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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格和杨帆去中介签卖房合同那天下午,出了一会儿太阳,她坐在阳台的旧椅子上,脚边落着一道稀疏的光,像从前许多个模糊不清的日子里一样,她坐在那儿,等着时间从眼前流过。等了一年又一年,终于等到小格长大了,真好啊,她终于不是当年草苗儿似的,细细窄窄的小姑娘了。孩子好,当妈的就放心了。
从前她总是不放心,怕大女儿被人瞧不起,二婚的没有亲爸,可也没什么具体的办法,她不像别的妈,又漂亮又能干又有钱,她什么都没有。每次小格班上开家长会,她总是迟一点到,坐在那些父母中间,总有点儿瑟缩,这世上的人一个个都太厉害了,她这么不厉害,登不上大台面;也怕给刚考了第一名的小格丢脸。她常常低垂着眼角坐在那儿,不说话。不过每周五,她都悄悄塞五块钱在大女儿的文具盒里,小格喜欢街角那家的爆米花,她于是从菜金里省下这笔钱,每周都省,好让她每周都去买……
阳台外面吹进一阵凉风来,她醒了醒神儿,认真地考虑起另一个问题,要不跟着老唐走吧,横竖自己也是个没什么用的人;老唐熬不了多久,她心里知道。
想了半天,脖子发酸,她抬头看看,眼前一片迷濛的白光。
“妈!我大衣腰带放哪儿了?”唐致从里间出来,冲阳台喊着,着急忙慌。
她被问得一激灵,混沌地转过头来,眼花了好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起身去沙发垫的缝隙里瞅了瞅,伸手把腰带扯出来,“喏,天天乱扔,几时你也找不到自己那点儿东西。”她嘟囔着。
“妈,你可真爱唠叨!”唐致低头系好腰带,显出纤细的腰身来,盈盈一握,挺着胸给母亲看:“好看吧?妈!”
她愣了愣,又点头:“好看!”
“我下去买点儿菜,一会儿咱们做晚饭,我姐说他们签完合同就回来。”唐致挎上小包要出门,“妈,我买点儿泥螺和笔架回来,你做,我不会。”
她点着头,附和:“哦,好,你买吧,我来做。”
唐致换好鞋,想想又转头:“妈,你跟我一块去吧,我不会挑,等会儿买回来都是壳,没有肉,你们又说我。”她说着伸手来拉她。
她被小女儿拉着,紧着提上鞋跟着出门去。刚刚考虑的事,忘了一大半。
她做了一辈子饭,在厨房里忙活完,泥螺笔架端上桌,女儿女婿们围坐着一起吃饭,餐桌上热腾腾的。
杨帆说:“妈,厦门暖和,比这儿温度高,等你去住段时间就适应了,也许风湿都能变好,我听东北来的朋友说的,人家都是住着住着,腿脚都不痛了。”
“哦哦,”她扶着碗边,含糊:“我不惯坐你们那儿的电梯,头晕……那么高!”
“住几天就习惯了,别担心。”小格说,“刚开始,可以少下楼,后面让木木带着你。”
想起小外孙,她点了点头,笑了。好久没见这个小毛头了,这孩子“呱啦呱啦”爱说话,小嘴巴不停,她喜欢,但因为隔得远,人家爷爷奶奶照顾着,她总见不着,只好搁在心里。这回去厦门的话,就能天天见了,她真高兴。
后来,还没容得下让她迟疑,房子刚收拾好东西,老唐就真的不行了,这回他真的走了,没给她留下一点考虑的时间。她站在他遗体旁边,才没多久,他就发青发凉,脸上凹陷下去剩下一副高低起伏的骷髅架子,叫看的人害怕,她吓得满手都是冷汗。
还好有女婿在,一切听他的,她魂不守舍地点着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也跟着启程上路。直到大女儿回来,她才又定心了些。
正式去厦门的那天早上,小格悄悄拉着她说话,说了好多话,她忘了好多,记性太差,但记住了一点点,女儿说:“妈,跟我走吧,别怕,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她于是就真的上车,去了。
没想到,到了厦门大女儿家里,亲家两口子都很热情,没嫌弃她来添麻烦。还准备了一大桌子饭菜,欢迎她,说要带她一起去参加社区的舞蹈团。
那之后,她就当真成日家跟着杨帆妈到处去参加老年活动,不过人家是城里人,有一大群退休的老同事一起玩,她算是跟班,总是走在吴芳后头,有时帮她拿着大衣外套,眼镜,保温杯,有时帮她拍照。不过她乐呵呵的,愿意给她当跟班,本来她心脏不好,也跳不了舞唱不了歌,能跟着看就挺高兴,看她们描眉画眼,戴丝巾,各色花样的,吴芳让她帮着挑选,她挑了一条玫红色洒金的,知道杨帆妈喜欢明亮的,果然,吴芳夸她眼光好,演出的时候戴着,站在最中央。她也跟着觉得脸上有光。
这年冬天,快过年的时候,老杨和西燕一起回趟老家。吴芳的合唱团在准备闽南大戏院的演出,天天排练,忙的很。所以她就自动承担起一日三餐的做饭职责,吴芳每天回来吃现成的,吃完就走,赶着去张罗演出的事。好几天过去,吴芳心里不过意,晚饭后抢着去洗碗,不过没抢过她。
“不用你,我顺手的事儿!”她说,硬是不让吴芳进来。推拉了会儿,她赢了,厨房从来都是她的阵地。
吴芳拉着小格往阳台上去,小格一脸错愕,“怎么了?妈!”
“你告诉告诉我,我这条羊绒裙子你在哪个商场买的,我去买一条给你妈穿,我天天穿的这样玩去,让你妈在家里做饭给我吃,是吧,总有点儿不太好,回头她知道这裙子我有,她没有,更不好了!”
周格听完,愣了半天,最后笑了:“妈,这么点儿小事儿。不用去买,我妈怕冷,体铱哗寒,冬天不能穿裙子,您就穿着吧,她不会有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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