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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那么顺利,顺利的让人感觉不太真实。
沙邦尼很兴奋:“哥们,我们财了。”
他们从原路返回,走过麦田,哨兵树丛,还有矮山岗,大雪停了,天空中竟然出现了难得的万里星空。
白雪在夜空暗淡的光线辉映下,反射出奇特的白光,视线,逐渐清晰起来。
沙邦尼忽然道:”我憎恨米哈尔那个混蛋,我恨不得将他绞死。”
米哈尔是镇子警局的警长。
林格悠然道:“不用担心,我知道你担心什么,雪停了,他们会跟着我们的脚印找到我们,没关系的,我们今晚就去鬼暗森林,米哈尔是个最怕死的窝囊废,就知道欺负一下穷人,流浪汉,妓女,他不敢进鬼暗森林的。”
沙邦尼竖起拇指:“还是你厉害,预测一下,哥们,我们能找到项链吗,我们能当城主吗?”
“不知道,运气是给拼命的人准备的。”
“想想就激动,上帝保佑我们能得到它。”
“会的,会的,我们应该乐观点。”
沙邦尼拼命点头:”好吧,我们加快,我们要进去,该死的鬼暗森林!“
在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到达了鬼暗森林的边缘地带。
中途,他们从教堂里带走很多吃的用的东西,包括毛毯什么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武器!
林格从自己家里弄来了一把劈柴的斧头,当做自己的武器,沙邦尼的武器很可怜,只有一把收割庄家的镰刀,他说,他们家的镰刀是祖传下来的好刀。
他们刚到森林的边缘,很远的地方,就在白桦林那边,出现了几个小人影,他们骑着马。
“那肯定是米哈尔那个笨蛋带着人跟来了。”
沙邦尼习惯性的扭扭脖子,豪气的道:“来的很及时嘛,来吧,狗杂种,你这个不得好死的狗杂种,有本事跟爷进鬼暗森林!等我找到项链,我让他做我的仆人!”
林格竖起大拇指:“我给你一个上等赞扬。”
沙邦尼瞟了林格一眼,自己先往森林里走。
身边的千年古木,高耸庞然,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树冠在头顶织成一片遮天蔽地的大伞,庞杂错节的巨大盘根,露出雪层,在半空彼此角力。
太阳从东边升起,阳光洒在森林的枝叶上。
然而,在树底下,黑蒙蒙的。
这是个属于拒绝光线,深沉寂静和室郁暗影的封闭之地。
“哥们,我感觉天还没亮,里边是不是永远没有天亮?”
从教堂开始,林格就在找西姆斯兰和瓦列里他们留下印迹,很幸运,他们的马匹的脚印还能看得见,那是很深的脚印,一晚上的雪不足于掩盖。
“闭嘴吧,找找,这有几匹马的痕迹。”
进入森林,马匹也走得慢,他们走的特别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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