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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遇见路远天时他年龄还小,所以那时候的楚秋山认为自己有必要承担起一份责任,那份责任让他永远说着“没关系”“没事的”等等一系列宽慰的话。
其实只有他知道,离开生活了二十几年的鹏城那天,心情从晴天转到阴天,他的人生犹如台风过境,所有秩序被打乱重来,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重建立属于自己的椰树王国和阳光沙滩。
他不敢在路远天面前表现得过于忧虑,害怕给路远天造成心里负担。
“雁市是个没有春秋的城市,气温永远多变,刚到那一年我几乎每个月生病长达一周,下雨天打车会因为听不懂司机的话被对方不耐烦的甩在路边。”
“因为不习惯当地的饮食环境,半个月我瘦了二十斤,但不敢给正在学校准备竞赛的你说。”
楚秋山那些掩藏许久的委屈与难过像一场迟来的大雨,终于在沉闷的半空中落下,他没有打好腹稿,因此只是想到哪里说哪里:“我很努力的在适应那个环境,抱着要和你在那里生活一辈子的决心。”
“可是我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你又说要离开,路远天,不是人人都像你,你是个精力旺盛的乐天派,一天只睡五个小时也可以精力充沛的做好每一件事,而我每天不睡够十个小时就会精神衰弱。”
“你总是对所有的陌生事物充满冒险精神,去过一次的地方很少再去第二遍。”
“但我是个喜欢呆在舒适圈里静止不动的人,不喜欢尝试新事物,对陌生的一切抱有警惕之心。”
楚秋山语气轻松,吐出来的字却那么滚烫,灼伤了路远天的心:“凌晨五点的日出,狂风中的沙滩奔跑,整整五个小时的环城骑行,你以为我们是灵魂契合的天生一对,但其实不是,都只是因为我爱你而已,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做这些事,从头到尾也没有享受过,我只觉得痛苦。”
他第一次把真实的想法付诸于口。
在那一刻,楚秋山想起凌晨五点坐在山顶看朝阳升起时,路远天笑得很开心,他穿着黑色冲锋衣,手围成喇叭的形状放在嘴边,对着天空大声喊“楚秋山和路远天会永远在一起!”
想起秋风落叶的时节两个人在湿冷的沙滩上用断掉的树枝写下彼此的名字缩写,路远天总会在两个英文缩写的中间添上一个爱心,然后在海浪冲湿鞋子之前拉住他的手腕狂奔逃离。
想起路远天因为一时喜好,拖着楚秋山从市中心的环城跑道花费五个小时骑了半圈。
在年轻的时候尽情的挥洒汗水是路远天喜欢做的事,而楚秋山愿意这样,仅仅是因为他喜欢路远天而已。
“原来你一直是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路远天有些哑口无言,他一直以为楚秋山和自己在一起是快乐的,虽然从鹏城搬去雁市是个困难的决定,但至少,路远天以为他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
他从来没想过这种可能,就是楚秋山大多数时候都在自己带去的痛苦中经历阴雨天。
楚秋山摇摇头:“我那个时候太年轻了,因为喜欢所以不断迁就,因为喜欢所以故作勇敢,所以当你说要我放下雁市的一切跟你离开时,我发觉我根本做不到,当时的我多希望你能为了我留下来。”
那时候的楚秋山不懂,他明明为路远天做过那么多违心的选择,为什么路远天却不愿意在他提出要求时选择留下呢?
但是现在他懂了,楚秋山没忍住,颤抖着手掏出一根细长的香烟在蓝色灶火上点燃,尼古丁让他激动的心情微微镇定下来,于是他继续说道:“现在想来,其实爱情应该让人自由才对,那时候我们都用错方法了。”
路远天用自己的方式束缚了楚秋山,而楚秋山也因为胆小在无形之中牵扯住了路远天的脚步。
楚秋山:“有一种可能,就算那时候你没去海市,我们也迟早会分手。”
路远天摇头,一直在安静地充当一个聆听者的他斩钉截铁道:“不会的,只要我们还爱着,就不会分开如果我没离开雁市的话。”
“可能吧。”
如果是以前听到这句话楚秋山可能会嗤笑一声,但现在他也不得不被路远天的坚定折服,也许对方说的话没错,就楚秋山的性格来看,只要没分开,他会为了那份喜欢和爱迁就路远天一辈子也有可能。
路远天似乎是看透了他的想法,说道:“不是仗着你迁就我,而是这些我都可以改。”
“哥,你搞错了,我不是因为喜欢做那些事才开心,我是因为有你才开心,无论是爬山还是骑行,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觉得有多开心。”
楚秋山抖出一口烟,脸上露出一个被安慰到的笑容:“谢谢,我还以为你会嫌我无聊。”
路远天突然不再说话,沉默席卷了俩人,楚秋山将锅里的排骨汤端出来,“先吃饭吧。”
他嘴里叼着一支烟,眉眼低垂,脸上淡淡的,看不出是难过还是开心。
楚秋山穿着围裙,摘下手上的隔热手套对路远天说道:“小天,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这么多年了,我们早就回不去了。”
路远天张了张嘴,似乎是知道他要说什么,楚秋山打断道:“八年太长了,我们的交友圈和生活圈早就彻底断了层,现在你不知道我的生活习惯,我也不了解你的,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
楚秋山把话说得很明白了,但路远天还是挣扎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你的,你家对面那个房子我比你还先搬进去,一有空我就跑回雁市看望你,你现在喜欢打壁球,喜欢和祁染在雁市各大美食街探店吃饭,还喜欢买熊大熊二珍藏版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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