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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依兰花(第1页)

婆婆看到顾浅容的眼神,就知道她想听她继续下去,婆婆的眼神变得也有些悠远了。

“那我这个老人家今就给你念叨念叨一些过去的事情吧。”

顾浅容端起面前的茶,轻轻地喝了一口。

“还是从李庄的地形起吧,李庄闭塞的地形决定了他会养育出一群闭塞的人。我们生来就以族群为居,因为不与外界通婚,所以整个村庄基本上都拥有一些姻亲关系。我从就比较勤劳,周围的邻居都夸我是一个好姑娘,我的父母就把我许配给了村头的王二。但是我对这些并没有什么想法,因为好像女儿长大了,要出嫁就是应该的一样,我并没有排斥,也没有很积极。所以对这件事情没有很上心,我还是继续过我的生活,每就是洗衣服做饭,闲的时候就去绣一绣花。

我那个时代很穷,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享受到读书的机会,所以我们家就只供了我弟弟一个人,而我就安心的呆在家里做一些家务事情。好在村庄也比较闭塞吧,别人对女孩子的知识也不是很看重,所以我和我父母都觉得不读书也没有什么。我的生活就这么平淡无奇的到了16岁。

16岁我已经到了可以和王二订婚的年纪了,王二的父母照按照李庄的习俗,给我拿来了一批布,一只公鸡,还有两坛酒,就当是我们订婚的东西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雨,雨下的淅淅沥沥的气,雾蒙蒙的,我从外面回来,就被眼前一大片盛开的依兰花吸引。我很少能够看见依兰花,所以就比较稀奇吧。因为我经常除了洗衣服做饭,很少有自己的活动,但是今母亲让我去做一身衣服,我刚好可以路过这里,刚好可以看到这一大片玉兰花。

可能命运比较眷顾我吧。在我第一次看到玉兰花的同时,还看到了一个可以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那下着雨,他打着伞,站在雨中画画。他画的可真好看,我觉得眼前的花都没有他画上的好看,那是怎么样的一片紫『色』呢。好像紫『色』的雾洒在空气里,弥漫在我的鼻子里,我觉得很漂亮。

很快,他看见了我,我们的眼神对视了三秒,我就把头低了下去。

我终于有勇气走过去看他的画的时候,我现他的画,而多了一个人。是一个长头的姑娘,她穿着蓝『色』的裙子。

是我自己。

他饶有笑意的看着我,看得我脸都红了,我问他,你为什么偷偷的画我?

他你比花好看,所以我就不画画了。

我显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长得那么好看,画画也那么好看,话还那么好听。

我很仔细的看着他,他也很认真的看着我,我觉得时间在那一刻停止了,下雨也好,刮风也好,我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他了。

他向我伸出了手,他你好,我叫宋乐。

我颤颤巍巍的伸出了手,我你好,我叫明珠。

我指尖相触的那一瞬间,我觉得像有一阵电流划过了我的身体,我感受到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好像这16年里,我除淋弟,没有碰过别的男饶手,他好像是我碰过的第一个陌生的男人。

我好像快要忘记了,我有一个未婚夫,我这16年循规蹈矩的生活,我这16年被定下的命运。我觉得他把手伸给我的时候,我想跟他走,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是不是一见钟情?

那王二的父母在我们家等了我一整,我并没有回去,我看着宋乐画了一幅一幅的画,每一幅画里都有我。

黑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要回家,我匆匆忙忙的和宋乐告别,宋乐对我,明珠,依兰花会开三,明我还在这里。

我转过头对他,好。

我的父亲对我没有回来这件事情感到十分的震怒,因为这是从来都没有生过的事情,我一直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或者我一直是一个任他们摆布的女儿,可是那一当父亲问我为什么不回来的时候,我居然理直气壮的告诉他,我在外面看花。父亲被我的回答搞的愣了一下,然后更加生气了,他拿起桌子上的鸡『毛』掸子,扔在了我的脚底下,我当时就觉得我要反抗。

因为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不反抗,我就要嫁给村头的王二,那个卖肉的男人,每拿着刀杀猪,每的手上染满了猪血。

可是我好像喜欢上了那一双拿画笔的手,那双骨节分明的手。他属于一个温润的男人,会画画,会好听的话,带着好看的眼镜,穿着素净的衣服,站在一片紫『色』的花丛对我,明珠,明我还在这里。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疯了,我居然被我的父亲,我不想嫁给王二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父亲觉得我可能也已经疯了吧,他并没有正视我这句话。父亲没有让我吃晚饭,他让我跪在堂屋里自己反省,明自己去王二家赔礼道歉。

我果断拒绝了他,我不可能去王二家里,如果不能和宋乐在一起,如果宋乐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想嫁给王二了。

那种感觉像什么呢?如果你拥有过五『毛』钱,你有一五『毛』钱丢了,你可能会觉得有一种心疼,但是如果有一,如果那一你丢五『毛』钱的同时,在下一个路口,转眼就遇到了一块钱,你还会难过吗?

再了,王二对我来,别是五『毛』钱了,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他,我也不想有对比,那对我来这种感觉就像是我先遇到了一块钱,那你还会要那五『毛』钱吗?

第二,我像往常一样给父亲他们做了饭,洗了衣服,父亲也就随我去了,可能觉得16岁还,还远没到结婚的年纪,他也就没有管我。我如愿又到了依兰花的前面。

宋乐果然还在这里。

今没有下雨,依兰花开的更漂亮了,在阳光下,它们是那样的娇艳夺目。

我大声的站在那里喊,宋乐。

宋乐拿着画笔回了头。我突然想冲过去抱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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