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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张月鹿,伙计愣了一会儿之后,才转身离去。
“烧刀子”就是烧酒,因为味浓烈,似火烧,而得名。主要流行于辽东地区,因为那里天气严寒,此酒也适合用于驱寒。
这是黑衣人们的偏爱,要说在座之人中有来自辽东道府的,喜欢这酒,也就罢了,习惯使然。退一步来说,就是齐玄素说想喝烧酒,也勉强可以让人接受,偏偏是张月鹿。
一来是喜欢喝酒的女子本就不算多,喜欢喝烈酒的女子就更少见了。二来是张月鹿略微带了些许江南那边的口音,显然不是最喜欢喝烧酒的辽东人士。
就连齐玄素也为之侧目:“烧酒?”
“烧酒。”张月鹿应了一声。
齐玄素轻声道:“一般只有酒鬼才喜欢‘烧刀子’,你可不像是个酒鬼。”
“对我来说,黄酒有些绵柔了,不醉人。”张月鹿并不太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正如在赤明宫中,她同样不在意那三位副堂主的看法。
并非傲慢,而是天性使然,她总能一视同仁。在三位副堂主面前,她是这般态度,在齐玄素面前,她还是这般态度,就算是在几位真人面前,她也是只守礼而不卑躬。
齐玄素不再说话,只是重新打量了她一眼。
一个穿着素淡道袍,容貌出众又不算绝顶,可自有一股气势的年轻女子。
不一会儿,正式开席。除了十年份的女儿红,张月鹿的烧酒也到了,用一个小酒坛盛着,大概只有一斤左右。
想来酒楼伙计觉得这位姑娘只是一时兴起,要不就是心中苦闷,并非真正的酒客。而且瞧这姑娘神色如常,又与身旁那年轻男子交头接耳,不像是要借酒消愁之人。不管怎么说,他没敢多上,酒量浅的人,几两就能喝醉,真要上多了,反而是浪费。
张月鹿抬手取过酒坛,打开泥封,立时有浓烈酒气冲出,仅仅是闻着便呛人,说句不夸张的话,不会喝酒的人,只是闻闻酒气,就能有一分醉意。
张月鹿眼神一亮,将酒倒入杯中,小饮了一口。
见此情景,齐玄素心中莫名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位澹台姑娘直接举起酒坛猛灌一口,再用袖子一擦嘴上的酒渍,宛如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绿林好汉,就好比大家闺秀倒拔垂杨柳,可太违和了,他不能接受。
幸好,这位澹台姑娘还是用杯子喝酒,没有太过离经叛道之举。
其实不仅是齐玄素松了一口气,其余同桌之人而已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位姑娘只是想喝酒,并非那种不拘礼法之人。
张月鹿喝完一杯酒之后,白皙的脸上多了一分浅浅的红晕,望向齐玄素,举杯问道:“你要不要来一杯?”
似乎怕齐玄素拒绝,她又紧接着加了一句:“很好喝的。”
齐玄素脸上的微笑有些僵硬,不过还是点头道:“好。”
张月鹿举起酒坛将齐玄素面前的酒杯倒满。
这种酒杯并非那种小酒盅,而是仿古的三足金樽,正应诗仙口中的“莫使金樽空对月”。
一杯酒,少说也有二两。
张月鹿又给自己倒满一杯,同时说道:“喝酒喝的是一个‘醉’字,所以不要用真气化解酒力,那就没意思了,浪费美酒,不如不喝。”
齐玄素端起酒杯,喟然道:“也罢,我就舍命陪君子。”
两人举杯一碰,各自将杯中之酒一气饮尽,谁也没有用真气抵御。
一瞬之间,齐玄素只觉得胸口中有烈火燃烧,热辣之感从口中喉间一直蔓延到胃中,久久不绝。这还不算什么,关键是酒力直冲风池穴,转眼之间,齐玄素便觉得脑袋沉,不由地扶住椅子的扶手。
反观张月鹿,仍旧是坐得四平八稳,只是脸上红晕又多了一分。
不管怎么说,两人境界的差距摆在那里,修为对于体魄的增益不可忽视,如果换成天人阶段的真人在此,就算不刻意化解酒力,也是千杯不醉。
酒宴结束时,是张月鹿扶着已经头重脚轻好似踩棉花一般的齐玄素离开了凤凰楼,行走在太清广场上。
一斤烧酒十六两,张月鹿喝了十两烧酒,齐玄素喝了六两烧酒外加四两女儿红,张月鹿除了脸色微红,再无其他变化,可齐玄素却是醉得不轻。
齐玄素的酒品很好,醉酒后没有耍酒疯,也没有借机占张月鹿的便宜,只是就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嘴,此时喃喃自语道:“其实我觉得还是女儿红好喝,只是我不大明白,为什么要叫‘女儿红’而不叫‘男儿红’?”
张月鹿忍俊不禁道:“其实也有,叫‘状元红’,这是江南那边的习俗,生下个儿子便为他酿些酒,埋到地窖里,一埋便十几二十年,意思是等儿子中了状元再取出来大宴宾朋。”
齐玄素明白了:“我知道了,生了女儿埋下去,等到嫁人时再喝就叫‘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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