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下午,他想过无数方法。一个比一个离谱,压根就没有什么可执行性。
难点就是他又要做婊子,还想立牌坊。这世上哪里会有两全之策?
将自己逼到角落的不是王志明,而是他自己。是自己的贪婪,是他自己的私心,造成了他现在的困境。
眼看太阳已经西斜,工厂就要下班了。如果他现在不离开这里,说不定一会就会撞上王志明,到时候连回旋的余地都没了。
算了,还是回去想想办法,反正一时半会王志明也不会消失。
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狠狠伸了一个懒腰。坐了一下午,腿都有些麻了。
伸出去的手还没有缩回来,他就愣住了。
只见王志明骑着单车正往这里飞驰而来。
草泥马,真的是见了鬼了,这小子提前下班了?万一他认出我来,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不想什么就来什么,这就是墨菲真香定律。
很显然,王志明的车放缓了,他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桥上的李安然。虽然他不认识这个小年轻,可他是特工,曾经这个国家的顶级特工,哪怕潜伏了三十多年,他依旧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警觉。
直觉让他感觉到这个年轻人很不对劲,他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暴露的问题,而是认为这或许是哪一家职工的子弟,为了父母的事情要来找茬。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生过,莽撞小子为了父母单位的事情,出头报复领导。
果然,年轻人忽然朝着自己飞奔而来。
下意识,他停下车,一只脚撑在地上,一只手从挂在车龙头的包里拿出一把起子来。
年轻人已经到了近前,由不得他思考,手中起子就往年轻人当胸刺去,脑中残留的清醒让他暴喊了一声,“你干什么?”
旁边还有不少行走和骑车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幕,有胆小的女人开始尖叫起来。
眼看起子就要捅到年轻人的胸口,不料那年轻人身子一矮,一脚踹在自行车前轮上,王志明身体一晃,手中起子擦着年轻人的身体偏了出去。
李安然此刻脑海里全是空的。
当王志明手里亮出了起子,他已经来不及刹车,只能一脚踢在自行车前轮上,带歪了王志明的身体,随之他的身体就开始前倾。紧跟着李安然的身体猛然前冲,双手就到了王志明的胸前。
六合拳里所谓把把不离鹰捉,式式不离虎扑。
手未到肘先到,李安然的肘先顶在王志明的胸前,手如利爪,抓到了他的脸皮狠厉往回一撕……
只听王志明出一声惨嚎,从眼脸处往下,顿时出现了几道口子,皮肉被撕,鲜血都没有来得及流下,一股难以忍受的疼痛感就侵袭了他的大脑。
长久训练的肌肉记忆此时挥了作用,当右手起子落空,他就做出了反应,左手格挡的同时,右手起子横摆,猛地往回拉。
在王志明出惨嚎的同时,李安然也出一记闷哼,左肋一股火辣辣的疼痛感袭来,由不得思考,他已经合身再次扑了上去,双掌在王志明的下巴上一托,巨力冲击下,王志明的身体飞了起来。
王志明身体起飞的时候,左手已经抓到了李安然的衣服领子,带着李安然的身体也只能往前扑,王志明的左膝随着身体后飞也提了起来。
失去重心的李安然已经没有办法躲避,只能眼睁睁看着王志明的膝盖顶在自己的下巴上。
两人的身体一起摔在地上,两个人的下巴几乎同时遭遇重击,疼痛让两人几乎一起失去了意识。
两个人都不是平常人,学武先学挨打,尽管两人意识已经开始模糊,还是咬牙迅起身,同时朝对方扑了上去……
真正练习杀人技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要么不出手,出手不容情,不分生死,绝不罢手。
在二人都是重伤的情况下,经验就占了上风。
李安然强忍脑海里的晕厥感,出手如锥如钻,螺旋劲下,绝无生机。
王志明的眼睑受伤,鲜血模糊了他的双眼,根本看不清外界情况。可他几十年来,手上的性命也不少了,遭遇的困境也更多。
虽然脑子里面晕厥感越来越强,下意识他已经知道对方的武术路数,所以他往前扑的动作不是直直的,而是斜向出去。
果然,让李安然的拳劲及身的时候,他的手就缠了上去。
“砰……”李安然的拳重重打在王志明胸前,然后他的手被绑缚住,随着一股大力拉扯,身体再次飞起。
仅仅几秒钟,两人就交手了两招,然后在路人惊诧的目光中,两个人同时往桥外飞去,落水,溅起冲天巨浪。
不好了,外星人又追上来了!这一回能按着外星人摩擦吗?大概可能也许好像不能!咬牙切齿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PS本书非轻松搞笑,望周知!...
任天行出身卑微,却逆势而为,在苦难的生活中,想改变自己生活现状,经历种种磨难却遗憾本小说致敬那些常年在外漂泊,养家糊口的一族,你们辛苦了。小说主人公任天行和大家一样,漂泊在外,流浪,过着逛鬼般的底层生活,却一直在努力趟过人生河...
他遭遇穿着婚纱的美女新娘打劫,本以为是擦肩而过的路人,却没想到竟是…...
简介关于废材逆袭惹上妖孽尊主一朝穿越,当她成为了她,人人视为废材的三小姐。看她又是怎样虐渣撕花。一路开挂,逆天改命成,走上人生巅峰。他!神秘尊上,神尊级别强者,手一挥,三国抖。妖孽,邪魅,强大!小东西,告诉本尊,你叫什么名字可好?我才不是小东西!你才是个东西!你全家都是东西!...
简介关于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抖之后更是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简介关于穿越末世之我成了女主?[女主穿越男主重生金手指末世空间异能]再次睁眼,林烟现自己没死,还穿书了,穿成了一本末世大男主重生文里开局活不过三章的小炮灰。还好,她前世的小世界和里面的东西也都跟来了。为了末世后过得更好一些,林烟选择和哥哥坦白末世,之后兄妹二人开始了疯狂囤货,改造住所。简筠京都太子爷,雷系异能者,从末世十年后重生到末世前一个月,这次不仅拥有前世异能还多了一个存着前世物资的空间。末世来临前一天林烟看着出现在眼前的简筠小队,心说男主你怎么不按剧情走啊?后来林烟看着经常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简筠,只想对他说退!退!退!简筠看着拿出各种装备物资充满神秘的林烟,想着这怎么和前世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