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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麻瓜的武器吗?”海格黑甲虫似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小女巫手里的粉红枪械。
“没错!”菲奥莉娜一边说着一边拆枪,“意大利伯莱塔公司生产的f半自动手枪,是我老爸送给我的十一岁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叫做粉红毛毛兔。”
欧姆这时才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这把手枪的握柄上雕刻着一只看起来就很卡通的兔子,和枪身的颜色一样是粉红的。
对于菲奥莉娜的取名能力,欧姆不由得肃然起敬。
因为他扪心自问,现自己宁愿被叫做“伏地魔”的家伙打败,也不想被“粉红毛毛兔”杀死。
到时候牧师在他的葬礼上还要一本正经地念出:“让我们悼念欧姆,他勇敢地面对了粉红毛毛兔的猛烈攻击,让我们对他致以深切的怀念,愿天堂没有粉红毛毛兔。”
那欧姆真是恨不得一脚踹开棺材盖,爬起来把牧师也带走了。
“这么个小玩意儿,它能干什么?”海格对麻瓜的东西向来嗤之以鼻,更何况这件武器连小女孩都能拿在手里玩。
“等一下你就知道啦。欧姆,我只组一遍,你可记好了。”菲奥莉娜把零件在桌面上摆好,摘下机械手表放在旁边,坏笑着活动她白生生的手指。
“嗯,开始吧。”欧姆点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菲奥莉娜的手,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动作。
毕竟哪个男孩子不喜欢粉红色的手枪呢?
“哼哼”
菲奥莉娜按下计时按钮的同时,一只手已经拿起手枪套筒,将枪管推进去之后立刻安装弹簧,最后拿起手枪握柄往前一顶,咔哒一声套筒复位,整把手枪便安装完成了,整套流程下来用时不过十秒钟多一点。
“动作真是利索,菲奥莉娜!”海格对小巫师向来是不吝啬鼓励的,虽然他不觉得这小玩意儿有什么大用,但并不妨碍他为菲奥莉娜这一套明显苦练过的动作献上掌声。
菲奥莉娜带着得意的笑容站在椅子上,对着海格鞠了一躬,然后又把手枪拆开推到欧姆面前:“该你了,欧姆,输的人要帮赢的人带一个月的早饭。”
“你这家伙根本就是想赖床才跟我比赛的吧?!”欧姆吐槽着,双手已经悬在零件上准备好了,“要玩就玩大一点,不仅要带饭,还要帮忙写作业!”
“想用这么低级的伎俩诈我吗?欧姆,你还真是toonaive呢……开始!!!”菲奥莉娜讲着话分散欧姆的注意力,忽然就按下了手表的计时按钮。
“希望你能用接下来的一个月记住一点……”欧姆冷笑着从袖子里滑出魔杖,在菲奥莉娜脸色大变的同时对着桌子上零件一指,“那就是我们都是巫师啊!修复如初!”
所有零件猛地聚合在一起,一眨眼的功夫就组成了粉红毛毛兔,远远比菲奥莉娜用手组装的度更快!
“好!说的好!这才是我们巫师的做法!”海格大声喝彩,放下手里还没补完的袜子用力鼓掌。
菲奥莉娜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哭出来:“你欺负人!坏欧姆!”
“那刚才不算,我再用手来组装一次?”欧姆把魔杖插回袖子里,笑嘻嘻地看着菲奥莉娜的表演。开玩笑,他可是把十二个弟弟妹妹带大的男人,真哭和假哭他还能分不出来?
“好!”菲奥莉娜立刻止住了哭泣大声应道,眼角根本没有一滴泪水。
欧姆立刻动手把这柄手枪拆散了,每一个动作都是完美复刻菲奥莉娜刚才那一次拆枪——他已经把这套动作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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