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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窃心之人(第2页)

在王屠户家里溜达了一圈,肚子越发痛了起来,我心一横,把后屋的柴房一把火点了,自己又回到洞房。

刚走进洞房,我就吐了好几口血,把王屠户吓了一跳,问我是不是有病,挨千刀的程家怎么没早点说这事。

我笑了,嘴角还淌着血,我和他说,孙姐姐叫我来找你讨债来了。

听了这话,王屠户面上一慌,又听到外面在喊走水了,心下觉得不好,推开我就要往外跑,他的命金贵着呢,怎么能为个小娘皮死在这儿。

我被推倒在地,一只手扯住他的裤管,然后奋力爬到了他旁边抱住他,嘴里只念叨要他偿命;王屠户对我又踹又打,破口大骂,让我滚开,别缠着他,别拉他去死。

可笑,我被他二十贯钱买下,早已经是他的人了,夫妻本来就该同甘共苦,不是么?

我只死死地抱住他,面上挂上开心的笑意,我知道,今天他必死无疑。

大火逐渐蔓延了整座房子,把我和王屠户都困在其中。

看着他的满脸绝望,我肚中突然就不疼了,我笑吟吟看着他,说:

“和我一起下地狱吧。”

然后彻底毒发身亡,此后就来到了夜山林,没有意识地飘荡,一直到飘到了亥糜客栈,接着就是在老板娘手下做工。

进了客栈,我被安排到三楼和老板娘住同一层,我印象里从没见过她,她却老是说我命苦,可我都没说过我生前的事。

那时候我就知道,老板娘八成是个神仙。

只有神仙才会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只有神仙才会能活上千岁,只有神仙才能在这个诡异阴森的恐怖地方以活人之躯生生建起一间山庄大小的客栈。

客栈里的客人分两种,一类是活人,一类是死人;活人总会被算计死,而后就成了死人,在店里做托也好,用灵魂和老板娘抵账也好,就像把自己卖给了客栈似的。

但要我说,就是图这个地方安全,夜山林里可有得是的恶鬼妖魔,就连我这种一杯毒酒给自己撂倒的,也摇身一变成了红衣女鬼。

此后便是我在客栈里做小二,看着客栈越来越大,还开了赌馆和茶馆,我就一边做工一边悄悄观察荷官,学着他们的技术,直到某天老板娘叫我不要再瞎张望了,以后我也有自己的赌桌。

我就改名成了妙手,做着屠杀活人的活儿,虽然心底抗拒,但是为了报答老板娘的收留之恩,我还是做了。

我印象里,老板娘没怎么出过手,唯独一次,一尊大妖来亥糜客栈找茬,老板娘只是站在门口抽了他一个巴掌,就把他抽了个半死,口里叫苦连天,还给老板娘磕了两个头,才让老板娘放过了他。

老板娘当时只说了一句话:

“再来这儿闹事,亥糜客栈就有新的包子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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