去医院啊,莫非是让雷爷爷针灸吗,可是雷爷爷眼睛现在都看不清楚了啊”老爸就是跟雷爷爷学的针灸,只是雷爷爷这两年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已经扎不了针了,改给人算命了。
“针灸也治不好的病,不是他病了,是他带的那个小女孩病了,而且是绝症,得的热病,就是书上说的挨兹病。”
“啊,那怎么还让他们住到村子里了啊。”热病小天倒是知道的,因为它的名气太大了。
在黄淮城的东边就是东蔡城,据史书记载,这里曾是一个古老文明的国度古蔡国的国都,上个纪元九十年代,有一批邪教组织在东蔡城买血。
有小道消息说,那些人是惦记上了古蔡国神秘的蛊虫血脉,而当时有些村落的生活实在是太贫困了,经受不住诱惑,就靠卖血挣钱。毕竟不是正规途径抽血,而且医疗条件也太差,就造成了血液交叉感染,很多守田人都感染了热病这种绝症。
得了热病基本上就宣告了一个人的死亡,热病是一种厉害的蛊虫,它能够攻破人族的免疫系统,让人族感染各种疾病。
有传闻,当初有些贪婪的人族为了觉醒道脉,进阶血脉,大肆捕捉灵兽,而性情温和,力量卓群的灵猿就成了那些人的目标,加上灵猿与人族体型相似,容貌秀美,那些恶人就对灵猿伸出了罪恶之手,后来恐怖的事情就生了,大量蛊血强者感染蛊虫死亡了,就算没有死,也会被蛊虫折磨的不成人形,而这种恐怖的蛊虫也被称作人族终结蛊,有人唤作它惩序怨蛊,就是破坏秩序的人就要受到惩罚,相传是灵猿以生命为代价对人族出的诅咒。
见小天害怕的样子,张上清笑了笑,也倒是理解,毕竟虽然他看透了生死,不是很在乎,年轻人还是比较怕死的,知道是这个病之后,没有马上跑就不错了,“这个病只要不接触,是不会传染的,说起他们两个,那男子也是个痴情种,那女孩就更是一个可怜的苦命人了,我也是知道他们的故事之后,考虑再三,才同意他们住在村子里的。”
“故事?他们是怎么回事啊?”
“那男子叫刘志军,求学的时候成绩不太好,后来就上了洛州武校,18岁入伍当了兵,在部队一待就是十二年,因为身体素质优异,表现出色,进了某个特种作战部队,部队里都是些铁骨铮铮的汉子,他把青春献给了祖国,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就参加了部队组织的相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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