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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怡万物,姹紫嫣红,这八个字便是洛阳城最大的红尘会所的精髓所在。
怡红楼位于繁华城南的朱雀大街上,气派的建筑,通红的绘漆,八盏大红灯笼一到晚上就会高高挂起,高端大气上档次这七字真言只能概括它的外观表象,而它的内涵就不是能用之言半语说得了的。
有欲望的地方就有纷争,有欲望的地方就有白花花的银子,欲望的长河是无止境的,而怡红楼恰好就是这条长河的一支分水渠,将庞大的欲望泄流在歌舞酣畅之间,用一种近似的歌舞升平将庞大王朝的危机降至最小,这便是集权统治的污秽掩饰。
在洛阳城中,怡红楼有着近乎妖孽的市场,上到公子哥下到小混混,三教九流,凡是兜里有银子的都要去消遣一把。
可以说怡红楼是都城美满夜生活的必需之处,一壶清酒,一盘花生,听着歌妓的小曲,幸福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
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左拥右抱,上下齐手,一亲方泽什么。
而那些没钱的只能留着口水看别人是怎么饱了手福的,这是消费水准的差距带来的不公平,可是却没有人把这种不公平当做一种社会的错误,而认为是自己生来的错误,这种劣根性便是皇朝统治下的洗脑。
逛楼子的伙计们千千万,当逛青楼从卑劣升级为一种潮流的时候,便是一个时代最顶峰也是最危险的时候。
去过怡红楼,你就有了自信,那是一种可以在茶余饭后闲谈的时候,挺直腰板说道:“咱也是去过怡红楼的男人!”
的自信。
当然,叶凌霄不是洛阳城人,自不会赶这潮流,青楼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只存在于理论,实践就等于是妄想,不过现在,叶凌霄的妄想成真了,真的不能在真了,因为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正在挤着他喝酒,弄得他好不尴尬。
叶凌霄自斟一杯,草草下肚,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王守英,刚准备些说什么,却看见王守英那双并不粗糙的大手在一个姑娘的丰腴上使劲的揉搓,好不猥琐,那酒后迷离的眼神也直勾勾盯着姑娘欲滴的红唇,像一匹许久没有进食的种马,那有些粗鲁的喘息声已经出卖了这匹小白龙的邪恶本质。
叶凌霄并不喜欢这种吵闹的场合,相比这种喧嚣吵闹的风尘所,叶凌霄更喜欢山腰安静的酒馆,也许是多年清修的缘故,他的骨子里终究还是保持着一个修道之人的清高。
但是手臂上传来的丰腴感让叶凌霄觉得这种堕落的生活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
所谓的矜持不过是道德防线上的最后一道堡垒,投诚的概率之大,沦陷的风险之高,不言而喻。
所谓的卫道士就是那些口口声声说着风尘所是地狱风尘女是骷髅,而自己的心早已经成为欲望的玩物的虚伪之人。
叶凌霄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卫道士,当然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柳下惠,在他的认知里,只要不违背自己和师父意愿的事都是大道,皆为可行之事。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要相对的想或不想。
叶凌霄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没有沾染任何社会认知禁锢的自由人。
应该去怎样做或是说大家都去怎样做了,久而久之怎样做就成为了一股惯性,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只要这样就是对的。
大家都认为花银子找姑娘喝花酒是对的,王守英是这样认为的,那些被占尽了便宜的姑娘同样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叶凌霄却不这样认为。
灯红酒绿,红袖珞衣,不知几时,怡红楼最令人期待的节目已经悄然开始。
那些浓妆的歌姬将红袖飞舞成梦蝶一般,红色巨幕后的小乐队也演奏起了令人心旷神怡的乐曲。
叶凌霄不懂音乐,但是不代表不会听,从小坐在板凳上听老头子拉二胡听了二十年,那二泉映月的五蕴调调就是现在也能随意的哼哼出来。
“一般.....”
叶凌霄笑着接过了怀中女子夹给他的花生米,放入嘴中,轻声说道。
“哥哥,你说啥?”
醉意朦胧的王守英听觉竟十分的敏感,这让叶凌霄很是诧异,原来这头床上小白龙的脑子也不全是精虫。
叶凌霄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回答,端起酒杯又自饮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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