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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聂彬到了宅子,他开自己的车来,穿着深色外套与白衬衫,相貌与管家越来越有几分肖似,模样文质彬彬且温和礼貌,已然是一位青年才俊。
他静悄悄地从后厨的侧门进来,给每个人都打了招呼,带了礼物,哪怕是此前不认识他的新职工。
连夏棠也有份,她分到了一个mp3,挺是高兴。她的手机款式老旧功能不全,mp3携带方便,可以听歌也可以听电台,黑色款,小巧且精致。
“哎呀,你又破费了,给她买这个干什么。”夏母假装埋怨地说,“到时候她又顾着玩去了,不好好学习。”
聂彬解释道:“这是给夏棠买来听英语的,现在学习更方便了,网上就有不少音频课程,下在里面,随时可以拿出来听。”
夏母乐呵呵地笑着,叫他们两个先聊,多谈谈学习经验。
小厨房里,聂彬看一眼夏棠,问她:“这一年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没啦,早就没长了。”
聂彬笑道:“没长个,但人长大了。小时候跟头小豹子似的咋咋呼呼,现在倒越来越淑女了。”
夏棠在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哥哥面前,不太好意思地捋了捋耳边的头。
“从前你和陆霄老打架,有一次你还把他给咬出血了。”聂彬说,“当时我们都吓坏了,幸好他不计较。”
现在还不知道谁咬谁,陆霄留在她脖子边的痕迹过了两三天才消,她穿了整整三天的高领毛衣。
“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夏棠撇撇嘴,“而且那也是因为他小时候太讨人厌——到现在都有点。”
聂彬望着她打量一会,然后说:“你还真没变。”
夏棠觉得自己一点没说错,陆霄小时候是格外讨人厌,嚣张跋扈,自以为是。偏偏所有的成年人和同龄人都只知道围着他转。夏棠不喜欢他,很讨厌他,他们穿着干净漂亮的衣服,占据花园的正中央,又昂贵的玩具和精美的点心,夏棠就在角落里一个人挖泥巴找蚯蚓捉蚂蚁,自得其乐。
以陆霄为的孩子们聚过来嘲笑她灰头土脸全身脏兮兮,说她是乞丐,是要饭的,是泥巴怪。
夏棠直接把蚯蚓丢在他们脸上。
被虫子吓了一跳的男孩子恼羞成怒,他们既不懂得礼让女士,也不懂得单挑风度,很没品地一起上来围殴她。
夏棠被他们围起来丢石头和泥巴,她从人群的包围里冲出去,直接扑到陆霄身上,把他扑倒在地,死死咬住他的手腕,用力到嘴里都尝到了血腥味。
直到聂彬过来把他们分开。
陆霄手腕上一个明晃晃的齿痕,见了红,有血印。所有佣人们见他受伤都慌张得不行,忙去找医药箱,拿出酒精纱布止血药。
夏棠被隔在他们围成的圈之外,心里隐约知道自己惹了很大的麻烦。她衣服上全是泥土,把脚边的石子踢到一边去,逞强地想自己一点也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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