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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呕吐了好几回后,叶春花才把自己洗干净。
特么的,能被自己臭哭!这真是难得的见闻了。
清洗完后,叶春花趁着夜色,去山脚下的小河沟里,把衣服都清洗了,再挂在晾衣绳上。
这具胖身子,承受不了过份的劳动。叶春花只能和衣躺了一会儿。
迷迷糊糊中,仿佛有人给她盖了被子,还在她没穿好的衣服领子上拉了一把——这时代的衣服,穿起来有点费劲。是以领子总是有点敞开。
“我家的小阿璃,真是个暖心的小棉袄。”叶春花直笑:“娘可不是故意要邋遢的哦。娘是给你机会,让你好好孝敬我。”
不对,阿璃的手很软很软!这手,有些糙!
难不成真有人色胆包天,饥不择食,连我这种货色都想染指?
叶春花乍然眼开眼睛——
哪里有人?分明只是小阿璃把一只小脚搭在她的肩上。
难道阿璃的脚会提衣领?
难道阿璃的脚天赋异禀?
叶春花拿起阿璃圆圆的脚,对着月光,开始研究:只有肉啊,没见什么特殊……哎,不管,先亲了再说!
当然,叶春花并不知道,院子的一角里,也蹲了个男人:不管,先亲了再说。我自家的媳妇,怎么就亲不得了?
不对!
这恶妇,怎配他亲!?
男人想着方才叶春花温柔的样子,狭长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戾气:这恶妇,是真心悔过吗?
当初娶她,也是阴差阳错。后来新婚一夜,就有了阿璃。这才将错就错地过了下来。
女人生孩子,就是鬼门关走了一圈,就是怀着这种思想,他才屡屡原谅这婆娘对女儿的虐待……
这一回,要不是镇上的眼线,及时得知阿璃被丢进后山,及时把小阿璃从狼口里抢了下来。后果,他完全不敢想!
远在泸州的他,从得到飞鸽传书,说阿璃被扔进后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快马加鞭往回赶。
七八天的行程,硬是给他缩短到了两天。
他本想,再见到这恶婆娘,定然暴打她一顿,再休妻!
万没想到这恶婆娘居然发了疯,一直在亲阿璃!害他竟然心也软了……
男人看着小木窗里,女儿熟睡的脸,心里升起一股暖意。
“阿璃,你等爹一晚,明天中午前,爹一定处理好手边的事,赶回来!只有把你接在身边,才是最安全的。你这娘亲,倘若不是真心悔过,那爹便替你娘,许你一世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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