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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余昼常常跑到楼下给几位职员以及她表哥买咖啡买奶茶,适当讨好,拉拢一下关系。而写网文也是余昼给自己找的另一条后路,但作为刚写小说的小菜鸟,她的粉丝还停留在两位数。
上一周,余昼的第一本小说完结挣了千来块,她得意忘形地在彦宵面前炫耀了一番,说要请他去吃夜啤,然后自己喝得东倒西歪,被彦宵扛回了家狠狠收拾了一顿。
次日余昼清醒之后很委屈,小脸绷得紧紧的,青黛色的眉毛一横,推了仍裹在被单里的彦宵一把:“都说多少次了,醉酒得的小孩儿怕出问题。”
彦宵闭着眼,酒窝深深往下陷,试探着余昼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圈住她脖子,将她一把拖进被子里。声音笼着早起带有的沙哑感兼备磁性:“要不趁着现在清醒再要一个?”
余昼拍了拍脑门:工作时候怎么能想这些。于是赶紧调出「开心消消乐」涣散一下自己的思维。
工作室每天五点半结束工作,而余昼就会在自己的转椅上玩一下午的消消乐,偶尔也和在家无聊的小栀聊聊天,这仅限于游戏精力用光的情况。
后来,被游戏精力的设定弄得极为厌倦的余昼缠着彦宵给她设计了一款不需要耗费精力的游戏。只不过,彦宵好像是存心想整她,第一关就让余昼闯了一整周,然后余昼有脾气了,将app卸载后,冲彦宵叉腰道:“你这个肯定上不了市。”
彦宵一脸无所谓,淡定地开口:“没关系。本来就是为了上你才弄的。”
余昼感叹:这男人流氓起来真不是人!但不知为何,她有些暗爽?
彦宵下班的时间比余昼晚上几个小时,每次余昼都独自一人去市买菜,然后饿着肚子盘腿坐在沙上写小说,等彦宵下班回来做饭吃。
余昼现她饿着肚子的时候灵感总是特别的多,记性也变得格外的好,一边回忆着大学时代和彦宵生的那些事一边转述成文字记录下来,渐渐有了一万来字,时间也指向了七点半。
余昼估摸着彦宵快到小区门口了,她必须先制人,将这章节更出去,让「男神」这一角色和大家见了面后就在没机会撤除了。
不过,后来余昼现总有一个叫「我的旦尺」的读者评论:真的好讨厌「男神」这个人物,不能想办法让他早点消失吗?
余昼现这个读者在她上一本小说中也经常留评送营养液,对她的喜爱程度可见一斑。她尽力安抚住这位隐形财主:你看啊!他就只有个代号,连名字都没有,多可怜啊!
我的旦尺回复:为什么不给他名字?
余昼想了想,总不能说是因为自己忘却了男神原名的缘故吧!所以她换了套说辞:因为这个人不太重要。
我的旦尺:2333333333333333
余昼看着这么多个小耳朵,也跟着想出大笑,只是她还未出声,卧室里就传出彦宵撞到床头柜的声音,「哐唧」一声,格外清脆。
余昼放下电脑本进去查看他头磕出大包没,结果彦宵跟撞傻了似的,张着嘴大笑不停。余昼被吓得够呛,拍他的脸,问:“需不需要打个电话让林学长来看看!”
彦宵抬起手臂摁住余昼有些肉肉的手,幽幽道:“你又忘了?他兽医!”
彦宵看过了余昼布的小说,段后边她是这样写的:
但他居然看上我了?我认为这是因为我够傻,毕竟傻人有傻福!
第3章oo3宇宙
◎某男子的少女心◎
时间进入十一月,一场绵雨过后,天气瞬间凉得可怕。早晚的时候,余昼手脚冰凉。每晚她总是最早钻进被窝里,小手露在外边玩手机。
余昼的小说布有半个月了,反响挺好。她挥舞着手臂庆贺,像个得到糖吃的小孩子,高声叫着:“yes!”
彦宵洗了澡在旁边的书桌上继续工作。余昼从被子里伸出一条腿,朝他后背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
“干嘛?”彦宵头也不回。
余昼鼓着腮帮子,出浓重的鼻音撒娇:“到床上来,我冷。”
彦宵敲键盘的指顿了顿,浓密乌黑的睫羽上下扇动着,而后转向躺在床上捂得严实的余昼,长叹一口气:“你知道邀请我上床意味着什么吗?”
余昼转了转眼珠,装作纯真不懂事的小白兔模样,继续撒娇:“人家不知道啦!”
被余昼嗲嗲的声音激起一身鸡皮疙瘩,彦宵身子微微后斜,面有嫌色,撇嘴道:“你今晚是不是和李俞青去喝酒了?”
“我没有啦!”余昼变本加厉地撒娇,学起宝岛人拖着长长的语气助词。
“那明明是你去取车,怎么又变成俞青送你回来呢?”彦宵彻底放下了工作,将转椅转过一百八十度,犀利的眼神锁着余昼,就像一个饥渴的人盯着铁板烧上油汁丰厚的肉,肉变熟的每一个微小变化他都能捕捉到。
“我那个……”余昼顿了顿,冲彦宵狂眨眼,底气十足地转移话题反问道,“你是我老公,我不叫你到床上来还叫谁呀?”
彦宵背部僵直地转朝向了电脑,默默端起桌上的凉水「咕咕咕」地喝了一大口,吸气呼气,不再言语。
他就知道,每次余昼喝了酒就会给他带来惊喜。更多以往相关的事,余昼的小说里都有提到。
这天半夜里,余昼脚冷得抽筋,惊醒翻了个身,看见彦宵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她纠结了几秒到底要不要把彦宵拖到床上去,最后心很大地拍胸脯宽慰自己:哎呀!你一介弱女子怎拖得动一个大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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