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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生气,鸣雅。”
黎锦秀拍掉粘在袖子上的落叶,“不过小憩一下。”
鸣雅拉着一张脸,训斥道:“您一个哥儿,成日里不穿鞋、不挽发,衣服也穿不整齐,像什么样子?”
鸣雅是家里的教习嬷嬷,年纪不过四十岁,为人古板、严肃,最看不得黎锦秀这副散漫而不修边幅的样子。
黎锦秀道:“我说过了,衣服太多、太复杂,我穿着不舒服,这一件就够了。”
“鞋子太紧,木屐穿上难响,我都不爱穿,再说,你们不让我出门,那穿不穿鞋又有什么区别。”
“挽发太麻烦,你们又不许我剪了,那只能披着了。”
鸣雅被他这些歪理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您去看看!这四城一京谁家公子小姐像您这个模样!叁天后您就要嫁到弥玉家去了,难不成要给时黎家丢脸么?”
黎锦秀与她擦肩而过,轻飘飘地说道:“姑姑您教导得是,所以为了不给时黎家丢脸,我没答应要嫁过去。”
“你——”
鸣雅惊讶地去追他:“你不嫁过去!?怎么可能?那可是时黎家和弥玉家的婚约,岂是您能说不嫁就不嫁的!”
“姑姑这么着急,要么让夫人将你收为义女,嫁给弥玉片羽,也算全了一桩好事。”黎锦秀不轻不重地说道。
鸣雅气得脸发白:“公子越说越不像话了!”她比夫人都大,怎么能做夫人的义女。
黎锦秀头也不回地进了房间,关上房门,将气急败坏的鸣雅挡在了外面。
“开门!公子开门!”
鸣雅拍着门,黎锦秀充耳不闻,他走到房间里打开了里面的一扇窗,翻了出去,心中默数“叁、二、一”——
再抬起头时,一个身着华服、银发高冠,风度翩翩、眉眼阴柔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时黎镜华,时黎家的少主。
“锦秀,你要去哪儿?”时黎镜华温柔地问道。
黎锦秀道:“随便走走。”
时黎镜华此时看到了黎锦秀沾了灰的脚,轻叹了一声:“怎么又不穿鞋?小心受伤。”
“小时候,锦秀也不爱穿鞋,最喜欢让哥哥抱着走来走去。”他向前走了两步,伸出了手:“哥哥抱你回去。”
黎锦秀不动声色地退后:“不用了。”
时黎镜华有些受伤地垂下眼眸,长睫如蝶翼轻颤:“我忘了,锦秀长大了,不喜欢哥哥了。”
黎锦秀微微蹙起眉头,目光落到在时黎镜华脚上那双华贵舒适的靴子上,说道:“少主,我说过,我想要一双靴子。”
时黎镜华听他只愿意陌生地称呼他少主,神情更加落寞。
“你是哥儿,不能穿哥哥送的鞋,否则会惹来非议,损害你的清誉。待你出嫁弥玉家,便可央弥玉家少主为你制靴。”
这个世界的哥儿和女子不能穿宽松舒适的靴子,只能穿紧绷绷的小鞋或者哒哒作响、高跷似的木屐,除非他们在嫁了人后求得了丈夫的同意,才能穿上一双方便行动又舒服的靴子,若是谁家女子或者哥儿能得到丈夫送来的靴子那更是引人羡慕。
黎锦秀只觉得可笑。
一双需要嫁人、求人才能得到的靴子居然能成为宠爱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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