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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什么事啊。”
“嘿,要不是我,能有珍珍?”
“那可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自然是随我。”
白珍珍在一边看着两口子争执,目瞪口呆,她脸颊上飘上了一大朵红晕,显得可爱极了。
“爸,妈,我要去服装厂上班了。”
两口子停止争执,同时向她看来。
白珍珍解释了一下,“是哥哥所在的厂子,当时正好遇上了他领导,他们在招聘,我想着试一试,他们答应了。”
村长很欣慰,“既然是看在你哥的面子,你就好好干,记住,要不怕苦不怕累,好不容易有个好工作,一定要努力干下去。”
王凤霞呆呆的,满脑子都是:我闺女要去城里工作了。
不怪王凤霞,其实村长脑子里也被这几个字徘徊,只是他曾经可是大队长,一向端得住。
这才没有露怯,只是他嘴角的笑意很难压下去。
村里人在地里干活,他们很少去城里,感觉浪费钱,而且路途远。
但是不妨碍他们美化城里,加上偶尔去的几次看到的都是跟他们村里不一样,到处都平平整整的,干干净净的,每个人都斯斯文文的,如此下来,滤镜加的厚的很。
在他们看来,能有钱去城里,那是最值得炫耀的事情,而且之前去城里基本上就有了稳定的工作,跟他们地里的人就不一样了。
白珍珍没感觉到有什么了不起,自然不知道爸妈内心的激动,而且此时对于女儿的骄傲恨不得赶紧出去拉个人说个三天三夜。
看着天色也不晚,村长趁机赶紧找自己的老伙计唠嗑了。
王凤霞也不逞多让。
白珍珍连一个衣角都没拉住,在后面期期艾艾的说,“爸,糖醋排骨你不吃了吗?这可是你最喜欢的。”
“爸不饿,明天再吃。”
王凤霞早就已经没影了。
白珍珍哭笑不得,自己收拾一下,顺便去洗漱。
她真的没想到两口子这么迫不及待。
白珍珍看来村里和城里都是一样的,要是后世说不上哪里好哪里坏,毕竟有的人喜欢大都市灯火通明,交通方便,有人喜欢小乡村的宁静致远。
而现在其实城里和村里差别也不算很大,这么久了,她也喜欢村里的生活了。
他们村有山有水,据说还有一些不起眼的小鱼小虾,空气很清新。
她从没想过天能这么蓝,草能这么绿,尤其是下雨后,空气中传来青草和泥土的味道,格外惬意。
白珍珍突然发现,她似乎已经适应了这里,不知道是好是坏。
她起身要回房的时候,听到了敲门声。
奇怪,爸妈应该带钥匙了。
她特意反锁了门就是知道他们带钥匙了。
“村长在家吗?我特意带了鱼上门答谢。”
刚说道鱼居然就来了,这个声音听起来是沈江河。
白珍珍开门,果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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