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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坐上车往鱼米之乡开去,本来是打算坐车去的,但想到要是买到粮食了,肯定需要车,在当地雇车,一个不熟悉,一个不能让人家知道粮食开往哪里去了。这么多的粮食一旦被人知道了,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所以几人一商量,就自已开车出去。
于舫上辈子到死也没机会学开车,所以现在也不会,章俊凯会开,家族里有长辈是高管,见识自然不一样,早早就把车学了。
三人志得意满的往省城方向开去,于舫上辈子跟人一起去过一个叫明州的地方。
那里地方不大,人口不多,但是每家每户的田可不少。
每到插秧,收割的时候都得找人帮忙,不然根本没办法做完。
现在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那时候去的时候毕竟是二十年后的事情了,具体要到地方了才清楚。
车子开了七个小时,不是路程远,是路太难开了,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大概是跟近段时间一直大雨有关。
途中也有其他车辆经过,也都是灰头土脸的,一路颠簸,个个狼狈不堪。
幸好三个都不是晕车的人,不然也太惨了。
到地方一看,这地方到处就是庄稼,就是有房屋的地方也是低矮的一层楼,两层楼都很少。丝毫看不出后世那种繁华城市应有的风采,也是,现在以穷为豪呢!
已经有大片的水稻收割掉了,地里到处都是人在收割水稻。
于舫他们打听到队长家在哪后,去车里拿了一斤红糖,一斤红枣。去了队长家,走到村里唯一一家两层楼的家。刚准备敲门,门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妇女站在门里,看到门外站着三个陌生人,明显被吓了一跳。
于舫看到这妇女被吓着了,忙开口说,“大姐,我们是来找大队长的,请问这是队长家吗?”
“是的,你们是谁?从哪里来的?”那妇女一听是找队长的,也不怕了,立马盘问起来。
“大姐,我们是听说你们这有活,想来问问的。”章俊凯年纪最小,人也活跃,见妇女盘问立马站出来回复,“你能带我们去见大队长吗?”
妇女见三人虽然年纪小,风尘仆仆,但个个眼神纯净,衣着整洁,不像个坏人,最重要的还是手上的东西,红糖啊,另一包好像是红枣吧,这些都是有票也得排队才能买到的东西呢。便开口说,“你们先进来吧,我去喊我家老头来。”
三人忙谢过,走进门。
妇女还礼貌的给三人倒了开水,“你们应该是渴了吧,这大太阳的过来。”
可不是嘛,早上出发,开了七个小时,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就中途吃了点家里带的早饭,水也喝完了。
于舫倒是有,可不能当人面拿出来吧,这不,就都饿着肚子了,有水也行,总不能见人就问人家要吃的,人家还不得把你当要饭的打发了。
谢过大姐,三人也不坐,端着碗蹲下就喝,大姐见三人不坐凳子,也不说话,出去喊人了。
一眨眼功夫,大姐带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过来了,这男人一看像个练家子的,身材健硕,短发,一身粗布装,脚穿布鞋,眼神深邃,可见不是个好糊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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