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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上元节,未婚夫王宁提着一盏兔子灯,在胡家书坊门口等她。
南京风俗,上元节夜里,连续三晚都不用宵禁,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着灯笼,走街串巷,彻夜狂欢,城里还开放了部分城墙,容许百姓登上城楼,观赏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种浅蓝色,在月光下,变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一身孝。这种颜色会给人平添三分姿色,不过,当全城几十万人都这样穿的时候,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那时候的胡善围觉得,全城的男人,都不如那个在月下提着兔子灯的男人适合穿月白色。
游街的时候,路边的摊主热情推荐各种玉器饰,她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玉簪,只花了半吊钱。
她有她的自尊,不会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钱。除此以外,她还买了点心,要未婚夫捎给未来的婆婆,作为回礼,不沾对方一点便宜。
他亲手给她簪在髻上,说“等以后成婚,你可不能再这样客气了。”
她淡淡一笑,“难道我插戴这个不好看么”
他说“好看,清丽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着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觉得你比水仙还好看啊。
那个廉价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饰。那晚在藏书楼里,混乱之际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过,果然玉通人性。
人没了,玉碎了。
万万没有想到,沐春会给碎裂的玉簪“收尸”,并且融了黄金,重新修复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于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厉害,工匠并没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状,一双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头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状,并用金丝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盏的水仙花。
脱胎换骨,可以说是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原来,有人在乎,有人挂念着她。
胡善围心头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回宫,去见皇后娘娘,向皇后请旨,追查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正如毛骧所言,此举风险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离间天家骨肉,杀头的罪名,沐春立志将来封侯,为了博前途,正在鹰扬卫修理那些刺头,揍别人,也在挨揍,还要说那些混账话,做那些下流猥琐的动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不要连累旁人,何况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围的手在袖子里挣扎片刻,决定放手。
她违心的说“不要随便拿一个金镶玉的水仙簪哄我,谎称是以前摔坏的。何况,戴着乌纱帽的髻,早就不适合簪花了。”
乌纱帽下,仅仅只能容得一个最简单的木簪或者玉簪。选择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观,并非她所求了。
胡善围拒绝了沐春的示好,回宫。
沐春站在锦衣卫衙门外愣,过了一会,疯狂的踹门。
纪纲开门,放沐春。
沐春问毛骧“为什么善围姐姐从你这出去,脸色就不好看你们是不是欺负她了或者又想出什么贱法子,赶她出宫”
毛骧喝着茶,“别想再讹人,她进来的时候脸色就不好看。至于我赶她出宫,更是天方夜谭。她以前是个八品女史时,我尚且动不了她,现在她连升两级成了红人,我怎敢随便动她。”
沐春问“那善围姐姐为什么不高兴”
毛骧说道“不管你的事,你早就不是锦衣卫的人了,纪纲,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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